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甘肃省嘉峪关市嘉墩路“锦绣嘉园小区”3号楼2单元601室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甘0271执恢233号执行裁定书建筑物产权证嘉峪关市不动产产权第0005614号土地产权证标的所有人嘉峪关市中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评估鉴定基准日2023年7月4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土地使用类型是否已腾空空租赁情况过户情况经营情况钥匙权利限制情况查封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住宅建筑面积:83.86㎡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土地总面积房产年龄2017年建成装修情况房屋户型房屋楼层6层(总层数7层)房屋朝向周边配套水、电、暖公用设施齐全其他介绍位于嘉峪关货场以南,金色尚品小区以西,距离嘉峪关火车站900米左右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335188元费用总价备注1、税费等负担情况: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预付
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有买受人承担,欠费金额不详,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过户时,由买受人垫付
';变卖公告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12日10时至2025年6月11日10时止(延迟的除外),在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www.sf.taobao.com,户名: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峪关市嘉墩路“锦绣嘉园小区”3号楼2单元601号住宅,证载建筑面积:83.86㎡,所在建筑物建成年代约为2017年,混合结构,总层数7层,其中地下1层为地下室,地上6层均为住宅用房,拍卖对象位于地上第6层,室内毛坯,二室二厅一厨一卫,设分户钢制防盗门,地下室由单元入口进入
生效法律文书:(2019)甘0271民初4837号民事判决书、(2023)甘0271执恢233号执行裁定书;参考价:335188元拍卖价:256419元保证金:13000元增价幅度:2300元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变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因不方便组织统一看样,如有意看样请自行前往
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价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竟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示:竞买人需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者个人应符合当地购房政策(含商办类)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相应法律责任;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六、标的物上如有人居住使用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请自行了解;变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遵循法律途径解决;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预付
本次交易中,由标的物所有权人缴纳的税款(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税费、以及物业费、水、电等欠费,过户时,由买受人垫付,在变卖裁定书送达30日内,以相关部门出具的票证为准,从变卖款中予以退还,逾期本院不在承诺退还上述费用,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核实)
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4月8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买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峪关市迎宾西路支行,账号:27231701040001657),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嘉峪关市城区城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937-596878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法院网上参拍技术咨询电话:0937-5968773
变卖标的物详情咨询:师法官0937-5968783、5968773,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电话:4008222870
拍卖信息也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2025年3月26日变卖须知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12日10时至2025年6月11日10时止(延迟的除外),在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www.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先就有关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甘肃省嘉峪关市嘉墩路“锦绣嘉园小区”3号楼2单元601号房屋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5年4月2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4月8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变卖保证金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竞买成交后,买受人应在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地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峪关市迎宾西路支行,账号:27231701040001657)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变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9375968783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9375968773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