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1-26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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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奎县曙光社区龙鼎大厦1层2号车库 <结束>

房源编号:8258185

12.29万元
用途
99.93%
折扣率
2025-02-27
起始日期
29.4平方米
建筑面积
0.418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0175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2.29万元
  • 单价:0.418万元/平米
  • 区域:黑龙江省 绥化市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5-02-27
  • 结束日期:2025-02-28
  •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
  • 评估价:0.017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99.93%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9.4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年龄装修情况简装房
    钥匙:手续钥匙有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
    建筑类别:大厦
    房屋朝向:朝向西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室
    小区:奎县曙光社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车库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
    配套情况:车库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坐落于望奎县曙光社区龙鼎大厦院内1层2号车库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黑1221执522号房屋所有权证已办理登记手续土地使用权证不详标的所有人宋河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商业服务土地性质不详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租赁情况无过户情况可以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钥匙有权利限制情况1、被海伦市人民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请填写

整体拍卖参考价175,700.00元,起拍价122,990.00元,保证金18,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望奎县曙光社区龙鼎大厦1层2号车库建筑面积29.4㎡

房屋用途商用房屋现状:已控制未腾空

二、瑕疵公示:该处拍卖标的尚未腾空,存在延迟交付的风险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接受咨询(仅限工作日内),2月18日上午11时统一看样

四、拍卖方式:设在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个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从此功能,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六、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院被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债权人,以及其他与房屋或案件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公告中公示了标的物参考价此公告也用于向未收到拍卖标的物参考价结果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人、债权人,以及其他与房屋或案件利害关系人(公示送达网络询价报告结果/评估报告结果/定向询价结果/当事人议价结果/法院合议庭定价结果),公示满十五日视为已收到,如需了解具体情况,请联系本院查询

七、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等有异议者,请至少于开始拍卖前的7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八、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买受人需自行去现场了解情况,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2、本次拍卖产权过户所产生的税费请自行到当地有关部门了解,税费由相应由主体各自承担

3、该房屋尚未腾空,存在延迟交付的风险

4、拍卖标的的权利状况以相关部门登记或者核准的现状为准,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须自行对标的作详尽地调查与了解并与相应的管理部门进行核对,包括但不限于:权属性质、使用权情况、使用权面积及期限、所在区域规划、建设规划要求、使用用途、相邻关系、占用情况、配套设施是否齐全完好、能否办理相应证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其建筑材料标准、房屋的沉降、渗漏等)、能否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参与竞拍视作已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且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七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及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络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交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455-64566065(仅限工作日工作时间)监督电话:0455-6456007望奎县人民法院二O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拍卖须知黑龙江省望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2月27日10时至2025年2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望奎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望奎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坐落于望奎县曙光社区龙鼎大厦1层2号车库

房屋用途:商业服务整体拍卖参考价175,700.00元,起拍价122,990.00元,保证金18,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望奎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望奎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须要拍卖之日起前5天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七个工作日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一、拍卖成交后,拍卖尾款买受人须要成交之日起3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须要成交之日起1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望奎县人民法院(地址:望奎县城南部新区文明路东侧)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户名:望奎县人民法院涉案款项专用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奎县支行,账号:6228402666275353764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取暖费、物业管理等欠费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55-645600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455-645613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望奎县人民法院二O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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