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21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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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鲁0902破7号泰安瑞泉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正在拍卖>

房源编号:8670935

0.200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3-22
起始日期
2025-04-20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2002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0.2002万元
  • 单价:0.0123万元/平米
  • 区域:山东省 泰安市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5-03-22
  • 结束日期:2025-04-20
  • 地址:泰山区灵山大街华侨城小区
  • 评估价:0.200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 标签:
    小区:街华侨城小区
    注册资本:102600000.0
    法定代表人:张四红
    拍卖原因:破产
    教育学校:一栋幼儿园
    环境:花园
    开发商:0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楼栋总数:八栋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泰安瑞泉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2024年11月11日,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泰安瑞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泉置业”)破产重整一案,并于11月12日指定泰安东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为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和其他各方的合法权益,提升瑞泉置业的资产价值,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山东惟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泰安瑞泉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委托,组织招募,并就招募有关事项发布本公告

一、企业概况(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泰安瑞泉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02344603139W住所:泰安市泰山区泰新路西首路北法定代表人:张四红注册资本:1026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5年6月10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服务

(二)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CAMCOTRADINGCO.,LIMITED733671.50102张四红2465.524.03023魏静458.54.4688合计/10260100(三)项目基本情况瑞泉置业开发的光明智谷项目由光明智谷住宅区、光明智谷1967城市产业综合体(商业)两个地块组成

光明智谷住宅区位于泰山区灵山大街华侨城小区南侧,占地65.7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6.3万㎡,共计规划八栋住宅楼、一栋配套公建、一栋幼儿园,分三期开发

一期包括1#、2#、7#三栋住宅楼及9#配套公建,目前已完成单体竣工验收,尚未完成联合验收;二期包括3#、4#两栋住宅楼,3#主体工程完成,剩余门窗及装饰、安装工程等未完成,4#基本完成单体施工,剩余部分安装工程;项目三期包括5#、6#、8#三栋住宅楼,5#施工至10层,6#未动工,8#基础防水完成;幼儿园完成主体工程及二次结构建设

光明智谷1967城市产业综合体(商业)位于泰山区灵山大街华侨城小区东侧,占地74.6亩,规划建筑面积7.79万㎡,共规划两栋商业综合体、一栋LOFT公寓、四栋商墅

1#商业综合体已取得不动产权证;2#商业综合体基本完成单体施工;6#LOFT公寓、7-10#商墅主体及二次结构等建设完成,剩余水电、消防等未完成

二、重整投资人的资格要求(一)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经营异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够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拥有与瑞泉置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经营管理团队需具备执行重整投资方案的能力,拥有房地产项目开发、运营管理相关经验者优先

(四)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需同时符合上述所有条件

(五)根据要求缴纳报名意向金,报名意向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三、报名文件及报名方式(一)报名文件:1、投资意向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附件一)

2、意向投资人简介,应包括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信用信息、历史业绩等

如为联合体参加报名的,需分别进行介绍,明确各成员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牵头单位等,并承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3、意向重整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附件三),并提交同意投资本项目的决议原件(经意向投资人有权决策机构出具)

联合体报名的,各主体均需提供4、资金实力与融资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的银行征信报告、银行存款证明或银行授信可使用额度证明等

5、意向投资人需提供保密承诺函(附件四)

6、意向投资人承诺其符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条件的承诺函(附件五)

7、报名意向金支付凭证(备注用途及报名人名称)

报名材料应由意向投资人签字、盖章,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代理机构有权不予接收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4月20日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意向投资人应将符合要求且装订成册的报名材料一式叁份(均加盖公章)送达至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花园路39号,联系人:董经理0538-6398800,15092802580

各申请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尽早邮寄报名时需同时提交内容与纸质报名材料一致的电子版U盘(加盖公章的pdf版)一份

四、意向金说明(一)报名意向金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缴纳报名意向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元整(大写:贰拾万元整),并注明泰安瑞泉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报名意向金

(二)代理收款账户信息户名:山东惟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账号:244243141326(三)意向金退还及不予退还情形1、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待瑞泉置业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缴纳的意向金扣除本次招募代理费用后自动转化为重整投资款项转到管理人指定账户

2、对于未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及通过初步审查但竞选失败的意向投资人,于评选结果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意向金

