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25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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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竹山县城关镇明清大道138号1幢1-701、702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8705229

45.9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26
起始日期
106.92平方米
建筑面积
0.4299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2.52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45.97万元
  • 单价:0.4299万元/平米
  • 区域:湖北省 十堰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26
  • 结束日期:2025-04-27
  •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城关镇明清大道
  • 评估价:22.5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06.9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4月22日
    单元名:1单元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
    开发商:拍卖竹山县城关镇明清大道
    楼栋总数:1幢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坐落在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城关镇明清大道138号1幢1单元,701、702共两间房屋

7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6.92㎡,评估价为22.52万元;702号房屋,建筑面积111.34㎡,评估价为23.45万元

标的物现由案外人租住竞买人可根据意愿单独竞买,起拍价即评估价,保证金为起拍价的10%,加价幅度为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2、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4月22日起至2025年4月24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承办法官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看样时间一般安排在拍卖开始前一至两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719-4228917,联系人:卢法官)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及现场清场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税费等相关政策,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部门进行了解,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及金额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22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须在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购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十、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4月28日18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竹山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十堰市分行竹山分理处,账号:955885181000069780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19-4228917,联系人:卢法官联系地址: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湖北省竹山县潘口乡小漩村二组)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淘宝网”上查询

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竹山县城关镇明清大道138号1幢1-701、702号房屋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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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城关镇明清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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