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北京互联网法院不动产情况调查记录表(不动产)标的物名称菏泽市黄河路南侧、万花路东侧新世界国际商贸中心D区25号楼-1013室不动产50%份额案件信息执行依据(2020)京0491民初352号民事判决书(2020)京73民终1763号民事判决书(2022)京0491执异3号民事裁定书法院执行案号(2024)京0491执恢375号标的物权证情况标的物所有人刘俊丽与乔XX共有房屋产权证鲁(2021)菏泽市不动产权第0157526号标的物现状房屋用途储藏室房屋性质具体以相关权证登记信息为准是否已腾空未腾空租赁情况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暂无人申报经营情况-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北京互联网法院抵押无标的物介绍房屋建筑面积4.37平方米建成年代-装修情况-房屋户型以交付时标的现状为准所在楼层/总楼层-1层/11层房屋朝向以交付时标的现状为准周边配套-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50%份额评估价10989元过户及费用负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及费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其他费用情况1、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2、拍卖人对已知及未知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3、法律、行政法规对买受人的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4.水、电、燃气卡自行补办
特别披露事项:本房屋欠费情况不详,如有欠费,需由买受人承担,详细情况以实际交付为准
其他资料查找实物视频-照片见附件评估报告见附件';拍卖公告竞买人务必详细、认真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调查信息表》,否则产生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自负
特别提醒:本标的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协助拍卖,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与法院联系
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北京互联网法院将于2025年04月14日10时至2025年04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互联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开进行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菏泽市黄河路南侧、万花路东侧新世界国际商贸中心D区25号楼-1013室不动产50%份额
瑕疵情况:本标的房屋为刘俊丽与乔XX共有,本次拍卖被执行人享有的50%产权份额,法院不负责份额的交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与房屋共有人协商后续房屋居住使用问题
交付时以房屋现状为准,图片仅供参考拍卖标的仅限房屋,不包括室内设施物品等
房屋欠费情况不详,如有欠费,需由买受人承担,详细情况以实际交付为准
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了解限购、过户及相关费用等政策
如因上述原因导致无法过户等相关法律问题,均有买受人自行承担
起拍价:6155元,保证金:1200元,增价幅度:100元二、特别提示: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拍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及土地限购、过户(包括但不限于经济适用房、两限房、保障型住房、商办类等房产)的相关政策,拍卖成交后需携带自本人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违反上述规定参与竞拍导致无法办理交接的,按悔拍处理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参与竞买,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个人行为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
如委托手续不全,则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竞价结束前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法院不统一组织线下预展,咨询联系电话:010-86433718、010-86433807,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示: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法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及品质,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计算,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燃气、取暖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醒:关于税费、学区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八、本次拍卖情况已通知申请人及被执行人,公告满五日视为已告知,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或其他对上述标的主张权利者,请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逾期未主张视为放弃权利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共有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共有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标的流拍的,接受以物抵债的权利人应当符合取得房屋的相应资质及承担应负担的各种费用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04月22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4)京0491执恢375号(注:括号为英文半角),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38971928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提醒: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的规定,买受人悔拍逾期未交纳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原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再次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拍
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该部分差价及产生的额外费用一并由原买受人承担,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本院可责令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的相关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网络拍卖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文书,竞买人在拍卖报名前应如实向拍卖平台登记本人身份信息和有效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如需变更应提前与本院联系,因提供的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无效(邮件被退回、电话号码连续三日拨打无法接通视为联系方式无效)导致我院未能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因上述原因未能办理成交物品交接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领受成交标的物,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辅机构咨询电话:天正阳光司辅(北京)科技有限公司,400-611-5600,13716885290
法院咨询电话:010-86433718、010-86433807
法院监督电话:010-86433709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12368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2号院3号楼(北京互联网法院)
此公告同步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北京互联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竞买须知竞买人务必详细、认真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调查信息表》,否则产生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自负
北京互联网法院将于2025年04月14日10时至2025年04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互联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北京互联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
但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委托代理人)须在竞价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
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提示:委托关系成立前已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
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名义报名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情况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页面显示为准
其他优先购买权人欲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经法院确认后方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本次拍卖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已根据当前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和权利负担,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本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及品质,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请务必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本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针对拍卖标的物及竞买人自身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过户所需手续以及办理时间、流程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政府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需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多次过户等情况造成的额外费用及相关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04月22日15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4)京0491执恢375号(注:括号为英文半角),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389719289),竞买人以贷款方式取得拍卖标的物的,经贷款银行审查未批准的,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须在本院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缴纳拍卖余款,逾期未支付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须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者买受人本人与其委托代理人一同,按本院通知的时间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拍卖标的物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前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拍卖标的物的,应向本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办理前述手续
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经本院通知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逾期不领取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后果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的,视为放弃拍卖标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特别提示:竞买人需在竞买前自行到本标的物登记所在地的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房产当地的过户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审核其购买资格,审核通过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各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负担
十、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拍辅机构咨询电话:天正阳光司辅(北京)科技有限公司,400-611-5600,13716885290
法院联系监督电话:010-86433718、010-86433807
北京互联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