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19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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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东部新城C2-3地块江岸.东城中央6幢负1-1号房屋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8633953

143.99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24
起始日期
659.32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18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05.71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43.997万元
  • 单价:0.2184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江津区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5-04-24
  • 结束日期:2025-04-25
  •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
  • 评估价:205.7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659.3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装饰装修、家具家电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已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电话:400-8373318、023-
    建成年限:('约为2010年', '')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203房
    小区::标的物小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网上付款方式
    转让方:高人民法院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融资
    环境:车库
    开发商:拍卖权证情况产权证号:2
    配套情况:车库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东部新城C2-3地块江岸.东城中央6幢负1-1号房屋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权证情况产权证号:203房地证2011字第41711号拍品所有权人被执行人所有拍品现状证载房屋用途及土地使用权类型非住宅/出让房屋建筑面积659.32平方米房屋套内面积570.74平方米标的物权属及实物状况承租人使用,不认可其租赁权利限制情况已查封、有抵押拍品介绍拍卖对象: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东部新城C2-3地块江岸.东城中央6幢负1-1号房屋据评估报告记载:标的物小区名称为‘’江岸.东城中央‘’,产权证号:【203房地证2011字第41711号】

房屋建筑面积为659.32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570.74平方米,登记房屋用途为非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7年2月28日止

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成年代约为2010年,所在建筑物总楼层为33层,标的物位于名义层负1层,物理层第1层,现由‘’巴国富硒茶业‘’经营使用,租赁合同已到期且未续签(法院未认可其租赁),本次拍卖包含建筑物所有权、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维护房屋正常使用功能的设施设备,不包含室内不可移动装饰装修、家具家电及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具体详细情况情见《评估报告》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成交后以实际交付为准据物业工作人员口述,该标的欠费40714.42元(截止至2025年3月),此情况未经司法确认,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该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气及物管等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

特别提示:若标的物有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买受人竞买前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详细情况后竞买

1.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责任承担范围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3.产权证号:【203房地证2011字第41711号】

4.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电话未接,特此公示

一、拍品介绍:据评估报告记载:标的物小区名称为‘’江岸.东城中央‘’,产权证号:【203房地证2011字第41711号】

房屋建筑面积为659.32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570.74平方米,登记房屋用途为非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7年2月28日止

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成年代约为2010年,所在建筑物总楼层为33层,标的物位于名义层负1层,物理层第1层,现由‘’巴国富硒茶业‘’经营使用,租赁合同已到期且未续签(法院未认可其租赁),本次拍卖包含建筑物所有权、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维护房屋正常使用功能的设施设备,不包含室内不可移动装饰装修、家具家电及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具体详细情况情见《评估报告》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成交后以实际交付为准特别说明:1、本次司法拍卖,已通知到案件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电话未接

2、本次拍卖标的物已查封、有抵押、无优先购买权人

3、查看时为承租人使用,不认可其租赁

4、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不可移动装饰装修、家具家电及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详见附件《评估报告》,标的物有人使用,拍卖成交后,法院腾退交付需要一定时间

5、据物业工作人员口述,该标的欠费40714.42元(截止至2025年3月),此情况未经司法确认,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该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气及物管等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

6、标的物有结构改造及出入口变化的情况,现出入口为原阳台墙体拆改而成,且从车库出入道路进出的车行道为原人行道占用绿化拓宽硬化而成,且标的现出入口外平台同样存在占用绿化面积的情况

若标的有违章建筑,涉及标的物强制拆除、内部结构恢复及确认面积分割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关机构处理,拆除、恢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买人竞买前需实际了解该房屋现状,包括其租赁、腾退或其他瑕疵竞买成功,视为认可该房屋现状,该标的交付不包含室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交付时间以法院通知为准

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成交后以实际交付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二、权属异议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联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人民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院已委托重庆竞风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竞风拍卖有限公司安排

可致电重庆竞风拍卖有限公司预约看样电话:400-8373318、023-67559723、融资咨询电话:13008315486

特别提醒:本次司法拍卖法院指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为“重庆竞风拍卖有限公司”,对于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委托手续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本人的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淘宝网的实名注册人)

3、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4、优先购买权人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方式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六、报名及尾款缴纳1、竞买人应于竞价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注册账户并进行实名认证

注册、认证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保证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报名成功后,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2、银行支付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营业部;账号:50050113360000000259106399)

3、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5、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标的物税费缴纳1、司法拍卖成交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其他罚款、维修维护费、物管费、水电费等由买受人负担

2、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气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过户及交付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

如有标的物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须拆除或修复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涉及违章建筑的,违章建筑不在交付范围内,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罚款费用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按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咨询服务:重庆竞风拍卖有限公司预约看样电话:400-8373318、023-67559723、融资咨询电话:13008315486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经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四)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4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解冻,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拍卖成交价余款由竞得者按法院规定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九、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由竞买人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十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十四、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服务:重庆竞风拍卖有限公司预约看样电话:400-8373318、023-67559723、融资咨询电话:13008315486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4733790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办事处滨州东路7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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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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