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1-23 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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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马集南街信阜路南侧二宗住宅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 <结束>

房源编号:8244134

216.281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2-24
起始日期
945.02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289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16.2817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216.2817万元
  • 单价:0.2289万元/平米
  • 区域:河南省 信阳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5-02-24
  • 结束日期:2025-02-25
  •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马集镇南大街信阜路
  • 评估价:216.281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945.0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户口:迁入户口、具体税费
    查封情况:查封、注销他项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2月21日
    租赁情况:有租赁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承担被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刑事
    开发商:拍卖八宗地公告恢23修改
    配套情况:厕所
    装修配置:厕所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SourceURL:file:///home/kylin/CoCall/934067@192.1.187.131_8888/FileRecv/叶鹏/拍卖八宗地公告恢23修改稿179.docx坐落于河南省淮滨县马集南街信阜路南侧的一宗住宅用地使用权【面积945.02平方米,权属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出让合同编号为2010-76-1号,批文号淮政土建[2010]76号】、坐落于河南省淮滨县马集镇南大街信阜公路南侧里层的一宗住宅用地使用权【面积1802平方米,权属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淮国用(2015)第118号】及该二宗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附着物

上述标的包括仓库、厕所、配电房、锅炉房、车间等建筑物及路面硬化、绿化、围栏、大门等附着物,具体情形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产权证号、设计用途、是否有租赁、抵押等权利负担详见评估报告及情况调查表

评估价:2162817元,起拍价:2162817元,保证金:20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不动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

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上述标的包括仓库、厕所、配电房、锅炉房、车间等建筑物及路面硬化、绿化、围栏、大门等附着物,具体情形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产权证号、设计用途、是否有租赁、抵押等权利负担详见评估报告及情况调查表

评估价:2162817元,起拍价:2162817元,保证金:20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不动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

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一)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待办妥解除查封、注销他项权证等手续后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签收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此过程大约需30个工作日

(二)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并联系承办人交接拍卖财产(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买公告),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三)受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的影响,无法确认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和抵押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已一一收悉《拍卖事项告知书》

二、竞买人条件(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就本次拍卖的土地使用权的地块规划情况、准入条件和履约监管政策等内容进行咨询

竞买成交后,因不符合前述规定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地上房屋无房屋所有权证,无证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被政府有关部门拆违拆除的风险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在报名前共同到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共同出资参与拍卖申请和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6671104)

(三)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委托竞买人及受托竞买人须在报名前共同到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6671104)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特别提醒、提示(一)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按照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拍品瑕疵披露:因该拍品涉及法律、政策上的原因,需对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一并整体拍卖

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二)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三)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迁入户口、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

但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赁税务部门出具的标的物原产权人已纳税(费)票据,自本院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十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其他所涉欠税(费)以及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由法院审查后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按二手房交易方式计征税费,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四)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

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本院移送强制执行,并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进行信用惩戒

请竞买人谨慎决定竞买行为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2月2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看样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

本次拍卖活动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2月2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2月26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万象城支行,账号:6232812580000181992)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76-6671013(吕法官)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76-6671104(叶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竞拍流程指引: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SourceURL:file:///home/kylin/CoCall/934067@192.1.187.131_8888/FileRecv/叶鹏/拍卖须知179.docx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竞买须知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2月24日10时至2025年2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376)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

组织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组织机构参与拍卖的,也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2月2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买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财产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拍卖财产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财产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联系承办人交接拍卖财产(联系方式详见竞买公告),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

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或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

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迁入户口、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拍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76-6671013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76-6671104(叶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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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马集镇南大街信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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