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名称“浙岱渔运03396”船处置依据执行裁定标的物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浙72执保993号标的物所有人林**所有标的物现状使用性质渔获物运销船钥匙所在地该船目前停泊在浙江省舟山岱山江南村码头权利限制情况查封已查封抵押有抵押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船舶交接完毕通知书》标的物情况船舶类型捕捞辅助船船舶建成日期2016.06.06总长(m)船长(m)44.8m型宽(m)7.2m型深(m)4.0m总吨350净吨196主机型号G6300ZC2Y/3Y额定功率(kw)1164KW瑕疵情况见评估报告标的物估值评估价3150000元(人民币叁佰壹拾伍万元整)标的物费用税费总价税费情况(买受人承担)交易费:增值税:';(2024)浙72网拍95号本院将于2025年3月17日10时起至结束在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船舶名称:浙岱渔运03396;船籍港:岱山;船舶种类:捕捞辅助船;生产方式:渔获物运销船;船长:44.8m;型宽:7.2m;型深:4.0m;总吨位:350;净吨位:196;航行与作业区域:近海航区;建造完工日期:2016.06.06;建造地/船厂:岱山县闸口船厂
二、变卖依据:本院(2025)浙72执231号执行裁定书,变卖“浙岱渔运03396”船
三、该船目前停泊在浙江省舟山岱山江南村码头,2025年2月27日至结束(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和看样预约,集中看船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看样请联系:13515808688(顾);咨询及看样联系电话:0574-89285046(严)四、竞价规则:起拍价157.5万元,变卖预缴款:157.5万元(保证金31万),加价幅度7000元的倍数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五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本标的物变卖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风险提醒:1.经审查,该艘渔运船属中国渔政指挥系统渔船动态数据库在册渔业捕捞辅助船,浙岱渔运03396船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编号“(浙舟)船捕(2021)FZ-200238号”(证书使用期限至2024年11月11日)
渔船经公开拍卖后可以依法办理船网工具指标随船转移手续,但根据农业农村部2018第1号令《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和原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2017]5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随船转移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登记地为本县的,应符合以下条件:(1)参与竞拍的竞买人应先征得所在基层渔业组织、乡镇同意该船纳入本组织管理的书面意见;(2)已纳入减船转产项目的船舶所有人,不得作为竞买人参与竞拍;(3)竞拍成功的买受人在办理拍卖渔船过户手续时,应带齐四证(渔业捕捞辅助船许可证、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原件;(4)浙岱渔运03396属于渔业捕捞辅助船,无需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产业发展政策
2.船网工具控制指标随船转移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登记地非本县的,相关资格条件应征询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登记地的渔业主管部门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质量瑕疵和权利瑕疵保证(包含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此外,有船舶剩余燃油以及评估后有新增的其他船舶备件等物料数量以船舶交接现场实际测量计算为准,根据相关评估价格及船舶交接时市场价格结算,由买受人在拍卖价款之外另行支付或协商解决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对船舶能否办理船检登记入籍等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相关手续的后果自负
七、船舶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到船舶登记部门办理
所涉及的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承办法官:0574-89285185(徐)对外委托管理部门联系人:0574-89285046(严)监督电话:0574-89285050(陈)变卖程序类咨询,请先拨打淘宝网技术服务电话:400-822-2870
客服无法办理或需要法院办理的,对外委托管理部门联系人:0574-89285046(严)本院地址:宁波海事法院,宁波市鄞州区会展路727号
法庭地址:宁波海事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法庭,舟山市定海临城新区定沈路305号
本院网址:www.nbhsfy.cn本公告链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特此公告宁波海事法院2025年2月27日(2024)浙72网拍95号本院将于2025年3月17日10时起至结束在本平台,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变卖
竞买人委托变卖的,须在2025年3月14日16时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截止2025年3月14日16时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联系人:0574-89285046(严)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3月10日16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联系人:0574-89285046(严)五、“浙岱渔运03396”船以现状变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后果自负
六、竞变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出价应买前,按网变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157.5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后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变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同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予缴纳,并在成交后3天内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公章、保证金支付书面凭证等相关材料到宁波海事法院,宁波市会展路727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逾期不签署的,视为放弃,法院重新变卖
联系人:0574-89285185(徐)八、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三天内将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户名:宁波海事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6228400316095014665,开户行:农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并携带银行支付书面凭证至本院办理移交等手续
联系电话:0574-89285185(徐)买受人逾期不支付变卖款,法院可以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变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一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九、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本院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本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承办法官:0574-89285185(徐)对外委托管理部门联系人:0574-89285046(严)监督电话:0574-89285050(陈)本院地址:宁波海事法院,宁波市鄞州区会展路727号
法庭地址:宁波海事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法庭,舟山市定海临城新区定沈路305号
本院网址:www.nbhsfy.cn.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淘宝网技术服务电话:400-822-2870本公告链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特此公告宁波海事法院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