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司法拍卖项目情况调查表拍品名称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红桂路6号8幢1单元1-9-2房屋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权证情况(2024)渝0155执恢673号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用途、类型土地用途:城镇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情况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居住一、拍卖对象:(标的详情请见评估报告):据产权调查结果显示:权证号渝(2016)梁平区不动产权第000997577号,建筑面积80.12平方米,套内面积为66.67平方米,内部布局情况:室内平层,2室2厅1厨1卫,房屋用途成套住宅,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61年7月27日
标的物小区名称:隆鑫花漾城,建成约2016年有查封,有抵押
本次拍卖标的物包含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为房地产服务且不可分割或者分割后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设备设施和室内装饰装修,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注意:标的交付时若状态与描述不符,成交价不作调整现场了解:标的物位于隆鑫花漾城A区8幢1单元,楼栋2梯5户,电梯不可直达车库,房屋室内精装,2室2厅1厨1卫,朝向:东,目前由被执行人及家属自住
在物业处了解到:该房屋未欠物业费,其余欠费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具体金额以标的物成交后交付时实际收取为准,所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二、限购情况:请咨询相关部门
三、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过户)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税费,出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领款申请【提交税收凭据原件、领条(须注明收款人开户行全称、帐号)、身份证正反复印件】;逾期,请自行向被执行人(原产权人)追索
标的物交付时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四、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五、咨询、预约看样请拨打中财宝信呼叫中心:023-86589919、19332297185或关注“中财宝信辅拍”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
六、拍卖成交后请及时与中财宝信公司联系,办理后续相关流程
';公示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红桂路6号8幢1单元1-9-2房屋网络拍卖公告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3月24日10时至2025年3月25日10时(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22,户名: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红桂路6号8幢1单元1-9-2房屋
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详情请见评估报告):据评估报告显示:权证号渝(2016)梁平区不动产权第000997577号,建筑面积80.12平方米,套内面积为66.67平方米,内部布局情况:室内平层,2室2厅1厨1卫,房屋用途成套住宅,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61年7月27日
标的物小区名称:隆鑫花漾城,建成约2016年有查封,有抵押
本次拍卖标的物包含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为房地产服务且不可分割或者分割后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设备设施和室内装饰装修,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注意:以上文字描述均来自评估报告,标的交付时若状态与描述不符,成交价不作调整
现场了解:标的物位于隆鑫花漾城A区8幢1单元,楼栋2梯5户,电梯不可直达车库,房屋室内精装,2室2厅1厨1卫,朝向:东,目前由被执行人及家属自住
在物业处了解到:该房屋未欠物业费,其余欠费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具体金额以标的物成交后交付时实际收取为准,所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评估价:47.27万元,起拍价:33.09万元,保证金:3.4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本院已委托中财宝信(北京)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中财宝信(北京)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安排,请拨打中财宝信呼叫中心:023-86589919、19332297185或关注“中财宝信辅拍”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一人报名参与竞拍的,竞买成功
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
联合竞买人需联合竞买的,应在开拍7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先购买权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在开拍7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进行审查并确定
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由执行法院依法审查、认定是否构成悔拍
若悔拍,执行法院裁定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特别说明1、标的展示的文字、照片、视频为所描述标的梗概,此梗概仅仅是帮助意向竞买人形象化理解标的对象,不作为确定标的对象的依据
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评估报告载明的实物状况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过户)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税费,出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领款材料【提交税收凭据原件、领条(须注明收款人开户行全称、帐号)、身份证正反复印件】;逾期,请自行向被执行人(原产权人)追索
标的物交付时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标的物以实物状况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状况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6、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7、出现法定事由以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
8、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之前与本院联系
9、拍卖成交后(请及时与中财宝信公司联系),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梁平西池支行、账号:6228400477067392164)
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10、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11、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电话咨询咨询电话&自助预约:中财宝信呼叫中心:023-86589919、19332297185“中财宝信辅拍”微信公众号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53368602(余法官)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红桂路16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2025年2月19日竞买须知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3月24日10时至2025年3月25日10时(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22,户名: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
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中财宝信(北京)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安排,请拨打中财宝信呼叫中心:023-86589919、19332297185或关注“中财宝信辅拍”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状况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由执行法院依法审查、认定是否构成悔拍
若执行法院裁定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请完成如下事宜1、按规定支付尾款,并将尾款支付截图、个人信息及填写后的《填写服务意见反馈表》按线下服务机构通知处理
2、接到执行法院通知后,到执行法院领取执行裁定书
3、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八、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买受人应自行过户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二、特别说明1、标的展示的文字、照片、视频为所描述标的梗概,此梗概仅仅是帮助意向竞买人形象化理解标的对象,不作为确定标的对象的依据
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评估报告载明的实物状况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过户)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税费,出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领款材料【提交税收凭据原件、领条(须注明收款人开户行全称、帐号)、身份证正反复印件】;逾期,请自行向被执行人(原产权人)追索
标的物交付时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标的物以实物状况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状况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6、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7、出现法定事由以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
8、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之前与本院联系
9、拍卖成交后(请及时与中财宝信公司联系),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梁平西池支行、账号:6228400477067392164)
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10、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11.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电话咨询咨询电话&自助预约:中财宝信呼叫中心:023-86589919、19332297185“中财宝信辅拍”微信公众号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53368602(余法官)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红桂路16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