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资产-网2025-27号大华评估)拍品名称存放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百泉镇大桥开发区繁荣路045号厂区内的46个机器设备(详见附件)
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资产评估明细书拍品所有人乌苏市赛凌棉业有限公司权利限制情况1、被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查封;2、存放于存放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百泉镇大桥开发区繁荣路045号厂区内的机器设备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一、拍卖标的:乌苏市赛凌棉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存放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百泉镇大桥开发区繁荣路045号厂区内的46个机器设备(详见附件)
二、费用负担情况: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三、本拍卖标的物处置依据:(2024)浙0304执恢1071号一案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4月07日10时至2025年04月0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账户名: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77——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乌苏市赛凌棉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存放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百泉镇大桥开发区繁荣路045号厂区内的46个机器设备(详见附件)
瑕疵说明:可能涉及设备拆卸及搬运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评估价:1811090元,起拍价:1014211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浙江畅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2025年04月03日15时00分至15时15分
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勘验
联系电话:0577-55888804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
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九、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04月28日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遇节假日顺延),建议来本院执行事务中心(地址:瓯海娄桥街道娄东大街)收费窗口刷卡缴纳拍卖余款,请不要通过支付宝直接支付余款,详细请咨询本院
十、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浙江畅拍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看样请联系“浙江畅拍”,电话:0577-55888804,淘宝技术咨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5年03月21日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4月07日10时至2025年04月0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账户名: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77——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2025年04月04日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04月04日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5年04月28日前将拍卖余款支付到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缴清拍卖剩余价款后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于十五日内到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法院地址及联系人)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
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浙江畅拍”,电话:0577-55888804或登录搜索并访问“www.wzchangpai.com”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畅拍服务”自助预约看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5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