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21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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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对重庆化医中昊化工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享有的股权分红款526151.27元 <结束>

房源编号:8661260

33.673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3-28
起始日期
2025-03-29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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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评估价:
33.6736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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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概况

  • 总价:33.673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永川区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5-03-28
  • 结束日期:2025-03-29
  •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
  • 评估价:33.673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紫光设备公司
    利润:151.27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平台(处置单位:重庆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重庆紫光化工设备制造安装有限责任公司(<\/font><\/span>以下简称紫光设备公司)为持有<\/font><\/span>重庆化医中昊化工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font><\/span>以下简称中昊公司)<\/font>10%的股权,经中昊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确认紫光公司对中昊公司享有2015年度、2016年度<\/font><\/span>股权分红款<\/font><\/span>合计<\/font><\/span>526151.27元

<\/font><\/span><\/p><\/p><\/span><\/div><\/div><\/div><\/div><\/div><\/div>';重庆紫光化工设备制造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将于2025年3月28日上午10时至2025年3月29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资产破产拍卖平台(处置单位:重庆紫光化工设备制造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拍卖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的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等费用

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任何有关此拍卖物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次拍卖标的物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

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二、竞拍标的物(一)标的物名称:重庆紫光化工设备制造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对重庆化医中昊化工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享有的股权分红款526151.27元

(二)起拍价:336736.81元;保证金:5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0元及其整数倍

特别说明:1、重庆紫光化工设备制造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紫光设备公司)为持有重庆化医中昊化工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昊公司)10%的股权,经中昊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确认紫光设备公司对中昊公司享有2015年度、2016年度股权分红款合计526151.27元,现有资料为《第一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含《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题)、《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紫光设备公司、管理人未就该分红款提起任何诉讼2、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应收账款以出让人所享有的权益为准,如出让人的权益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

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3、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向买受人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相关债务人的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管理人不对应收账款是否可以收回作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咨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拍卖结束时止接受咨询,本标的为无形资产,不组织看样,有意者请与管理人(邹律师电话:15223383537)联系咨询标的物相关信息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价前,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淘宝拍卖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提前3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委托关系证明,管理人录入淘宝后台后才可参拍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配合管理人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3、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1、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无人申报优先购买权

2、如竞买人认为自己具备优先购买资格的,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优先购买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买的,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优先权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优先权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优先权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平台显示优先出价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竞价方式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2、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双方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印花税等)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应由出让方缴纳的税金及费用)

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3、淘宝平台将向买受人收取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作为淘宝软件使用费,单个标的物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

以上费用是在拍卖成交金额之外另行收取,由买受人全部承担并直接向淘宝支付,非管理人收取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一)保证金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重庆华夏银行中山支行,账号:5441200001819100054825),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二)余款支付1、买受人须在5日内通过淘宝订单(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拍卖成交尾款,支付成功后,尾款会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的账户(户名: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重庆华夏银行中山支行,账号:5441200001819100054825),若买受人未能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交纳拍卖尾款的,管理人不会进行催款通知且对逾期交纳拍卖尾款的行为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是悔拍行为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计入债务人财产,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等损失,或者再行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管理人可以向悔拍人追索补足重新拍卖所产生的差额,原买受人尚需承担因违约责任产生拍卖差价的风险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之日,拍卖物的所有权转由买受人享有,拍卖物的全部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出具任何法律文书

十、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买受人逾期不配合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视为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2、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相关债务人的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由买受人凭借与管理人办理的《成交确认书》自行行使权益,人民法院不出具任何法律文书

管理人不对应收款是否可以收回作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十一、其他1、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能否收回不作任何保证,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物的有效性、完整性、完好性,亦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售后服务

2、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3、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邹律师15223383537;谢律师13658376775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重庆紫光化工设备制造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2025年3月21日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的保证金收款账户(户名: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重庆华夏银行中山支行,账号:5441200001819100054825)

五、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竞买开始前,提前2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供委托竞买书、委托双方身份证明书文件,管理人在提交录入淘宝后台后,才可报名参加竞买

凡拍卖成交后才说明本次有委托关系的,不予承认

六、本次拍卖的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等费用

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任何有关此拍卖物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包括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逾期不配合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等损失,或者再行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管理人可以向悔拍人追索补足重新拍卖所产生的差额,原买受人尚需承担因违约责任产生拍卖差价的风险

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本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管理人不承担披露不实或披露不全的任何责任,如管理人发布的公告及标的详情等资料中的财产情况或介绍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以实际情况为准

十、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需要,管理人有权在拍/变卖开始前、拍/变卖过程中,中止拍/变卖或撤回拍/变卖

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形决定重新拍/变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拍/变卖成交后,如因破产案件需要无条件撤销本次拍/变卖结果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仅有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成交价款,不计利息,且不得主张其他任何请求权

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重庆紫光化工设备制造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2025年3月21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重庆市永川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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