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2024新0102执恢1043号)标的名称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596号金阳卫星花园二期C栋8层4单元803房产
法律依据(2024)新0102执恢104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权利限制情况查封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有抵押拍品所有人毕得振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现状建筑面积结构所在层/总层数用途116.05㎡钢混8层/地上11层地下1层住宅户型朝向产权证号三室两厅一厨一卫东西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第(2017)2012411840号四至东临兵团四运司家属院,南临嵩山街,西临卫星路,北临空地
配套设施区域内有兵团四运司家属院、兵团十一师第二中学、美美3购物中心、昊元酒店、吴元上品小区等公共配套设施,繁华度较优
交通情况附近有98路、203路、527路、6501路、6502路等多条公交线途经并设站点,交通便利
临近卫星路、嵩山街、外环路、阿勒泰路、机场高速等,干道纵横交错
特殊说明(1)竞买人需自行了解变卖标的物现状,法院按现状进行变卖
(2)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3)本次变卖包括建筑物(含室内装修)、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及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
(4)据实地查勘,标的物目前有人居住,标的物欠缴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物业费约5600元(以上欠费仅供参考,具体欠费以相关部门出具的票据为准)
(5)标的物信息摘自新华远(估)字2024第00875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
(6)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暖气费、物业管理费及其滞纳金等欠费,如有欠费及其他隐性瑕疵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处理
(7)过户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等按照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变卖公告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3月30日上午11时至2025年5月28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变卖标的:位于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596号金阳卫星花园二期C栋8层4单元803房产,2012年建成,钢混结构,东西朝向,一梯四户,建筑面积:116.0㎡,三室两厅一厨一卫布局,住宅用途,产权证号: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第(2017)2012411840号
评估价:732740元;变卖价:622829元;保证金不低于:622829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二、变卖时间:2025年3月30日上午11时至2025年5月28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以加价参与竞买,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竞买人在竞买前须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变卖流程: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保证金,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
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
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五、变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六、特别提醒:本次拍卖包括建筑物(含室内装修)、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及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
据实地查勘,标的物目前有人居住,标的物欠缴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物业费约5600元(以上欠费仅供参考,具体欠费以相关部门出具的票据为准)
标的物信息摘自新华远(估)字2024第00875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
有意向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本院、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
买受人需自行核实了解办理过户、交房所产生的税、费等相关费用房屋变卖成交后,办理房屋过户、交房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具体时间待法院通知
是否能办理过户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
标的物按现状进行变卖,成交后以实物现状交接,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变卖标的物一切现状,法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
该房产所属土地相关信息,是否存在有抵押、租赁、非法占用等情况,可能存在的水、电、暖气费、物业管理费及其滞纳金等欠费情况,如有欠费及其他隐性瑕疵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自行了解办理房产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包含: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办理权证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依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依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暖气费、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人民法院、拍辅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缴入法院账户
九、司法变卖标的因变卖价款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变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买受人须凭《变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自行办理房产转移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及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变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及隐形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及办理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及辅助机构不作转移登记的任何承诺,不承担办理转移登记时涉及的一切费用,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10日通过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变卖平台报名参与变卖)或有其他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8550145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246号拍卖辅助机构:新疆华鼎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8999170327、0991-5816237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2025年3月14日变卖须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3月30日上午11时至2025年5月28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变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变卖公告的各项条款,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变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变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变卖标的:位于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596号金阳卫星花园二期C栋8层4单元803房产,2012年建成,钢混结构,东西朝向,一梯四户,建筑面积:116.0㎡,三室两厅一厨一卫布局,住宅用途,产权证号:乌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第(2017)2012411840号
四、本次变卖标的物瑕疵:本次拍卖包括建筑物(含室内装修)、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及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
据实地查勘,标的物目前有人居住,标的物欠缴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物业费约5600元(以上欠费仅供参考,具体欠费以相关部门出具的票据为准)
标的物信息摘自新华远(估)字2024第00875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
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变卖标的物一切现状,该房产所属土地相关信息,是否存在有抵押、租赁、非法占用等情况,可能存在的水、电、气、暖、物业管理费以及滞纳金等欠费情况,如有欠费及其他隐性瑕疵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自行了解办理房产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包含: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办理权证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依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变卖标的物的一切现状,本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成交后由本院按现状进行移交房屋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房屋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本院对土地、房屋面积差异、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款项;变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款项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5天内缴入法院账户
由买受人持本人身份证(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至本院财务窗口刷卡缴纳变卖余款,并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
未能竞得者所支付的款项不计利息退回原支付账户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变卖的,应于变卖开始前10日通过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变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十、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
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
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
十一、变卖成交的,由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十二、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法院及辅助机构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变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变卖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变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三、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
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四、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转移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悔拍,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依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暖气费、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及滞纳金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变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变卖款的处置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五、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价款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转移登记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六、参加变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变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变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变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变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8550145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246号拍卖辅助机构:新疆华鼎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8999170327、0991-5816237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