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17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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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分行关于拟组成本金51,686.46万元不良债权批量转让 <结束>

房源编号:8610335

37667.5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3-17
起始日期
2025-04-16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7667.54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37667.54万元
  • 单价:0.7455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广州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5-03-17
  • 结束日期:2025-04-16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珠江东路267号
  • 评估价:37667.5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正在拍卖
  • 发布站点:京东
  • 标签:
    查封情况:轮候查封
    交易状态:一拍
    小区:园、南沙湾
    拍卖原因:诉讼
    交通:公交车
    教育学校:周边有奥园幼儿园
    环境:公园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家电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酒店建筑面积50,526.54平方米所处区域市政配套实施及商业较好,经济较繁荣,周边有奥园幼儿园、南沙湾东苑体育公园、华南师范附属南沙小学、广州市英东中学、广州中科院等公共配套设施,交通较为便利,可乘南沙18路、19路等多路公交车及地铁4号线(南横站)

项目名称:广州分行关于拟组成本金51,686.46万元不良债权批量转让本金:51,686.46万元利息:5,784.69万元(基准日2023年4月30日)实现债权费用:273.2万元(注:以签订合同以及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为准)担保方式:抵押、保证其中包括:广东奥园奥买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州市康鸿皮具制品有限公司、广州市溢美皮具制品有限公司三户其他特殊情况说明:以上债权金额以正式挂牌公示为准

如对信息有任何异议,请来电告知我行将择期对上述债权挂网转让,欢迎意向购买人来电咨询

毛经理:15814512398、邓经理:18620486165(一)广东奥园奥买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基本情况:广东奥园奥买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奥园奥买家”)贷款金额49,900万元,其中2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22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16日、29,9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22年1月18日至2023年1月17日,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

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抵押物为广州南沙国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珠江东路267号、269号的酒店(面积50,526.54㎡),保证人为奥园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4月30日,本金余额49,886.59万元,欠息4,220.35万元,实现债权的费用257.56万元,本息费合计54,364.50万元

2.清收现状:我行分行于2022年5月23日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南昌中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经一审、二审,2023年5月16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2023年6月21日,南昌中院执行立案,抵押物奥园酒店2023年10月20日一拍挂网公告,一拍起拍价37,667.54万元,11月21日一拍流拍;同日二拍挂网公告,二拍起拍价30,134.03万元,12月8日二拍流拍

除拍卖上述抵押房产流拍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2023年12月19日,南昌中院出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二)广州市康鸿皮具制品有限公司1.基本情况:广州市康鸿皮具制品有限公司(下称“康鸿皮具”)贷款金额900万元,期限为2014年5月27日至2015年5月26日,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

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广州市溢美皮具制品有限公司、广州市彩球皮具制品有限公司、吴安康、刘美卿、黄光寿、曾丽卿、李典康

该笔债权2016年6月29日已完成呆账核销截至2023年4月30日,本金余额899.87万元,欠息839.28万元,实现债权的费用8.05万元,本息费合计1,747.2万元

2.清收现状:分行于2014年10月27日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下称“越秀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2015年7月9日,越秀法院作出判决,2015年10月29日,越秀法院执行立案,因担保人名下房产为轮候查封且存在对外抵押,车辆未能发现其下落,股权所在公司同为本案被执行人且均已下落不明,无法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执行措施,执行法院及我行人员穷尽追索,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2016年9月18日,越秀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三)广州市溢美皮具制品有限公司1.基本情况:广州市溢美皮具制品有限公司(下称“溢美皮具”)贷款金额为900万元,期限为2014年5月27日至2015年5月26日,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

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广州市康鸿皮具制品有限公司、广州市彩球皮具制品有限公司、吴安康、刘美卿、黄光寿、曾丽卿、李典康

该笔债权2016年6月29日已完成呆账核销截至2023年4月30日,贷款余额900万元,欠息725.06万元,实现债权的费用7.59万元,本息费合计1,632.65万元

2.清收现状:分行于2014年10月27日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下称“越秀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2015年7月9日,越秀法院作出判决,2015年10月29日,越秀法院执行立案,因担保人名下房产为轮候查封且存在对外抵押,车辆未能发现其下落,股权所在公司同为本案被执行人且均已下落不明,无法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执行措施,执行法院及我行人员穷尽追索,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2016年9月18日,越秀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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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珠江东路2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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