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28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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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内大街2号内蒙古大厦四层餐饮区域部分房产公开招租(租金底价4.10元/平方米/天,租期8年)(四次挂牌) <结束>

房源编号:8738516

0.0004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1-04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00041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0.00041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东城区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4-11-04
  • 结束日期:2024-11-15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内大街
  • 评估价:0.0004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e交易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式无装修期限5个月
    空置情况:闲置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区人民政府
    竞价周期: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经济类型:联营
    开发商: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
    配套情况:厨房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内大街2号内蒙古大厦四层餐饮区域部分房产公开招租(租金底价4.10元/平方米/天,租期8年)(四次挂牌)项目编号N0109FCZZ247796-4挂牌起始日期2024-11-04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4-11-1517:00:0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延期

标的概况标的坐落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内大街2号内蒙古大厦基本属性标的类型商业(餐饮)用房所在层数4租赁面积约(㎡)1021.00租赁期限8年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收取方式为每月收取一次,除首期三个月租金外,租期租金由租赁双方自行结算,即第二期租金由承租方在上一租期到期前1个月直接支付至出租方账户,后续租期租金以此类推

租金递增方式无装修期限5个月承租押金一个月租金房屋现状标的状态闲置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否配套、环境、交通、亮点交通便利,配套成熟其他情况评估情况评估价4.10元/平方米/天评估基准日2024-10-11评估机构北京中泓信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租金底价4.10元/平方米/天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北京内蒙古大厦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张冬靓联系电话:18331271224出租方承诺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党组会议决议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组2024年第14次会议纪要、党组2024年第30次会议纪要特别告知1、在公告期内,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勘验联系人:张冬靓;联系电话:18331271224

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均通水通电通暖

承租方承租标的后,仅限用于餐饮业经营(蒙餐、自助餐、火锅餐厅除外),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

如遇接待重要会议暂停营业期间,按照实际停业天数加前3天、后7天进行租金减免

3、请各意向承租方仔细勘验现场,如因房屋本身原因(管路渗水无法修复等)导致承租方承租后房屋无法移交的,承租方有权提出退租申请,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参与本项目交纳的保证金全额退还

4、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各意向承租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

各意向承租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7、本次出租房产仅为房屋本身,房屋内部设施、设备及堆放物均为原租户所有,不在本次招租范围之内

8、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范围中含餐饮服务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租金收取方式为每月收取一次,除首期三个月租金外,租期租金由租赁双方自行结算,即第二期租金由承租方在上一租期到期前1个月直接支付至出租方账户,后续租期租金以此类推

承租方资格条件无标的交割详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

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在竞价结束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首期三个月租金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

中心在在收到首期三个月租金、交易服务费及租赁合同原件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首期三个月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除首期三个月租金外,剩余租期租金由承租方与出租方自行结算,第二期租金在上一租期到期前1个月,由承租方直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以此类推

3、《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将租房押金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出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

承租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予以退还;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承租押金

4、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承租方自行承担负责房屋的修缮、设施维修等义务;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改造等

承租方应自行承担上述相应费用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进行装饰装修、改造、扩建等发生的费用及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承租房屋后,如房屋内存在原租户遗留物,需承租方自行处置5、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房屋租赁期间,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定期开展检查,油烟排放达到北京市环保要求;厨房设备改造、消防改造须由承租方自行报备;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同意,承租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出租方与相邻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如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承租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不可移动的部分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出租方

在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承租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进行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6、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或与他人调剂交换,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

7、税费的负担:房屋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供暖、卫生等一切税费均由出租方承担(有原租户的,由原租户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承担),房屋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税外一切其他税、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其中水电按月由出租方查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

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责任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0、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公告期间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4-11-0409:00:00至2024-11-1517:00:00报名手续受让申请书.doc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doc10.授权委托书.docx保证金及处置方式交纳:金额450000.00元,截止时间2024-11-15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

为保护出租方及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和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两家以上意向承租方报名均未报价的;(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租金的;(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4)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1)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首期租金和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首期租金的等额部分;(2)若竞租不成功,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0.01自由竞价时间2024-11-0409:00:00-2024-11-18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首年租金的5%附件下载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张冬靓咨询电话18331271224咨询时间公告期间工作时间咨询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技术支持李丽云18586095927其他白经理1858609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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