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11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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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巴川镇中南路376号房屋及其装修价值 <结束>

房源编号:8575841

58.01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10
起始日期
80.1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7236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82.88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58.016万元
  • 单价:0.7236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铜梁区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10
  • 结束日期:2025-04-11
  • 地址:重庆市重庆市铜梁区
  • 评估价:82.8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80.1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及其装修价值权利来
    钥匙:宅)钥匙无使用情况
    查封情况:已查封
    房屋结构:混合
    电梯:电梯),没有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209房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座位数:1、坐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2、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有查封

据现场查勘了解,该标的实际门牌号为中南路374号,本次拍卖以不动产权证记载的地址为准

(2)据现场查勘了解,该标的为自建房,楼梯(未安装电梯),没有专业的物业管理,详情请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按现状交付

(3)本次标的物商业位于第1层,住宅位于第3层,第1层商业内部无法通达第3层住宅,第3层住宅住宅由公共梯间通达,入户处挂有门牌“3-1”,住宅室内墙面有浸水痕迹,墙面有掉灰现象,地砖有部分破裂

(4)标的物第1层商业与相邻物业打通使用,且内部进行了隔断,通水电,未通气,具体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若涉及拍卖标的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5)拍卖辅助机构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仅供参考,拍卖标的实物以现状为准

(6)拍卖标的所欠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气费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拍卖标的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7)税费负担情况

本次拍卖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及时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8)咨询、预约看样请联系重庆渝豪拍卖有限公司,电话:15002315547';公示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特别提醒:(1)本次标的使用现状为:一楼部分租赁他人使用,部分被执行人自用;三楼部分由被执行人兄弟居住

(2)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有查封

据现场查勘了解,该标的实际门牌号为中南路374号,本次拍卖以不动产权证记载的地址为准

(3)据现场查勘了解,该标的为自建房,楼梯(未安装电梯),没有专业的物业管理,详情请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按现状交付

(4)本次标的物商业位于第1层,住宅位于第3层,第1层商业内部无法通达第3层住宅,第3层住宅住宅由公共梯间通达,入户处挂有门牌“3-1”,住宅室内墙面有浸水痕迹,墙面有掉灰现象,地砖有部分破裂

(5)标的物第1层商业与相邻物业打通使用,且内部进行了隔断,通水电,未通气,具体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若涉及拍卖标的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及辅助机构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拍卖辅助机构重庆渝豪拍卖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15002315547

评估价:82.88万元,起拍价:58.016万元,保证金:11.6032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渝豪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联系电话15002315547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标的物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办理交接手续,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本院及辅助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及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本院及辅助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

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垫付税费

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到本院申请,经本院确认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本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及暂缓拍卖

十三、竞买人拟参与竞拍的,应于竞价结束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报名

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买受人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铜梁支行;账号:01680164399999026150)

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十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重庆渝豪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5002315547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45659402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联系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白龙大道法建路143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023-67673497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十日拍卖须知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10日10时至2025年4月11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4;户名: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相应的说明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九、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铜梁支行;账号:01680164399999026150).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应由出卖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委托法院有权在网络司法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在竞价程序中暂缓或中止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符合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有权在拍卖成交后予以撤销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重庆渝豪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5002315547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45659402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联系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白龙大道法建路143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023-67673497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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