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2-1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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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湾新区九塘南路2299号椒江区大型垃圾分拣中心2幢公共设施用房5层建筑(不含第1层部分设施用房)(含8幢12间宿舍、12个停车位)五年租赁权 <结束>

房源编号:8324796

83.8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2-12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83.82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83.8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台州市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5-02-12
  • 结束日期:2025-02-25
  •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台州湾九塘南路
  • 评估价:83.8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浙江产权交易所交易所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现有装修及设施、设
    空置情况:空置
    居室数:511室
    小区:椒江区市府
    支付方式:订单支付
    楼栋总数:8幢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出租方承诺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台州产权交易所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状态空置其他权利情况无其他披露事项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1)台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305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房屋交付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无

4.是否设立居住权:无

5.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现场实地勘察联系人:卢先生,182576310876.其他重要需披露的事项:承租方需遵守出租方和管理方制订的关于该区域各方面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房屋及设施设备使用要求等),服从并遵守出租方及管理方的管理规定

出租方简况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台州市椒江城发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卢煜杰联系方式固定电话:0576-89000096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东段201号1楼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租金挂牌价83.82万元(首年)是否有保留价无租金挂牌价备注租金前三年保持不变,第四年租金在第三年基础上增加5%,第五年租金与第四年相同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否租金支付要求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8幢为宿舍楼,严禁使用明火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履约保证金:3个月的成交租金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

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6.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10个工作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8.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9.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租期5年有无免租期有免租期时间3个月是否包含在租期内否承租方资格条件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16.00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网上银行;银行转账保证金扣除条款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台州市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否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遴选方式动态报价遴选方案主要内容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

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房屋租赁合同》(样稿).docx《特别事项约定》.docx《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实地勘察证明》.doc《授权委托书》.doc《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动态报价适用)》.docx标的物位置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郑女士电话0576-88685180传真邮箱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0、511室网址https://www.tzcqpt.com/TZ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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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台州湾九塘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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