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26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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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世纪大道金富花园C1-1栋402房 <正在拍卖>

房源编号:8716761

38.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11
起始日期
143.27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69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51.9999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38.6万元
  • 单价:0.2694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梅州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11
  • 结束日期:2025-04-12
  •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世纪大道
  • 评估价:51.999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43.27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二手装修程度简装'
    户口: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
    房屋朝向:朝向南北
    电梯:有电梯
    居室数:402房
    卫生间数:三卫
    小区:大道金富花园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刑事
    环境:花园
    开发商:拍卖公告请认真阅读本拍卖
    楼栋总数:1栋
    装修配置:家具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证件及相关法律文书可在附件中下载,恶意抬价或随意悔拍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11日10时至2025年4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蕉岭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3/05,户名:蕉岭县人民法院;支付宝账号:mzjlfybgs@163.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位于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世纪大道金富花园C1-1栋402房(建筑面积143.27㎡)[证号:粤房地权证梅县字第1120104160号]

二、起拍价人民币:386000元,保证金人民币:38600元,竞价幅度人民币:3800元或整倍数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如因买受人悔拍导致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需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四、咨询和看样方式:本院已委托“展唐助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展唐助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819-9090或登录搜索并访问“展唐助拍”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展唐助拍”自助预约看样

联系人:徐同志;联系电话:18219409531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本次拍卖不包括室内可移动家具及家电等生活物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本标的按现状拍卖,因有居住或尚未清退情况,故拍卖后存在迟延交付房屋的风险

拍卖成交后,房产内一切物品由被执行人及家属自行清理,若未清理,房产在移交买受人时,房产内一切物品视为废弃物

八、特别说明:1.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法院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上述一切税、费的承担主体及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原权利人应当负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应支付的税、费等具体金额请竞买人自行查询核实,法院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

法院不负责、不保证拍卖财产的办证及过户,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2.本次拍卖标的的面积、房产性质、过户手续等以相关职能部门核定为准,买受人自行承担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及室内结构变化产生的风险

3.竞买人参与竞买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须知,竞买成交即视为对本公告、须知无异议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7日前(节假日除外)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不可参加竞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通过银行转账在2025年4月22日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蕉岭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蕉岭县支行;银行账号:441911010400088690000004878),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4)粤1427执恢289号拍卖款],须2025年4月22日内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按执行法官的通知携带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请耐心等待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详情请自行查阅附件,或拨打本院咨询电话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则必须遵守拍卖规则,履行相应义务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自行对照了解是否符合参与本次竞买的资格或者条件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须实名参加竞买

如竞买人需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委托代理人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没有委托或者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载有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三、法院已将本次拍卖事项依法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

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拍卖财产以现状拍卖

竞买人应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价规则:本次拍卖起拍价386000元,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方式竞价,增价幅度3800元或整倍数/次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38600元

拍卖成交的,拍卖财产竞得者即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六、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法院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上述一切税、费的承担主体及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原权利人应当负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应支付的税、费等具体金额请竞买人自行查询核实,法院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025年4月22日前将拍卖余款转账至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蕉岭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蕉岭县支行;银行账号:441911010400088690000004878),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4)粤1427执恢289号拍卖款]

特别说明:1.除向上述指定账户汇款外,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缴款;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按照上述期限及时足额交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买受人付款后,须在2025年4月22日前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按执行法官的通知携带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负责依法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并送达给买受人,买受人应自行至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登记或者变更手续

拍卖财产的办证和过户等具体事项由相关部门依法办理,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

法院不负责、不保证拍卖财产的办证及过户,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九、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与执行法官联系办理财产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可能产生的仓储、保管等相关费用,并承担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规则,合法参与竞买,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和送达地址

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买受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真实或无效,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法院向上述地址邮寄有关法律文书即视为有效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任何人发现拍卖活动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3-7863617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执行法官:丘法官0753-7863617;联系地址: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东山路91号);网络司法拍卖热线电话:展唐助拍400-819-9090联系人:徐同志18219409531淘宝网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蕉岭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世纪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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