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17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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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宁阳中路劳动南巷20号二单元504室住宅房地产 <正在拍卖>

房源编号:8623865

25.944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02
起始日期
86.72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992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5.9448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25.9448万元
  • 单价:0.2992万元/平米
  • 区域:安徽省 宣城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02
  • 结束日期:2025-06-01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阳中路劳动南巷20号
  • 评估价:25.944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86.7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原有户口、营业执照
    钥匙:况无钥匙在被执行人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自公告日起至变卖结束前止(节假日
    限购和资质:限购情况:无
    房屋结构:混合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504室
    竞价周期:60天(竞价周期和延时除外)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
    配套情况:厨房
    装修配置:厨房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宁国市宁阳中路劳动南巷20号二单元504室住宅房地产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不动产登记簿复印件拍品所有人桂**拍品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租赁情况无钥匙在被执行人处配套情况基础配套设施齐全权利限制情况被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025)皖1881执恢4号2、《评估报告》:皖安和房估字(2024)2065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宁国市宁阳中路劳动南巷20号二单元504室住宅房地产

建筑面积:86.72㎡,分摊土地面积为19.739㎡,该房产东临劳动南巷,南近南河西巷,西近中溪南路,北近宁阳中路,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程度较高

2、建筑物基本状况:建筑结构:混合,所在层为:5/5F,层高约2.9米,地砖地面,墙面乳胶漆(厨房、卫生间墙面为瓷砖),顶部、墙体无裂缝现象、门窗较完好,顶部、墙体、柜子等有掉漆现象,维护保养较差,六成新,具体以实物现状交付为准

3、权证情况:不动产权证书号:皖(2022)宁国市不动产权第0007749号,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3年11月24日

4、限购情况:无,详见省市相关政策

5、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依法由相应主体负担

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买受人须在收到本院过户法律文书后15天内凭发票向我院申请退还,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缴纳过户税费的,请在收到本院法律文书后7日内向本院申请延期,逾期既不申请退还又不申请延期的,视为放弃权利

6、特别提醒: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营业执照等难以迁出、注销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该标的物内的家具、家电等室内可移动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若涉及到新旧好坏等程度,均以现状进行交付,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咨询,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其它事宜请向我院咨询了解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已按照上述规定通知了本案的有关人员,部分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通知或可能存在未知权利人,特此公示

宁国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七日特别提示:在本院网站页面中出现的“拍卖服务”“赊呗服务”及“根据拍品为你推荐服务”,均与本院无关,请竞买人谨慎选择

如出现任何法律纠纷,竞买人责任自负变卖公告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2日10时起为期60天(竞价周期和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f.taobao.com)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变卖,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宁国市宁阳中路劳动南巷20号二单元504室住宅房地产

建筑面积:86.72㎡,不动产权证书号:皖(2022)宁国市不动产权第0007749号,建筑结构:混合,所在层为:5/5F,评估价为:463300元

变卖价:259448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竞买人须交齐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最迟在变卖开始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执行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相关资格须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自公告日起至变卖结束前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我院已委托安徽兴创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接受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在变卖期开始前统一安排,咨询和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方式:安徽兴创拍卖服务有限公司陈经理13956574990微信号同步

四、瑕疵提醒:1、开拍前三日集中组织看样,竞买人应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物现状,详细情况可咨询拍卖公司或我院

2、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视频、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应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涉及土地及房屋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拍卖人对土地、房屋面积差异、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其对拍卖标的物情况、本拍卖公告和本次拍卖须知的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和接受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不得以未咨询相关政策或对标的物不了解为由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参照悔拍进行处理,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6、该标的物内的家具、家电等室内可移动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若涉及到新旧好坏等程度,均以现状进行交付,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咨询,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最迟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我院联系

五、利害关系人: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优先购买权人:本标的物有无优先购买权人的相关说明:无

七、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变卖价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八、款项支付:变卖竞价前,竞买人应交齐变卖价全款,该款项将被冻结

变卖结束后,除买受人之外的其他竞买人被冻结的该款项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竞价程序: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

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十、尾款支付: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变卖结束后十日内,将扣除已交变卖价款后的尾款,足额缴入我院指定账户,采取“法拍贷”支付购房款的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支付购房首付款到我院指定账户

尾款必须在拍卖成交后30日内付清并在缴清全部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到我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我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国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宁国支行;账号:2610201021000493966029967,联行号:31937740002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一、过户事项: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依法由相应主体负担

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买受人须在收到本院过户法律文书后15天内凭发票向我院申请退还,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缴纳过户税费的,请在收到本院法律文书后7日内向本院申请延期,逾期既不申请退还又不申请延期的,视为放弃权利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悔拍责任: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三、变卖未成交: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

竞买人被冻结的该款项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付款提醒: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变卖全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其他事项: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次拍卖贷款服务由安徽宁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有意向贷款的竞买人在报名前应提前与安徽宁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竞买人是否符合贷款资格及相应贷款金额由承贷银行审核

竞买人必须在开拍前完成审核工作,如因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造成逾期付款或者不能放贷的,宁国市人民法院将依照《竞买公告》及《竞买须知》的相关约定追究逾期付款的责任

执行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确保竞买人能获得担保贷款的资格

竞买人一旦举牌,则视为接受本公告要求且须在竞得该标的物后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为买受人悔拍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安徽兴创拍卖服务有限公司电话:陈经理13956574990微信号同步法院咨询电话:饶法官0563-4300089举报监督电话:0563-4300009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同步发布

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七日变卖须知现就该次公开变卖活动的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竞买人须交齐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最迟在竞买开始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向执行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相关资格须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最迟在变卖期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

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七、变卖竞价前,竞买人应交齐变卖价全款,网拍平台将冻结该款项

变卖结束后,除买受人之外的其他竞买人被冻结的该款项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八、本次变卖是在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结束后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的调查情况等,就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公告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我院和安徽兴创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等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等手续,以及因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我院和辅助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不提供发票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变卖结束后十日内,将扣除已交变卖价款后的尾款,足额缴入我院指定账户,并在缴清全部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到我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相关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我院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见变卖公告)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尾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变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如房屋实测面积或土地实测面积与公告中面积有差异,以房产或土地实测面积为准,但不影响成交价格,我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标或拒付成交价款,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依法由相应主体负担

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买受人须在收到本院过户法律文书后15天内凭发票向我院申请退还,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缴纳过户税费的,请在收到本院法律文书后7日内向本院申请延期,逾期既不申请退还又不申请延期的,视为放弃权利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竞买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暂缓、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法院相关法律文书,竞买人在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如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安徽兴创拍卖服务有限公司电话:陈经理13956574990微信号同步法院咨询电话:饶法官0563-4300089举报监督电话:0563-4300009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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