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所属公司<\/b><\/b><\/span><\/span><\/p><\/td>序号<\/b><\/b><\/span><\/span><\/p><\/td>坐落<\/b><\/b><\/span><\/span><\/p><\/td>名称<\/b><\/b><\/span><\/span><\/p><\/td>产权证号<\/b><\/b><\/span><\/span><\/p><\/td>使用权面积\/建筑面积(㎡)<\/b><\/b><\/span><\/span><\/p><\/td><\/tr>河北煜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span><\/span><\/p><\/td>1-1<\/span><\/span><\/p><\/td>西亚商城<\/span><\/span><\/p><\/td>土地使用权<\/span><\/span><\/p><\/td>枣国用2012第8-1号<\/span><\/span><\/p><\/td>24168.89<\/span><\/span><\/p><\/td><\/tr>1-2<\/span><\/span><\/p><\/td>西亚商城<\/span><\/span><\/p><\/td>一层商铺<\/span><\/span><\/p><\/td>枣房权证大营镇字第14660号<\/span><\/span><\/p><\/td>14449.00<\/span><\/span><\/p><\/td><\/tr>1-3<\/span><\/span><\/p><\/td>西亚商城<\/span><\/span><\/p><\/td>二层商铺<\/span><\/span><\/p><\/td>枣房权证大营镇字第14661号<\/span><\/span><\/p><\/td>5512.42<\/span><\/span><\/p><\/td><\/tr>1-4<\/span><\/span><\/p><\/td>西亚商城<\/span><\/span><\/p><\/td>三层商铺<\/span><\/span><\/p><\/td>枣房权证大营镇字第14662号<\/span><\/span><\/p><\/td>15185.82<\/span><\/span><\/p><\/td><\/tr>1-5<\/span><\/span><\/p><\/td>西亚商城<\/span><\/span><\/p><\/td>四层商铺<\/span><\/span><\/p><\/td>枣房权证大营镇字第14663号<\/span><\/span><\/p><\/td>7705.09<\/span><\/span><\/p><\/td><\/tr><\/table><\/div>ÂÂÂ注:具体详见不动产权证书
<\/p><\/span><\/div><\/div><\/div><\/div><\/div><\/div>';河北煜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西亚商城的拍卖公告河北煜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1月31日10时至2025年2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司法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拍卖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竞买人办理相关手续,可能产生的费用由竞买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序号坐落名称产权证号使用权面积/建筑面积(㎡)河北煜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1西亚商城土地使用权枣国用2012第8-1号24168.891-2西亚商城一层商铺枣房权证大营镇字第14660号14449.001-3西亚商城二层商铺枣房权证大营镇字第14661号5512.421-4西亚商城三层商铺枣房权证大营镇字第14662号15185.821-5西亚商城四层商铺枣房权证大营镇字第14663号7705.09三、本次拍卖标的起拍价:14200万元,竞买保证金:2840万元,增价幅度为10万元及其整数倍
四、特别提醒1、以上标的情况介绍来源于评估报告及其附件,标的所载信息仅供参考
交付时若标的现状与描述时不符,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成交价不作调整
为避免拍卖成交后出现无法解决的情况,提请竞买人注意并在拍卖前详细了解该项目的情况、现状和瑕疵,然后再参加竞拍
2、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包括面积、数量和质量,法院及管理人不承担变卖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
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现实状况和可能隐含的瑕疵风险,经认真了解调查且在确定能承受已知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后,再作出是否竞买的决定,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物的现状及一切已知及未知的风险
3、本次所拍卖标的的实际品质、数量、面积、结构、新旧程度、权属等均以现状为准,清单仅供竞买人了解拍卖范围参考所需,清单记载的内容与现场可能存在差异
竞买人参加竞买,视为对标的物的现状予以确认,成交后竞买人不得以标的物与所附清单不符提出任何异议和要求
4、标的物交割(含过户)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和风险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需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管理人予以协助标的物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土地、房屋建构筑物等,竞买人自行办理,管理人不负责办理,产生的费用由竞买人承担
5、西亚商城是皮毛产业中心地,商场内存在大量租赁商户,竞买人从有利于行业发展的角度,自行友善处理与商户的关系
如竞买人与租赁商户发生补偿费、搬迁费等费用全部由竞买人承担如西亚商城的部分拍卖资产产权发生异议,竞买人自行与异议人协商解决,产生的费用全部由竞买人承担
6、标的物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竞买人承担
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向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对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竞买人承担
7、管理人、法院不对标的物的任何现状及已知、未知的瑕疵情况负责
无论竞买人将标的物用于何种目的,管理人、法院不承担任何标的现状责任,亦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
8、因拍卖标的属于破产财产,管理人不负责开具发票
9、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最迟不得晚于开拍前五日与本管理人联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联系电话:程律师15203283600、何律师1366318283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具体现场看样时间为:2025年1月25日上午9:00-11:30
六、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优先购买权人本标的物暂未发现存在优先购买权人
八、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九、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十、竞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报酬及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拍卖平台系统在竞买人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竞买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竞买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二条确定比例,以本次拍卖成交价为基数支付管理人报酬
4.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尽快办理完交税、过户等事宜
为督促竞买人能按时履行义务,由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
在竞买人完全履行约定后,管理人15个工作日予以无息返还;若给管理人造成损失,竞买人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一天承担违约金1000元),即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拍卖余款、管理人报酬和履约保证金等需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河北煜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开户行: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账号:5089442700017】
6.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将由京东系统于竞价结束后自动释放并在3-5个工作日内退回,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竞买人悔拍后保证金的处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如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前述费用损失和拍卖差价的,悔拍人依法应承担补足责任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竞买人(包括委托他人竞买)不得参加竞买十二、拍品交付1、竞得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7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与管理人办理交付手续,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河北煜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2、交付后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由竞得者享有、标的物的责任与风险均由竞得者承担
逾期不办理的,竞买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后果
3、如本次拍卖标的物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管理人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物不能如期交割的,管理人概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三、特别注意事项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拍卖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程律师15203283600何律师1366318283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河北煜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五日竞买须知河北煜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1月31日10时至2025年2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重整投资人资格开展竞价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价人:一、本《竞价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定,竞价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竞价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价公告》和《竞价须知》有未尽事宜、歧义或错漏的,管理人可修订和补充;竞价人在竞价前应随时关注
五、竞拍前竞价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竞价保证金
竞价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阿里拍卖破产强清资产交易平台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竞价成交的,竞价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竞价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未能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确认重整投资人或标的流拍(指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或终止本次重整投资人资格招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六、竞价人在阿里拍卖破产强清资产交易平台参与竞拍,竞买成功后,竞价人需支付相应的平台软件服务费
七、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本次竞价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八、竞价人应当遵守竞价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价人竞价,不得操纵、垄断价格,严禁竞价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价资格,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竞价开始前中止竞价或撤回竞价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竞价,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竞价人在竞价前如实向阿里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与管理人联系,对接后续事宜
上述地址即视为竞价人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竞价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管理人的有关文书材料等未成功送达的,竞价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本次竞价活动受指定管理人的人民法院监督,凡发现竞价活动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十二、本次竞价的其他具体信息,请仔细阅读《竞价公告》
十三、本《竞价须知》解释权归管理人
联系人:程律师15203283600,何律师1366318283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河北煜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