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26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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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3、温州市火车站前东小区奔驰商厦南幢2楼房产五年租赁权【温州汇丰】 <结束>

房源编号:8715297

6.15万元
用途
99.88%
折扣率
2025-04-15
起始日期
112.39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547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6.15万元
  • 单价:0.0547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温州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4-15
  • 结束日期:2025-04-16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温州站火车站前东小区奔驰商厦南幢
  • 评估价:6.1572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99.88%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12.39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无装修期;租金一
    空置情况:空置状态
    看样时间:看样,联系电话:0577-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212室
    小区:车站前东小区
    转让方: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
    品牌:奔驰
    交通:火车站
    环境:车站
    开发商:拍卖人及委托人(出租人)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出租<\/span><\/div>租期:<\/span>5年<\/span><\/div>物业类型:<\/span>其他用房<\/span><\/div>建筑面积:<\/span>380.08平方米<\/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序号<\/span><\/b><\/p><\/td>标的名称及地址<\/span><\/b><\/p><\/td>建筑面积约<\/span><\/b><\/p><\/td>租赁用途<\/span><\/b><\/p><\/td>租期<\/span><\/b><\/p><\/td>首年租金起拍价(含税)<\/span><\/b><\/p><\/td>竞买保证金<\/span><\/b><\/p><\/td><\/tr>3<\/span><\/p><\/td>温州市火车站前东小区奔驰商厦南幢2楼<\/span><\/p><\/td>380.08<\/span>㎡<\/span><\/p><\/td>非居住<\/span><\/p><\/td>5<\/span>年<\/span><\/p><\/td>61572.6<\/span>元<\/span><\/p><\/td>7000<\/span>元<\/span><\/p><\/td><\/tr>注意事项:<\/span><\/b><\/b><\/p>1<\/span><\/b>、以上标的已领取不动产权证,标的物目前空置状态,如租赁面积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格

拍卖人及委托人(出租人)对出让的标的物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span><\/b><\/b><\/p>2<\/span><\/b>、租期内年租金无递增,履约保证金为拍卖成交价的<\/span><\/b>20%<\/span><\/b>,无装修期;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须在下期租金到期前一个月付清;<\/span><\/b><\/b><\/p>3<\/span><\/b>、委托人对买受人承租该标的后能否达到租用目的、能否获得有关部门的审批及周边业主的同意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如因周边住户反对或未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而给买受人造成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买受人保证,合法经营使用所需的全部审批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未办妥全部审批手续前不投入使用

<\/span><\/b><\/b><\/p>4<\/span><\/b>、成交后,除淘宝平台的软件服务费外,其他款项均线下缴纳

<\/span><\/b><\/b><\/p><\/td><\/tr><\/table><\/p><\/span><\/div><\/div><\/div><\/div><\/div><\/div>';受委托,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4月15日10:00时-4月16日10:0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搜“温州汇丰”)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拍卖人及委托人(出租人)对出让的标的物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2、租期内年租金无递增,履约保证金为拍卖成交价的20%,无装修期;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须在下期租金到期前一个月付清;3、委托人对买受人承租该标的后能否达到租用目的、能否获得有关部门的审批及周边业主的同意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如因周边住户反对或未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而给买受人造成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买受人保证,合法经营使用所需的全部审批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未办妥全部审批手续前不投入使用

4、成交后,除淘宝平台的软件服务费外,其他款项均线下缴纳

二、竞买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如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未开设淘宝或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竞拍,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竞买成功后,竞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处办理相关手续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标的咨询、展示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2025年4月14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577-88529132

有意者请提前联系安排看样时间或自行前往标的坐落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本次竞拍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拍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增价式拍卖;增价幅度:贰佰元或其整倍数

六、报名及保证金有关事宜:1、竞买人需在上述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或用手机淘宝扫描二维码并缴纳对应标的的竞买保证金报名参拍

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号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拍卖成交款

买受人须先向淘宝拍卖平台支付网络服务费,之后所冻结的保证金将转入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

待买受人缴清全部成交款项后,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房屋租赁合同、成交确认书原件及成交款缴款收据;企业需凭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营业执照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成交确认书原件及成交款缴款收据到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息);买受人逾期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租赁合同》或逾期不履行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支付拍卖成交款、履约保证金等义务的均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

其他未中标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竞拍因标的本身价值,其保证金金额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提前充值

七、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本公告未尽事宜遵照该文件执行

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鹿城区杏花路200号侨房大厦二楼(0577-88529132)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2025年3月26日竞买须知受委托,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4月15日10时-4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搜“温州汇丰”)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二、拍卖方式:网络增价式拍卖,加价幅度为贰佰元或其整倍数,一人报名出价即可成交

三、参加本次竞拍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竞买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四、竞买人需在上述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参拍

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在对竞拍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竞拍成交的,本标的竞得者(即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转入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账户

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拍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五、租赁期限及交付:1、以上所有标的租期均为五年,租期内年租金无递增,无装修期,履约保证金为拍卖成交价的20%;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须在下期租金到期前一个月付清,租赁具体时间以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2、租赁期间,因自然灾害、城市规划或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委托人退还未到期的租金(不计息),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3、租赁期间,若遇政府拆迁,委托人退还未到期的租金(不计息),拆迁的装修补偿款归买受人所有

4、买受人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擅自分租或转租

5、本公司受委托将该标的依照《拍卖法》程序进行公开拍卖处置,至于成交以后如遇标的移交延迟或质量等问题由委托人负责处理,与拍卖人无涉

6、拍卖人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竞买人竞买成功后签署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材料与房产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上述材料内容与房产租赁合同不一致的,以房产租赁合同为准

六、竞买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社会组织

如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未开设淘宝或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竞拍,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竞买成功后,竞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处办理相关手续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本次竞拍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拍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有意者可提前联系安排看样时间或自行前往标的坐落现场实地看样,联系电话:0577-88529132

九、拍卖价款结算:1、拍卖成交后,竞买人转为买受人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公章,个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并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当日向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支付拍卖成交价(首年租金)5%的拍卖服务费

2、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拍卖成交价的20%),然后在12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以及相关的《消防安全责任书》

租赁合同签订后,标的由委托人直接交付给买受人,与拍卖人无涉3、保证金的处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拍卖成交款

待买受人缴清全部成交款项后,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房屋租赁合同、成交确认书原件及成交款缴款收据;企业需凭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营业执照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成交确认书原件及成交款缴款收据到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息);买受人逾期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租赁合同》或逾期不履行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支付拍卖成交款、履约保证金等义务的均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

4、待租赁期满,水、电等相关款项结清之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十、其他费用负担情况:1、淘宝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具体金额以淘宝现行规定为准

2、缴费方式:标的拍卖成功后,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买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软件服务费订单的支付)

3、服务费发票:买受人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拍标的交接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二、参与标的竞拍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的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委托人、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并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竞买人报名成功即视为对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本标的页面展示的所有的竞买资料及竞买文本无异议

拍卖行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杏花路200号侨房大厦二楼,咨询电话:0577-88529132

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20254年3月26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温州站火车站前东小区奔驰商厦南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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