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阿勒泰市泰和康城凯丽湾小区建设项目(二标段)13栋1单元301室住宅房地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新4301执722号房屋权证号/标的所有人阿勒泰市*****有限公司评估报告出具日期2024年12月13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是否已腾空是租赁情况无装修毛坯权利限制情况查封阿勒泰市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无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193.79平方米建筑结构钢混建成年代2021年房屋楼层总楼层地上6层,标的物所在楼层:3层
房屋朝向自行核实(南北朝向)户型四室二厅一厨二卫(一梯两户)四至北临哈巴河街,南临富蕴街,西临阿勒泰路,东临迎宾路标的物估值市场价1040070.93元过户费用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欠缴费用欠缴费用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备注:本次拍卖所展示标的物照片仅做参考,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实地查看后参拍
';阿勒泰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阿勒泰市泰和康城凯丽湾小区建设项目(二标段)13栋1单元301室住宅房地产的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以电话/短信的方式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阿勒泰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3月20日12时至2025年3月21日12时止(延时除外)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阿勒泰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法院账户名:阿勒泰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991/11),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案号:(2024)新4301执722号该标的物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市泰和康城凯丽湾小区建设项目(二标段)13栋1单元301室住宅房地产
标的物总楼层:地上6层,标的物位于3层标的物建筑面积:193.79平方米,建成年代:2021年,用途:住宅;房屋布局:四室二厅一厨二卫(一梯两户);装修:毛坯;建筑结构:钢混结构;
标的物所在区域宗地外已达到“七通一平”:即通电、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气、通暖和宗地内场地平整
市场价:1040070.93元,双方议价:936063.84元;起拍价:936063.84元,保证金:9万元,增价幅度:9000元
注意事项:1、欠费情况:欠费情况不详(欠费情况仅供参考,实际情况请自行核实)此次拍卖的不动产在交接之日欠缴的各项物业、采暖、水电及相关费用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房产过户中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如国家法律有明文规定买受人和被执行人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各自承担的,可以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但前期应有买受人先行垫付
拍卖成交后,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及可移动物品
2、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包括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办理房产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
3、该标的展示的照片、视频仅作参考,具体情况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竞买人一经拍卖成交即表明对该标的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瑕疵及缺陷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其可能的风险
4、特别说明:此次住房拍卖学籍等附加价值不包含在内,人民法院及拍卖辅助机构对拍卖房产内的水电暖、上下防水及供给水能否正常使用不作任何保证,请自行前往物业核实
5、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户口及学籍情况
6、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19日(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辅机构联系安排时间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和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均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5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15日前缴纳尾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单位名称阿勒泰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地区分行,帐号:623263830010343497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充值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中拍平台拍辅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郑主任13201208660本院联系人:吴法官联系电话:0906-2102623阿勒泰市人民法院2025年2月17日拍卖须知阿勒泰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3月20日12时至2025年3月21日12时止(延时除外)在阿勒泰市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阿勒泰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991/16),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该标的物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市泰和康城凯丽湾小区建设项目(二标段)13栋1单元301室
标的物总楼层:地上6层,标的物位于3层标的物建筑面积:193.79平方米,建成年代:2021年,用途:住宅;房屋布局:四室二厅一厨二卫(一梯两户);装修:毛坯;建筑结构:钢混结构;
标的物所在区域宗地外已达到“七通一平”:即通电、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气、通暖和宗地内场地平整
注意事项:1、欠费情况:此次拍卖的不动产欠缴的各项物业、采暖、水电及相关费用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房产过户中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如国家法律有明文规定买受人和被执行人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各自承担的,可以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但前期应有买受人先行垫付
2、特别说明:此次拍卖学籍等附加价值不包含在内,人民法院及拍卖辅助机构对拍卖房产内的水电暖、上下防水及供给水能否正常使用不作任何保证,请自行向物业或请拍卖辅助机构带领下前往物业核实
3、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户口及学籍情况
4、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拍卖人对设备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阿勒泰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阿勒泰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三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3月1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为9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15日内缴纳尾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3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阿勒泰市人民法院(地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单位名称:阿勒泰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地区分行,帐号623263830010343497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至相关管理部门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本院及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符合法规情况可在竞拍结束前中止或暂缓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拍卖辅助机构:新疆中拍平台拍辅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郑主任13201208660本院联系人:吴法官联系电话:0906-2102623阿勒泰市人民法院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