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1-16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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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结束>

房源编号:8179469

1190.2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2-05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859.71836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190.21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河北省 石家庄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5-02-05
  • 结束日期:2025-02-06
  •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辛集市位伯镇工业区
  • 评估价:1859.7183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无人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span><\/p>4<\/font>、应收账款账龄均在<\/font>5<\/font>年以上,且无基础资料;地上建筑物均未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font><\/span><\/p>5<\/font><\/span>、本次交易所产生的一切税收、<\/span>平台服务费、佣金、转让费、<\/font><\/span>其他费用以及有可能存在拖欠、补缴的税收与其他费用均由竞得者自行承担,具体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span><\/p>6<\/font><\/span>、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font><\/span><\/p><\/td><\/tr>标的物评估值及税费承担<\/font><\/span><\/p><\/td>总价<\/font><\/span><\/p><\/td>18597183.63<\/font><\/span>元<\/span><\/p><\/td><\/tr>税费情况<\/font>Â<\/span><\/p><\/td>法院不出具裁定文书,拍卖成交后所产生的税及其他费用均由竞得者承担

<\/span><\/p>关于土地使用权:<\/span><\/b>土地证号为辛国用(<\/font>2011)第0102715号,位于位伯工业区商业大街南侧,使用面积为27263.91㎡

<\/font><\/span><\/p>关于地上附着物:<\/span><\/b>有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

<\/span><\/p>本次拍卖,现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将拍卖物瑕疵披露如下:<\/span><\/p>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部门实际测量为准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span><\/p>部分厂区建筑占地存在瑕疵:厂区南侧约<\/font>60米为无证区域,该区域部分不在土地证标注范围,部分已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未在土地证标注

厂区西侧部分区域属于农占地,且未办理相关征地手续<\/font><\/span><\/p>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无相关手续,未办理权属登记

<\/span><\/p>涉及土地使用的相关环保要求,以法律及当地政策为准,对于竞买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未能取得经营许可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损失和责任

<\/font><\/span><\/p>标的清单仅供参考,具体数量、质量以勘察实物为准

管理人已经对拍卖财产存在权利瑕疵进行特别提示,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瑕疵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去现场和国家有关部门实地勘察、查询、调查

管理人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品质、真伪,管理人不承担或者未知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办理过户经国家相关部门测量或者合适对土地使用权面积或者房屋建筑面积做调整时,拍卖成交价格不做调整,管理人不对竞买人多退少补

<\/span><\/p>除法律明确规定外,本次交易所产生的一切税收、平台服务费、佣金、其他费用以及有可能存在拖欠、补缴的税收与其他费用均由<\/span>买受人<\/span>自行承担,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span><\/p><\/p><\/span><\/div><\/div><\/div><\/div><\/div><\/div>';河北皓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河北皓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名下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拍卖的公告河北皓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2月5日10时至2025年2月6日10时(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理单位:河北皓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辛集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六)项的职责,依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本《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河北皓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拍卖标的物告知书》等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已经交付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本次拍卖中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4、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情况调查表》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未调查了解资产情况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风险的确认,责任自负

5、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转让手续,可能产生的拍卖费用、平台服务费或佣金、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和风险

二、拍卖标的河北皓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名下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库存商品等,其中包括:名下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评估价值为18597183.63元,具体情况见标的物情况表起拍价11902197.52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当日止(双休、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段先生:17803312026、张先生:15003110676)联系具体事宜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因淘宝在竞买成功后自动生成成交确认书,且无法更改,故竞买人(特别是企业)如未设立淘宝账户,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使用代理人淘宝账户竞买的,须在竞买开始前且被委托人报名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未提前办理委托代理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人应于开拍日前10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手续及相关证明,经确认其资格后方能进行委托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情况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的10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转让费用及税费承担标的物转让手续(如需要)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转让费用、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线下缴纳保证金报名详见须知)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拍卖成交余款请在拍卖成交次日起10日内支付完毕

(1)银行付款:通过银行汇款支付至管理人指定帐户(户名:河北皓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辛集支行,账号:01651500001412);(2)支付宝付款: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竞买人悔拍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详见《重要提示》部分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品交付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与管理人联系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十三、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内建筑物并未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2、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对重要提示部分予以重点关注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河北皓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五日河北皓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河北皓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名下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竞买须知河北皓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2月5日10时至2025年2月6日10时(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理单位:河北皓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辛集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事宜敬告各位: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本须知、《重要提示》、《拍卖公告》和《拍卖标的物情况调查表》,了解全部内容,遵守告知的各项条款,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慎重参与竞拍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评估价值为18597183.63元,具体情况见标的物情况表起拍价11902197.52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三、本次拍卖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满后举行,以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物情况调查表及法律文书仅作参考

生产性设备的实际运行状况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设备外观、质量、结构、维修、运行等情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情况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风险

请竞买人在竞拍前仔细审查标的物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应于开拍前的10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和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可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采用设有保留价的加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买人在竞拍前应通过支付宝账户按时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九、拍卖成交余款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次日起10日内通过银行汇款支付至管理人指定帐户(户名:河北皓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辛集支行,账号:01651500001412)十、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与管理人联系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及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交易过程中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可能产生的税费(若有)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视为买受人悔拍,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如因买受人悔拍导致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及费用损失的,不足部分由原买受人承担

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变卖悔拍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公告中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已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有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送达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向管理人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文件资料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竞买人成交后向淘宝平台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及方式等请竞买人自行在淘宝平台中进行了解

也可以点击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cus_help?path=zc-helpcenter036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河北皓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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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辛集市位伯镇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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