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16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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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碚区蔡家岗镇同康路539号23幢1单元6-2号房屋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8607394

82.36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14
起始日期
122.82平方米
建筑面积
0.6706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17.66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82.362万元
  • 单价:0.6706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北碚区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14
  • 结束日期:2025-04-15
  •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同康路539号
  • 评估价:117.6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22.8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空置
    查封情况:查封、有抵押特
    看样时间:看样联系电话:023-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产权年限:('', '')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1单元
    小区:属翡翠华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权证号渝(2021)
    楼栋总数:3幢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北碚区蔡家岗镇同康路539号23幢1单元6-2号房屋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权证号渝(2021)北碚区不动产权第000830201号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土地性质、用途出让、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期限2064年11月30日止房屋用途成套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22.82㎡套内建筑面积105.22㎡租赁(使用)情况无权利限制情况有查封、有抵押特别说明1.限购情况:请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根据2022年01月01日起施行的法释[2021]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标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申请退还垫付税费时间为:买受人自收到执行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逾期未申请,请自行向被执行人追索,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气费等)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并承担

3.特别提示:(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

(2)据重庆创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于物业处咨询了解到该标的所欠物业费合计16764.93元(2022.1-2025.3)(未经司法确认,仅供参考);最终物业费及其他欠费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成交后,执行法院按证载面积进行交付,如有违章建筑,不在法院交付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风险

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立即与拍卖辅助机构重庆创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4.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与视频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23-88159633(重庆创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示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评估价:117.66万元;起拍价:82.362万元;保证金:8.3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数倍)

1.标的物介绍:该房屋产权证号:渝(2021)北碚区不动产权第000830201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22.82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05.22平方米

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64年11月30日止;所在大楼共9层,标的物位于名义层第6层,属翡翠华府,有物业管理

室内为清水,目前空置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后果竞买人自行承担

2.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

(2)据重庆创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于物业处咨询了解到该标的所欠物业费合计16764.93元(2022.1-2025.3)(未经司法确认,仅供参考);最终物业费及其他欠费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成交后,执行法院按证载面积进行交付,如有违章建筑,不在法院交付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风险

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立即与拍卖辅助机构重庆创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人民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院已委托重庆创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根据预约情况由辅拍机构安排分时段单独看样,意向竞买人如需看样,请务必联系拍卖公司确认看样时间

重庆创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88159633三、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2022年01月01日起施行的法释[2021]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标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事项;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3.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4.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四、拍卖方式: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五、报名及尾款缴纳:1.竞买人应于竞价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注册账户并进行实名认证

2.注册、认证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保证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报名成功后,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3.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4.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银行北碚支行;账号:39010104001848779249);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5.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或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六、税费缴纳:1.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以及大修基金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2.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气费等)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

七、过户及交付:1.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需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由竞买人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2.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包含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3.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在收到执行裁定书15日内完成过户事宜,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申请退还垫付税费时间为:买受人自收到执行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逾期未申请,请自行向被执行人追索,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面积最终以标的物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如有标的物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须拆除或修复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涉及违章建筑的,违章建筑不在交付范围内,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罚款费用

5.拍卖成功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八、悔拍及法律后果: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

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联系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咨询服务:重庆创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88159633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8316605(张法官)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8316724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正义路1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竞买须知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5年04月14日10:00起至2025年04月15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2;用户名: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竞买人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登记手续

登记手续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7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九、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银行北碚支行;账号:39010104001848779249)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法院将向买受人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确定其权属,买受人凭相关法律文书到相关部门自行办理过户手续

若不及时办理,买受人自行承担其相应风险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如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需要缴纳的费用以及所欠的税费、滞纳金及物管、大修基金、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并承担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重庆创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023-88159633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8316605(张法官)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8316724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正义路1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地图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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