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出租方承诺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舟山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状态使用中(原合同于2025年3月31日截止)其他权利情况无其他披露事项1、权证相关信息:舟房权证定字第1165447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
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特别约定事项披露:承租方收费标准为租金总额在50万元以下的收取1.5%,50万元-200万元部分收取1.2%,200万以上部分收取1%
(交易服务费按分段累加法收取)出租方简况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舟山港海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朱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0580-2067056联系地址舟山市定海港码头1号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租金挂牌价13.747万元/年是否有保留价无租金挂牌价备注13.747万元/年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是租金支付要求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摊位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履约保证金:伍仟元整2、标的证载规划用途为非住宅
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
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6、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人承租,需原承租人腾退后才能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合同到期后30个自然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理,超过30个自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如原承租人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8、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租期1年有无免租期无承租方资格条件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2.00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网上银行;银行转账保证金扣除条款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舟山产权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是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遴选方式动态报价遴选方案主要内容1、交易方式:本项目首次挂牌期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延牌期采用即时摘牌即时成交方式
2、公告挂牌期:首次挂牌期限1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
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3、首次挂牌期间,审核通过以后,获得竞租资格,进入竞价大厅报价
4、首次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5、首次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人,则不变更挂牌条件,进入延牌期
6、延牌期交易规则:①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进入延牌期;延牌期即时摘牌、即时成交
②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交纳竞买保证金
③承租方确认标准:以完成标的意向承租登记为准项目附件摊位合同模板.docx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2.海鲜城权属证(挂牌使用).pdf3.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动态报价).docx实地勘察证明(24#).docx授权委托书(24#).docx标的物位置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宋女士电话0580-2282300传真邮箱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海城路255号江海商务广场A座1007室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