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21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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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九龙镇师范街“东湖盛景”5栋1-44号营业用房 <结束>

房源编号:8667241

1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07
起始日期
17.6平方米
建筑面积
0.5682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7.6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0万元
  • 单价:0.5682万元/平米
  • 区域:四川省 广安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4-07
  • 结束日期:2025-04-08
  •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师范街
  • 评估价:17.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7.6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无装修情况:简装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具体看样时间为2025年4月3日
    电梯:有电梯
    租赁情况:有租赁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院、东湖社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拍卖原因:涉案
    交通:公交车
    教育学校:岳池县东街小学
    环境:公园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
    楼栋总数:5栋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房产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岳池县九龙镇师范街“东湖盛景”5栋1-44号(现师范街47、49号)营业用房不动产登记权证号及用途规划不动产权证号:岳房权证岳池字第2016010401954号岳国用(2016)第00763号房屋用途:营业用房标的所有人及案号被执行人:龙*云案号:(2024)川1602执恢4974号法院查封情况有查封终止日期2052年4月8日登记时间2016年1月6日权利性质出让抵押登记情有、抵押在广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38.94平方米是否有电梯:无装修情况:简装所在楼层:1层全部楼层:7层配备情况:区域内有广安启睿第一实验学校、东湖学校、岳池实验学校、岳池县东街小学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农信、中国工商银行、岳池县人民医院、东湖社区卫生服务站、东湖公园、天弈酒店、岳池欢宅钻石酒店等生活配套设施,公共配套设施较完善

交通工具: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公交车等,有2路、7路、8路、211路、1B路、1A号等多条线路通过,道路通达度及交通便捷度优

实际控制使用情况(含租赁情况)详见公告标的物估值评估价17.6万元买家税费预估商业:契税:3%,印花税:0.05%(仅供参考,具体以税务部门核定为准)卖家税费预估商业:契税:5%,城建税:增值税额*0.07,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额*0.03,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额*0.02,印花税:0.05%,个人所得税:20%,土地增值税:30%-60%

(仅供参考,具体以税务部门核定为准)备注1.该拍卖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

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前往现场实地勘察,若竞买视为认可该标的物的实际情况;2.相关产权过户办理及税费承担,买受人请前往相关机关了解,以相关机关的规定为准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附件材料等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附件材料等中载明的内容

涉及标的物展示、介绍等材料包括平台提供的标的物位置定位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本案已委托四川广安天晟拍卖有限公司辅拍机构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事务,其收取的拍卖服务费用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标准执行,拍卖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成交后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减

房屋现状:1.标的物现与相邻的1-45号房屋整体打通租赁作茶馆使用,据《门市租赁合同》显示租期从2023年6月1日至2028年6月1日止,整体租金共12000元/年,租金根据每年市场行情可以调整,租金已缴至2025年6月1日,买受人不享受已缴纳部分的租金,2025年6月1日后的租金收益权由买受人自行主张,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租赁人按原《门市租赁合同》内容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租赁届满后是否租赁由买受人、租赁人自行协商;2.标的物与相邻的1-45号房屋相互之间无隔墙,本院不保证与证载上载明的界限、面积相符;若拍卖成交,以权证载明为准,若需隔墙或恢复界限一律以相关职能部门的产权登记为准,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因标的物有租赁,拍卖成交之后根据案件执行情况进行指示交付,租赁期满后由买受人与租赁人自行进行实物交付

特别说明: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拍卖(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公告的内容和照片、附件等材料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等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承租人

二、竞买人条件(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竞拍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内法院提交委托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竞买标的的,可以委托其中之一作为代理人参与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联合竞买人承担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在竞买时行使优先购买权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同时,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特别提醒: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未能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或交付不能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

三、咨询及看样本院现已委托四川广安天晟拍卖有限公司辅拍机构对拍卖标的进行咨询解答和组织看样

具体看样时间为2025年4月3日(看样需提前电话预约,法院根据预约情况决定是否如期进行)

咨询电话:400-0019168、15700525707(微信同号)

特别提示:辅拍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机构负责并承担责任,仅供竞买人参考

竞买人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款项支付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拍卖平台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保证金(平台技术咨询:4008222870)

拍卖结束后,未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六、标的物交付(一)权属转移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在2025年4月15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建设路支行,账号:12664692846610053132),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人民法院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有购买意向者请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了解过户等相关事宜),基于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交易的权属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转移手续时先行垫付

买受人应该在法院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凭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原件至本院办理退费手续,由本院先行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

逾期未办理退费手续,该费用则由买受人承担,可依法行使追偿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的实际面积、地址、权利性质等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逾期不领取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二)标的物交付标的物附属水、电、气户名变更手续【或水、电、气上户】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交付前该标的物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包含但不限于水、电、气及物业费】,具体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本院不承担上述费用

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确认地址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八、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平台咨询电话:4008222870(可对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操作、模拟拍卖进行咨询)

标的物咨询电话:400-0019168、15700525707(对拍卖财产信息的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826-2738102(该电话只接受对网拍平台、辅拍机构、恶意竞买人的投诉及其他重要情况反映)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竞买须知本院定于2025年4月7日10时至2025年4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826/07)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进行公示和特别提示,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

但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委托代理人)须在竞价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

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提示:委托关系成立前已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

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名义报名竞买四、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在竞价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需与平台实名认证信息相一致)并申报权利,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平台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逾期未提交充分证据或未能完成前述确认的,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六、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保留价的,拍卖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本次拍卖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并根据评估报告就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说明

拍卖资料中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

本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情况等,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大额保证金、成交价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对于保证金,竞买人也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方式预付

欲使用贷款方式预付保证金的竞买人还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关流程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5年3月4日18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须在本院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缴纳拍卖余款,逾期未支付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十、买受人悔拍逾期未交纳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原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后,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之间的差价,由原买受人补齐差价,拒不补齐的,依法强制执行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特别提示:竞买人应当符合标的物所在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即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本标的物的购房资格

在竞价成功后若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所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二次办理过户造成的费用等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拍卖须知及其他拍卖资料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师范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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