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26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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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灯火城市广场7#四层4253、4254、4255、4256、4257、4258、4259、4260、4261、4262、4263、4264号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8717395

233.78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29
起始日期
2610.69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89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75.04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233.784万元
  • 单价:0.0895万元/平米
  • 区域:河南省 信阳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4-29
  • 结束日期:2025-04-30
  •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万家灯火城市广场
  • 评估价:275.0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610.69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室内装修均为承租人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22日
    房屋结构:钢混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城市广场小区
    商圈区域:潮衣库”商场;7#二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信阳****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教育学校:信阳市第三小学
    环境:车库
    娱乐健身:商场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
    配套情况:车库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房地产估价报告》拍品介绍估价对象区位状况:估价对象位于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万家灯火城市广场小区

估价对象周边交通状况较好附近公交线路往返,出行较便利,该区域道路较通达、交通状况较便捷

外部配套设施较齐全,区域内基础设施开发程度达到“五通一平”即通电、通路、通讯、供水、排水及场地平整

估价对象周边有“信阳市第三小学”、“信阳市胜利路学校”、“信阳市实验小学”;“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原银行”;“天润广场”、“西亚生活广场”、“胜利路步行街”;“信阳市中心医院”等

外部配套设施齐全,区域内基础设施开发程度较高,基础生活配套设施完备

估价对象所在位于信阳市浉河区,周围居民较多,周边配套齐全,人流量较大

估价对象土地基本状况:1)四至:7#、9#北临新华东路,南至人民路,西临民权路,东至新建街

12#、13#、14#、21#北临新华东路,南至礼节路,西临四一路,东至民权路

2)土地使用期限:信市国用(2012)第2002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记载7#终止日期为2061年8月22日;信市国用(2009)第2068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记载9#终止日期为2056年6月25日;信市国用(2008)第2058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记载12#终止日期为2056年6月25日;信市国用(2008)第2058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记载13#、14#终止日期为2056年6月25日;信市国用(2009)第2068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记载21#终止日期为2061年6月25日

3)开发程度:估价对象所在项目整体地势较高,地质条件较好,土地承载力较好,与相邻土地无高低落差

开发程度较好,达“五通一平”即通电、通路、通讯、供水、排水及场地平整

估价对象建筑物基本状况:估价对象位于河南省信阳市万家灯火城市广场小区共计123套,实际用途及规划用途一致为商业、车库,大部分已出租

房屋建筑面积共计2610.69平方米估价对象所在7#负一层与9#负一层为“潮衣库”商场;7#二至四层为小商品城;9#219、325、423为底商;估价对象所在12#、21#均为车库;13#、14#负一层为商业区

7#、9#建成于2011年;12#、13#、14#、21#建成于2012年

建筑结构为钢混通讯,水电,消防等设施设备均已完善

估价对象外墙为外墙涂料,墙体无裂缝;室内装修均为承租人自行装修

使用及维护状况良好';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信阳市浉河区万家灯火城市广场小区房产的公告(第一次)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29日10时至2025年4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376),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信阳市浉河区万家灯火城市广场小区房产,建筑面积、委托评估价、第一次起拍价、保证金、加价幅度,详见《标的物明细表》

本次拍卖采用分开拍卖的方式《标的物明细表》序号幢号房号用途建筑面积(平方米)评估价(万元)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加价幅度(万元)17号楼2005商业13.4915.4113.098510.127号楼2007商业9.0410.338.780510.137号楼2020商业8.8610.128.60210.147号楼2039商业11.5713.2211.23710.157号楼2060商业15.9618.2315.495510.167号楼2065商业8.679.98.41510.177号楼2078商业9.1810.498.916510.187号楼1014、1015、1024、1027、1049、1053、1054、1062、1084、1168、1169、1208、1223、1246、1283、1284、1291、1294商业315.22290.51246.933520197号楼3003商业20.1221.0717.909510.1107号楼3005商业15.7116.4513.982510.1117号楼3006、3007商业29.9631.3726.664520.2127号楼3009商业189.428.00710.1137号楼3046商业12.5413.1311.160510.1147号楼3047商业13.8414.4912.316510.1157号楼3050、3051、3052、3055、3056商业85.7789.876.3370.7167号楼3058商业15.2411.179.494510.1177号楼3123商业16.8617.6515.002510.1187号楼3160、3161商业37.339.0633.20130.3197号楼3202商业19.7120.6417.54410.1207号楼3230商业10.1510.639.035510.1217号楼3247、3248、3249商业40.7442.6636.26130.3227号楼3252商业19.9418.7915.971510.1237号楼3259、3260、3261、3263、3264商业103.687664.660.6247号楼4003、4005商业35.8334.128.98520.2257号楼4035商业21.320.2817.23810.1267号楼4049商业11.5310.989.33310.1277号楼4090商业15.8515.0912.826510.1287号楼4150商业15.9315.1612.88610.1297号楼4163商业18.6517.7515.087510.1307号楼4229商业9.418.967.61610.1317号楼4230商业10.159.668.21110.1327号楼4251商业13.5812.9310.990510.1337号楼4253、4254、4255、4256、4257、4258、4259、4260、4261、4262、4263、4264商业412.79275.04233.784201349号楼219商业25.3731.5526.817520.2359号楼325商业25.3726.2922.346520.2369号楼423商业42.9635.6130.268530.3379号楼102、115、193、206、216、235、241、289商业106.5898.2183.478580.83813号楼1012、1014商业39.0446.8239.79730.33913号楼1023、1024、1025、1026、1030商业106.8128.1108.885100.54013号楼1043、1060、1067商业56.0367.2157.128550.54113号楼1080、1082、1083、1095、1099商业101.77122.08103.768100.54213号楼1100、1101、1106、1107、1113商业97.62117.0999.526590.94314号楼1002、1003、1004、1005、1006、1007商业128.99154.73131.5205100.54414号楼1019、1020、1022、1025、1029商业114.83137.74117.079100.54514号楼1047、1056商业41.3649.6242.17740.44614号楼1061、1062商业52.8563.3953.881550.54712号楼217商业93.35(套内40.96)13.511.47510.14812号楼218住宅78.99(套内34.68)12.910.96510.14921号楼222住宅82.21(套内26.21)12.310.45510.1总计2610.692347.631995.4855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22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大部分标的物已出租)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按照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

该地区是否有相关限购政策,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拍卖人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

竞买人应仔细阅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22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5月7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万象城支行,账号:6232812580000197410,备注必须注明“市法院执行款”)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376-6671013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76-6671111(徐法官)网拍咨询电话:0376-6671121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八日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信阳市浉河区万家灯火城市广场小区房产的须知(第一次)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29日10时至2025年4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376)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信阳市浉河区万家灯火城市广场小区房产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大部分标的物已出租)为准,本院不保证拍卖标的物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5年4月2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4月2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一、拍卖成交后,余款买受人应在2025年5月7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万象城支行,账号:6232812580000197410,备注必须注明“市法院执行款”)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76-6671013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76-6671111(徐法官)网拍咨询电话:0376-6671121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万家灯火城市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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