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20 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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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宜昌市枝江市马家店沿江大道88号锦城天下小区9幢一单元26层02室的一宗住宅房地产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8644731

48.400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20
起始日期
156.13平方米
建筑面积
0.3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48.4003万元
  • 单价:0.31万元/平米
  • 区域:湖北省 宜昌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20
  • 结束日期:2025-04-21
  •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马家店镇沿江大道88号锦城天下(南门)
  • 评估价:48.400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56.13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毛坯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已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3月20日
    户型:四室两厅一厨两卫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02室
    小区:锦城天下小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诉讼
    交通:公交车站
    环境:花园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
    楼栋总数:9幢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服务设施:该小区临沿江大道、与碧桂园翡翠滨江、丽江花园等小区毗邻,附近有8路、10路、11路等公交车站点,交通条件较优;所在区域基础设施较完善,小区及周边人口居住密度较高,生活配套设施齐全

权利限制情况1.已查封提供的文件1.法院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参考价:484003元,起拍价:484003元,保证金:72600元,竞价加价幅度:4840元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3月20日起至2025年4月19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三、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不少于24小时

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与评估报告对应)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本标的物现状: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竞买人必须具备房产所在地购房资格

在报名参加竞买前应向本院提交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书面承诺函;未提交书面承诺函直接报名的,视为承诺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及法院审核买受人提交的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后,自收到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自身原因(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被执行人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三十日内,申办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

被执行人怠于申报或无力承担不动产过户应纳税费的,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垫付后十日内,凭税务机关出具的《房产、土地权书变更纳(免)税信息反馈单》及发票复印件、税票复印件向执行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3月26日前(公告发出后的7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

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账号:6232637600101041094)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上述标的物网络司法拍卖事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网拍辅助机构-湖北中友拍卖有限公司丁经理:15997670688

法院监督电话:0717-6341895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开发区发展大道52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3月19日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4月20日10时起至2025年4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www.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标的物所在地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特别提醒,竞买人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相关政策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支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成交后7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账号:6232637600101041094),并在2025年4月30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违约未支付价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及法院审核买受人提交的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后,自收到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自身原因(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被执行人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三十日内,申办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

被执行人怠于申报或无力承担不动产过户应纳税费的,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垫付后十日内,凭税务机关出具的《房产、土地权书变更纳(免)税信息反馈单》及发票复印件、税票复印件向执行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三、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17-6341895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辅机构(看样、咨询)联系电话:网拍辅助机构-湖北中友拍卖有限公司丁经理:15997670688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3月19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马家店镇沿江大道88号锦城天下(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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