3、意向投资人在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陈述,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资金实力证明、虚假诚信证明等,将取消其竞选资格(如已中选,则取消中选投资人资格),已缴纳的报名意向金不予退还

4、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无故拒签合同或拒绝履行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缴纳的报名意向金不予退还

五、审查标准及方法(一)形式审查代理机构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后对报名材料及意向金交纳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如存在缺失遗漏,通知补正

意向投资人应在要求的时限内补正并再次提交材料,否则视为意向投资人未完成报名

报名材料通过形式审查的,代理机构将通知意向投资人(二)尽职调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将予以配合

意向投资人对其在尽职调查及瑞泉置业后续重整过程中知晓的全部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谨慎使用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用于本项目投资分析外的其他用途

如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管理人、瑞泉置业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赔偿

(三)参与意向投资人竞选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完成后,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参与竞选瑞泉置业的重整投资

若决定不再参与瑞泉置业重整投资的,应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若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瑞泉置业重整投资的请联系代理机构领取评审文件,意向投资人根据评审文件要求编写《重整投资方案》

提交时间另行通知六、保密条款意向投资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本项目信息、数据、资料等,相对方需要遵守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信息、资产信息、员工信息、债权审核情况、诉讼情况等一切企业信息

相对方必须善意使用企业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委托代理机构有权没收报名意向金并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

七、特别提示(一)本公告内容对全体/任一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参与意向投资人接受项目现状和一切已知和未知的风险和瑕疵

(二)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性;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三)各意向投资人在招募阶段所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协议或递交的投资方案,在评审程序完成后仍然有效

(四)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项目招募工作,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管理人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五)代理费收取:本项目委托社会第三方代理机构进行招募,最终确认的投资人需承担相关代理费用

(费用收取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按服务类标准且以投资金额为基准计算并收取,最高收取10万元代理费

)(六)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委托代理公司编制,解释权归于管理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

(七)联系方式1、管理人信息名称:泰安瑞泉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方式:宋主任17560878336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惟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花园路39号联系方式:0538-6398800董经理15092802580八、发布媒介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泰安瑞泉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山东惟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3月21日泰安瑞泉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报名(资格审查)文件报名单位:日期:报名材料资格审查目录《投资人报名意向书》(附件一)投资人简介(应按照报名要求制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三)同意投资本项目的决议原件(经意向投资人有权决策机构出具);(格式自拟)资金实力与融资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的银行征信报告、银行存款证明或银行授信可使用额度证明等(格式自拟);《保密承诺函》(附件四)《投资承诺函》(附件五)报名意向金支付凭证(截图或扫描件、复印件)若企业为联合体形式报名,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格式自拟)(投资企业根据目录制作并注明页码)附件一:意向投资人报名意向书意向投资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号码:)在本单位担任职务,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意向投资人(盖章):年月日注:1.单位须写明全称,并加盖公安机关备案且现行有效的公章;2.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联系电话: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委托人就泰安瑞泉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活动,特委托上述受托人作为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招募工作

受托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代表本单位办理如下事宜:1.报名、参加招募、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参与相关事项沟通协商、发表意见等;2.签署、递交、接收和转送有关招募活动的各类法律文件及其他资料;3.处理与招募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4.其他:

委托代理人在招募过程中代表本单位签署的所有文件和处理的所有相关事务,本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授权期限:自授权委托书出具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结之日止特此授权

(本页下无正文)意向投资人(盖章):受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四:保密承诺函泰安瑞泉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本单位拟参与泰安瑞泉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活动,承诺对知悉和获取(包括但不限于自管理人、泰安瑞泉置业有限公司及代理机构处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口头或书面、电子传输等形式)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该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泰安瑞泉置业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业务、财务、人员等非公开信息,且不论是否标注保密

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一)不会将任何前述信息用于参与意向投资人招募之外的任何目的

(二)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泄露、出售、公布、复制保密信息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本单位保证遵守本函约定的保密义务,并对本单位违反本函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意向投资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附件五:投资承诺函泰安瑞泉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本单位承诺,具备参与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的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

若本单位最终被确定为该项目投资人,将全面充分依照招募公告、评审文件、投资方案等文件的规定/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特此承诺意向投资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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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泰山区灵山大街华侨城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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