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11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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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拍卖郓城县永强纺织有限公司厂房及机器设备的公告 <结束>

房源编号:8574705

103.932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12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03.9322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03.932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山东省 菏泽市
  • 用途:工业
  • 起始日期:2025-04-12
  • 结束日期:2025-04-13
  •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潘渡镇开发区
  • 评估价:103.932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损坏、厂房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郓城县永强纺织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情况说明表拍品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咨询电话:0530-6801080特别说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次拍卖资产不包含土地使权,土地性质为租赁土地,郓城县永强纺织有限公司原租赁合同已终止,现尚欠部分租金未付

现该土地出租方郓城县潘渡镇潘东村第一村民小组10户村民于2023年7月1日与承租方郓城县泰华纺织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年(2023年7月1日起至2043年6月30日止),土地承租方郓城县泰华纺织有限公司已向本院书面申请,要求竞拍成交者在拍卖成交后的一周内,将拍卖资产自行拆除、迁出并恢复土地原状,将土地交付给承租方

具体情况竞拍者可自行到现场查勘确认竞拍人竞拍成交既视为认可、接受本次拍卖标的物所有瑕疵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超出保证金的部分,仍由原买受人承担

法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郓城县人民法院关于第一次拍卖郓城县永强纺织有限公司厂房及机器设备的公告郓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12日10时至2025年4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郓城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郓城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0/06?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707.1JPaen),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郓城县永强纺织有限公司厂房及机器设备,起拍价:1039322元,保证金:150000元,增价幅度:4000元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次拍卖资产不包含土地使权,土地性质为租赁土地,郓城县永强纺织有限公司原租赁合同已终止,现尚欠部分租金未付

现该土地出租方郓城县潘渡镇潘东村第一村民小组10户村民于2023年7月1日与承租方郓城县泰华纺织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年(2023年7月1日起至2043年6月30日止),土地承租方郓城县泰华纺织有限公司已向本院书面申请,要求竞拍成交者在拍卖成交后的一周内,将拍卖资产自行拆除、迁出并恢复土地原状,将土地交付给承租方

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4月20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郓城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郓城县支行,账号:15925001040024507)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530-6896535(杨正建)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0-680108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郓城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一日拍卖须知郓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12日10时至2025年4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郓城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郓城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0/06?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707.1JPae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郓城县永强纺织有限公司厂房及机器设备,起拍价:1039322元,保证金:150000元,增价幅度:4000元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机器品相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厂房的实际面积以评估报告确定为准

拍卖人对厂房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厂房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郓城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郓城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5年4月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4月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5年4月20日前缴纳尾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2025年4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郓城县人民法院(地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郓城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郓城县支行,账号:15925001040024507)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竞拍成交者在拍卖成交后的一周内,将拍卖资产自行拆除、迁出并恢复土地原状,将土地交付给承租方

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拆除、迁出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30-6896535(杨正建)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0-680108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郓城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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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潘渡镇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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