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龙山路(玉龙华府)12幢1单元101-103、201-203、301-303铺商业用房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房地权证太湖字第201501194号、太土国用(2014)第1448号拍品所有人安徽**置业有限公司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商业用房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标的物现状目前由被执行人韦**“妹妹”经营酒楼配套情况城镇基础配套设施齐全备注该房屋由被执行人韦**购买,尚欠购房款不到300万元,拍卖价款优先支付剩余购房款权利限制情况被法院查封,无抵押提供的文件法院裁定书、房产评估报告书标的介绍1、拍卖标的: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龙山路(玉龙华府)12幢1单元101-103、201-203、301-303铺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886.82平方米
四至范围东临玉珠路、南临龙山路、西临天华路、北临龙岗路;钢混结构;建成年代:2014年;总层数:3层、所在层1-3层,层高:一层约5.6米(已隔成2层使用)、二层约3.2米、三层约4.8米
地块形状多边型,形状规则;宗地内为“六通”(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通气)及场地平整
建筑物状况:独立基础无不均匀沉降,梁板柱承重完好,砖墙体完好;外装饰为涂料完好;内装饰:地面为地板砖、木地板完好,无空鼓;墙面为乳胶漆、背景墙、墙面砖完好;顶面为乳胶漆、石膏吊顶、集成吊顶完好;钢筋混凝土现浇楼地面完好;钢筋混凝土现浇屋面防水完好,未出现渗漏;门窗为玻璃门、包木门、塑钢窗完好;开关正常;电器线路无老化;上下管道畅通;内部设有中央空调,使用及维护状况较好
网页左下角有该房产评估报告书建议下载浏览2、限购情况:详见国家及省市等相关政策
3、税费承担: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根据2024年12月1日新的契税标准:唯一住房140平米及以下税率1%、140平米以上1.50%;二套房140平米及以下税率1%、140平米以上2%;三套房3%;非住宅契税3%+印花税0.025%)4、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及拍卖公司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拍卖对象范围以拍卖公告、竞买须知为准;该标的物内的可移动装饰等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该标的若涉及到新旧好坏等程度,均以现状进行交付
竞买人应自行踏勘该标的,了解产权过户相关情况及限制5、其它事宜请向安徽双江拍卖有限公司或我院咨询了解';变卖公告东至县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3月2日上午10时起60天(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具体截止时间以网拍系统自动生成时间为准)的网络司法变卖期内,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f.taobao.com)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进行变卖,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龙山路(玉龙华府)12幢1单元101-103、201-203、301-303铺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866.82平方米
【产权证号:房地权证太湖字第201501194号、太土国用(2014)第1448号】评估总价:790.2797万元
变卖价:6322237.60元变卖预缴款:6322237.60元保证金:63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或其整数倍)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参与竞买,均需开通淘宝网账户并实名认证
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与不动产的司法拍卖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我院已委托安徽双江拍卖有限公司与池州市法拍中心为本标的辅助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接受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咨询和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
辅助机构咨询方式:13637121118(请于工作时间)四、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变卖价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现由被执行人韦**“妹妹”经营酒楼
房屋以实物现状为准,不包含室内其他可移动物品,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状态为准,标的物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信息为准
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对房地产的面积差异、标的物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等的完整性不作担保,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拍卖标的交付时的状态、过户时的登记信息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若有违法、违章建筑及行为,以及因此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包括拆除、恢复义务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民事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与认可,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2、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交付手续,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
买受人自行提取标的并做好一切善后工作,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对标的提取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纠纷及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一旦发生,任何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3、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活动,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必须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没收保证金、成交价全款等)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需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交易政策,如是否限购等,如因不符合有关政策购买的,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法院申请出具成交裁定书时,需向法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拍卖行为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最迟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我院联系
六、利害关系人: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整个过程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最迟在竞买开始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向我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我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竞价程序: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
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九、款项支付:变卖竟价前,竞买人应交齐变卖价全款,该款项将被冻结
变卖结束后,除买受人之外的其他竞买人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尾款支付: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变卖结束后30日内,将扣除已交变卖价款后的尾款,足额缴入我院指定账户,并在缴清全部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我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到我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相关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我院指定账户(户名:东至县人民法院银行帐号:20000561176210300000075115903开户行:安徽东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尧渡支行)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一、悔拍责任: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缴纳尾款的,从所缴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买受人反悔不缴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二、交接事项:买受人付清变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交付手续,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
买受人自行提取标的并做好一切善后工作,拍卖人对标的提取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纠纷及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一旦发生,任何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三、变卖成交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根据2024年12月1日新的契税标准:唯一住房140平米及以下税率1%、140平米以上1.50%;二套房140平米及以下税率1%、140平米以上2%;三套房3%;非住宅契税3%+印花税0.025%)为避免税款流失,若被执行人不缴纳税费,可由竞买人代缴,竞买人可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纳税凭证提交至法院,由法院从拍卖款项中返还代缴款项;竞买人逾期提交纳税凭证的,可另诉主张
交易过程中所涉及到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与辅助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四、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变卖未成交: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
竞买人被冻结的该款项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六、付款提醒: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辅助机构咨询方式:13637121118法院咨询电话:0566-7028115(王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同步发布
东至县人民法院2025年2月14日本案另有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通知的利害关系人的,自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变卖须知现就该次公开变卖活动的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物品,标的物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须交齐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最迟在竞买开始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向我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相关资格须经我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我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最迟在竞买开始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向我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我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
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八、变卖竟价前,竞买人应交齐变卖价全款,该款项将被冻结
变卖结束后,除买受人之外的其他竞买人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九、本次变卖是在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结束后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等,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我院和辅助机构安徽双江拍卖有限公司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变卖结束后30日内,将扣除已交变卖价款后的尾款,足额缴入我院指定账户,并在缴清全部变卖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我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到我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相关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我院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见变卖公告)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一、买受人付清变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交付手续,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
买受人自行提取标的并做好一切善后工作,拍卖人对标的提取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纠纷及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一旦发生,任何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二、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缴纳尾款的,从所缴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三、变卖成交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根据2024年12月1日新的契税标准:唯一住房140平米及以下税率1%、140平米以上1.50%;二套房140平米及以下税率1%、140平米以上2%;三套房3%;非住宅契税3%+印花税0.025%)为避免税款流失,若被执行人不缴纳税费,可由竞买人代缴,竞买人可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纳税凭证提交至法院,由法院从拍卖款项中返还代缴款项;竞买人逾期提交纳税凭证的,可另诉主张
交易过程中所涉及到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与辅助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四、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暂缓变卖、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法院相关法律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如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我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辅助机构咨询方式:13637121118法院咨询电话:0566-7028115(王法官)东至县人民法院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