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2-12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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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西路456号15号楼107号房产 <结束>

房源编号:8339271

21.0534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2-27
起始日期
51.41平方米
建筑面积
0.409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1.0534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21.05342万元
  • 单价:0.4095万元/平米
  • 区域:山东省 淄博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2-27
  • 结束日期:2025-04-28
  •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西路456号
  • 评估价:21.053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1.41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钥匙:法官钥匙详询执行法
    查封情况:查封已查封抵押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与方式: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2月27日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周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山东明耀置业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西路456号15号楼107号房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鲁0302执恢518号产权证号鲁2021淄博淄川区不动产权第0023845号标的所有人山东明耀置业有限公司评估鉴定基准日2024.7.18标的现状备案房屋用途商业服务性质土地用途详询执行法官是否已腾空详询执行法官租赁情况详询执行法官过户情况详询执行法官房屋性质详询执行法官钥匙详询执行法官权利限制情况查封已查封抵押详询执行法官标的物介绍户型面积51.41平方米房屋楼层所在1层,共19层其他介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务必亲自咨询相关部门了解标的物相关信息并实地看样,未咨询、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标的网络询价263167.79元';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2月27日10时起至2025年4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网址: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西路456号15号楼107号房产

起拍价:210534.23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2月27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产生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与本院联系

八、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交通银行淄川吉祥路支行账号:6232611060000725430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及时报名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533-5280223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3-5280092(孙法官)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5065867861(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司辅公司客服电话:400-600-121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2月27日10时起至2025年4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西路456号15号楼107号房产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变卖

须在2025年2月24日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25年2月24日向法院提出申请并经法院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六、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210534.23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应在变卖成交后的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淄川吉祥路支行,账号(6232611060000725430)

并在缴齐全部变卖款后五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费用,由相应主体承担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终止或撤回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举报监督电话:0533-5280223法院咨询电话:0533-5280092(孙法官)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西路4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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