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本标的物<\/span>为丹江口市中汉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font>18650锂离子电池生产线<\/font><\/span>设备
<\/span><\/p><\/p><\/span><\/div><\/div><\/div><\/div><\/div><\/div>';湖北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27日作出(2024)鄂03破申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丹江口市中汉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于2024年11月25日作出(2024)鄂03破申3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本案移交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审理
经摇号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指定湖北律科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丹江口市中汉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将于2025年4月5日10时至2025年4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资产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网络拍卖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物交割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本次拍卖起拍价:506.314万元,保证金:55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拍卖标的简介1、本标的物为丹江口市中汉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18650锂离子电池生产线设备
2、设备详细清单请参考设备附件评估报告,实物以现场实际为准
三、咨询看样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4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8772966106陈经理、18186788706李经理,竞买人实地看样由拍卖机构统一安排时间看样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4月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本次拍卖由湖北速拍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拍辅服务,本标的物存在2%综合服务费及0.5%平台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当地税务机关实际征收缴纳为准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络拍卖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4月9日前(拍卖成交后3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余款汇款指定账户:户名:丹江口市中汉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账号:4150101001006781134.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3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北路36号气象大厦16楼1602室)
2、签署成交确认文件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物产权交割手续
3、本次拍卖所产生后期现场设备拆卸、运输、清理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如因现场涉及部分工程拆卸及施工的,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和买受人补充签署安全施工协议后方可交接
十一、特别提醒(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网络拍卖平台将在系统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三)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四)本次拍卖系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和《民法典》、本拍卖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前述法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18772966106、18186788706法院监督电话:0719-3246195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丹江口市中汉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丹江口市中汉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4月5日10时至2025年4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资产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
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4月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网络拍卖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拍卖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5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八、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4月9日前(拍卖成交后3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余款汇款指定账户:户名:丹江口市中汉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账号:415010100100678113九、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3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办理财产移交接手续(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北路36号气象大厦16楼1602室)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管理人有权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一、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逾期不接收的,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有买受人承担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二、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交割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任何承诺,标的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法律未予以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拍卖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咨询电话:18772966106、18186788706法院监督电话:0719-3246195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丹江口市中汉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