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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重庆市潼南区江北新城D4-1号地块(产权证号:208房地证2015字第03412号)权利来源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渝0152执恢1190号标的所有权人重庆市俊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标的现状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性质出让使用期限2065年5月8日土地面积19155.15㎡经营情况闲置、未开发租赁情况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情况已查封抵押情况有抵押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据评估报告显示:土地面积19155.15㎡;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性质: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65年5月8日;规划建筑容积率不得低于1、不得高于2.5,建筑密度不得高于35%,绿地率不得低于35%;权利限制:有抵押、有查封;其他详情见附件资料
过户税费该宗土地以及地上建筑物的开发建设与利用、规划建筑设计等要求应遵守相关部门的规定,竞买人应当自行在拍卖开始前到相关部门核实并全面了解标的所涉及的规划问题
该宗土地所涉及的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税等配套税费以及涉及后续办理产权证时的手续和应补缴的费用均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决并承担
限购情况是否限购请竞买人自行向标的物有关部门核实特别提示本法院所展示的标的物照片与视频仅作参考,标的物以实际状况为准
';公示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申请人、被执行人变卖公告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5年3月3日10时起(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6)进行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重庆市潼南区江北新城D4-1号地块(产权证号:208房地证2015字第03412号)据评估报告显示:土地面积19155.15㎡;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性质: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65年5月8日;规划建筑容积率不得低于1、不得高于2.5,建筑密度不得高于35%,绿地率不得低于35%;权利限制:有抵押、有查封;其他详情见附件资料
注:1、本次拍卖范围不包含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不动产,也不包含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2、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渝地(2015)合字(潼南)第3号)“第十六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2016年7月30日之前开工,在2019年7月29日之前竣工”,拍卖标的已超过2年未开工建设,根据上述合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拍卖标的存在被出让人无偿收回的风险,请买受人注意
3、该宗地块的开发建设与利用、规划建筑设计等要求应遵守相关部门的规定,竞买人应当自行在拍卖开始前到相关部门核实并全面了解标的所涉及的规划问题
该宗土地所涉及的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税等配套税费以及涉及后续办理产权证时的手续和应补缴的费用均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决并承担
4、买受人应承继被执行人与潼南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渝地(2015)合字(潼南)第3号)所载明的权利、义务(详见附件)
5、标的情况介绍来源于《评估报告》
标的所载信息仅供参考,拍卖资产以现场实物状态为准,故请有意购买者务必实地看样并咨询,拍卖标的资产以拍卖成交后现场交付为准
交付时若标的信息与描述时不符,成交价不作调整6、拍卖成交后,产权过户最终以不动产权属登记部门最终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等为准
7、本次勘验无法查询到相关水、电、气等欠费情况,如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以实际交付时现状为准,详情请买受人自行实地了解
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尽快与重庆市新益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评估价:5401.75万元,起拍价:3024.98万元,保证金:3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及其整倍数)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市新益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组织看样等工作,根据预约情况由辅拍机构安排分时段看样,意向竞买人如需看样,请务必提前电话联系辅拍机构办理看样登记,重庆市新益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63110300;呼叫中心:400-060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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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买人条件:买受人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若竞买人需多人联合竞买,属联合竞买人,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联合竞买登记手续并经法院确认,且应当委托一名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变卖方式: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缴纳变卖成交尾款或者逾期缴纳变卖成交尾款的,将依法视为买受人悔拍
买受人悔拍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原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保证金与报名取得竞买资格无关,用户必须交齐变卖预缴款才能成功报名、出价竞买)
五、特别提醒:1、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
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未成交予以退还)后即可参加拍卖
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
请意向竞买人对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及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辅助机构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仅供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及附件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并联系辅拍机构进行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参拍,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3、拍卖成交后,执行部门负责标的物的现状交付(按照房屋产权证载明的面积交付标的物,如有违章建筑,不在法院交付范围内)
标的物面积、坐落等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坐落等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其中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标的物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气、大修基金等)由买受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5、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买开始前7日向本院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并经本院确认
7、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8、本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暂缓、撤销拍卖
9、竞买人应于拍卖开始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
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变卖预缴款,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潼南支行;账号:015201440999991006872)
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
变卖预缴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变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10、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法院不接受延期付款,大额转账节假日可能会延迟到账,请买受人合理安排时间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11、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相关电话咨询重庆市新益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7783593241、400-0601332、023-63110300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44598076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44564110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二日变卖须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3月3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6)进行公开变卖,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竞买人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报名参与竞买的,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须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并经法院确认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变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变卖方式: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缴纳变卖成交尾款或者逾期缴纳变卖成交尾款的,将依法视为买受人悔拍
买受人悔拍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原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保证金与报名取得竞买资格无关,用户必须交齐变卖预缴款才能成功报名、出价竞买)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及确认面积分割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关机构处理,恢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八、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其中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标的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自理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一、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