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蓟州区康平路东侧、电信大楼北侧康平路9号兴康商业楼2-3-25号不动产执行裁定书(2024)津0119执恢1211号权证情况不动产权证号津(2023)蓟州区不动产权第0085687号标的登记权利人天津渔山之阳置业有限公司权利限制情况无抵押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书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土地状况土地性质出让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房屋状况房屋规划用途非居住建筑面积134.64平方米房龄使用(承包)期限2019年11月06日至2059年11月05日房屋楼层所在层数2层,总层数6层;装修情况简装周边配套--朝向东西户型详情见公告建筑结构钢混结构税费情况(注:被执行人应承担税费种类:增值税、附加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购买方应承担税费种类:契税
)其他费用具体欠费情况以相关部门查询为准,有意购买者请到物业、取暖等相关部门了解详细欠费情况
装饰装修情况具体详见评估报告设备设施状况具体详见评估报告维护使用状况具体详见评估报告,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占用租赁及其他瑕疵情况详情见公告处置参考价标的总价经司法评估为1465900元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蓟州区康平路东侧、电信大楼北侧康平路9号兴康商业楼2-3-25号不动产的公告(第一次拍卖)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3月4日10时起至2025年3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22,户名: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蓟州区康平路东侧、电信大楼北侧康平路9号兴康商业楼2-3-25号不动产1、标的物情况介绍:(1)土地情况: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
(2)房屋情况:房屋结构钢混结构;规划用途非居住;总层数6层,所在层数2层;建筑面积合计为134.64㎡
(3)该房产无抵押
(4)标的物价值:经司法评估确定该房地产参考价值为1465900元
本次拍卖标的物起拍价为1026130元,保证金为205200元,增价幅度为5000元
特别说明:①本次拍卖范围仅限于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不动产登记信息,不包括其他附属设施、配建等不在证建筑
②房屋户口的迁入、迁出以及以房屋作为注册地的单位的迁入、迁出不在执行范围内,请买受人自行了解
③1.此房产现租赁中2.水电费、取暖费等相关欠费截止到此房产上拍时数额不详,具体欠费情况以相关部门查询为准,有意购买者请到物业、取暖等相关部门了解详细欠费情况
3.本次拍卖范围为毛坯房,仅此不动产证载部分,不包括非证载部分及房屋内的装修装饰,办公电器等物品,承租人已改变此标的房屋结构,买受人竞买成功后自行按照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中的房屋结构隔断处理
本院不做短期内腾房保证4.竞买后对房屋可能存在的违章违法建筑,相关人需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由此造成的无法登记、补偿不能等损失的不利后果,由相关人承担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知当事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满10日内(节假日休息)结束咨询
此标的看样时间:2025年1月26日下午2:00-3:00,有意者请联系15522899771
意向购买人私自前往标的进行现场看样、进入他人住宅、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可能违反治安管理法、刑法或其他相关规定,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行为人自行负担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示:该标的物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的情况,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具体欠费情况以相关部门查询为准,有意购买者请到物业、取暖等相关部门了解详细欠费情况
七、重要提示:(标的物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
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或者部门送达成交确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具备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
成交后双方各自应持相关材料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未依法申报或逾期未申报的,本院将按以下情况处理
1、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在原产权人未申报缴纳或无其他扣缴情况下,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可向本院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由本院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个自然日止,逾期本院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
买受人应当缴纳的税费,买受人应当持相关材料到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因未申报缴纳或无其他扣缴的情况下,导致房屋无法转移登记的与本院无涉,因此悔拍的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二十四条处理
具体税(费)请竞买人根据公告中写明的税费种类自行计算因过户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暖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因前述费用导致无法过户或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注:被执行人应承担税费种类:增值税、附加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购买方应承担税费种类:契税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数额计算请到相关部门咨询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日前三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十二、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蓟州中心支行一案一账号:天津渔山之阳置业有限公司(202406070019119675)开户行联号:402110014294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的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拍卖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十四、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如本次拍卖流拍,申请执行人、其他债权人申请以该次拍卖所确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抵债或第三人申请以该次流拍价购买的,应于本次流拍后10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逾期未提交申请,我院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继续处置该财产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22-82853123中拍联合(天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022-23259906、15522899771监督电话:022-82853015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天津市蓟州区迎宾大街90号网拍贷注意事项:竞买人如有贷款需求,请自行与贷款银行及担保公司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
网拍贷注意事项竞买人如有贷款需求,请至少于竞拍日7个工作日前申请预审批并自行和贷款银行及保险公司对接,具体贷款流程,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
(竞拍日7个工作日前申请预审批)咨询贷款负责人:郭经理16622193990王经理13820066654注:本贷款提供渠道非阿里拍卖互联网渠道
申办流程简介:竞买人按照贷款银行规定时间申请贷款额度——预审批通过后缴纳竞拍保证金——竞拍成功后申请用款——办理担保手续——办理房产过户和抵押登记手续——借款人按月还款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2025年1月20日拍卖须知一、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3月4日10时起至2025年3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22,户名: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对蓟州区康平路东侧、电信大楼北侧康平路9号兴康商业楼2-3-25号不动产进行拍卖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应当于参加拍卖前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并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与竞买
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不动产所在地区有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在参拍前自行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是否具备购房资格
因不具备购房资格导致无法过户的,后果及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因委托的相关信息须在拍卖系统中进行录入、推送以及确认录入成功等操作,故参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双方应于本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一同到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并根据法律规定提供相关材料,资格经确认后方可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数额,系统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不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大额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的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拍卖成交买受人过户时需遵守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过户、限购等政策,具体政策竞买人需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
因买受人不符合当地购房政策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拍卖标的物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法院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情况,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如房屋存在违章建筑,本拍卖不改变违章部分的违法性,买受人需遵守相关部门认定及处理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
于拍卖余款到账后15日内(节假日顺延)到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产权转移材料的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蓟州中心支行一案一账号:天津渔山之阳置业有限公司(202406070019119675)开户行联号:402110014294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十一、请谨慎参拍、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自行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部分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详情见公告)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时,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与拍卖标的有关的税费和所需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的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中止拍卖的,待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恢复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在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22-82853123中拍联合(天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022-23259906、15522899771监督电话:022-82853015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天津市蓟州区迎宾大街90号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