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品名称重庆市九龙坡区盛云路7号附44号房屋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权证情况渝(2019)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000257786号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用途、类型土地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情况标的物现被案外人使用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重庆市九龙坡区盛云路7号附44号房屋
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查封、抵押,标的物现被案外人使用
本次标的物拍卖包括房屋正常使用下不可分割的共用设备设施、室内固定装饰装修,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
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过户)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税费,出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之后买受人可持税务机关出据的税收票据向本院申请领取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买受人应当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申请,提交领条、税收票据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领条中需载明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帐号,逾期请自行向原产权人(被执行人)追索]
3、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4、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5、咨询、预约看样请联系北京中拓国际拍卖有限公司:023-6555966915723044382刘老师';公示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请意向竞买人对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拍卖公告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5年4月28日10时起至2025年4月29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7,户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九龙坡区盛云路7号附44号房屋,本次标的物拍卖包括房屋正常使用下不可分割的共用设备设施、室内固定装饰装修,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据评估报告记载:产权证号:渝(2019)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000257786号;房屋建筑面积:59.53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57.24平方米(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土地信息登载为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证载标的物所在楼层:吊1层;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权利限制:有抵押查封;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4年11月30日;其他详情见附件1《评估报告》
本公告附件之评估报告,仅作为本院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及其他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勘核实,本院不做瑕疵担保责任
评估价:1006100元,起拍价:704270元,保证金:70400元,增价幅度:3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组织看样:本院已委托北京中拓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不动产第一次拍卖引领查看标的物为3次,第二次拍卖引领查看标的物为2次,变卖引领查看标的物为1次;动产第一次拍卖引领查看标的物为2次,第二次拍卖引领查看标的物为1次,变卖引领查看标的物为1次
)根据预约情况由辅拍机构安排分时段单独看样,意向竞买人如需看样,请务必联系拍卖公司确认看样时间
北京中拓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6555966915723044382刘老师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且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若竞买人属联合竞买人,应当委托一名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且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缴纳拍卖成交尾款或者逾期缴纳拍卖成交尾款的,将依法视为买受人悔拍
买受人悔拍的,法院依法重新拍卖,原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原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六、特别提醒:1、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
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未成交予以退还)后即可参加拍卖
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
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2、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因无法联系到案件被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故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3、本次勘验未能查询相关水电气及物业等费用的欠费情况,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物现被案外人使用
5、本次拍卖范围为产权证载范围,拍卖成交后按照现状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6、若涉及标的物结构调整,受到相关行政机关处罚,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若涉及标的物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7、拍卖辅助机构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仅供参考,标的物实物以现状为准
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及附件所载明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实地走访了解拍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意向竞买人参拍前务必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参拍,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9、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0、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1、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七日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申请,经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确认
12、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3、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暂缓、撤销拍卖
14、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
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2025年5月9日24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银行八一路支行;账号:080101040011362270018)
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15、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法院不接受延期付款,大额转账节假日可能会延迟到账,请买受人合理安排时间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辅拍机构电话:北京中拓国际拍卖有限公司023-6555966915723044382刘老师法院经办人员电话:周老师023-63692691法院拍卖监督电话:023-63692877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经纬大道513号附件:1、《评估报告》2、《执行裁定书》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2025年3月28日拍卖须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4月28日10:00时起至2025年4月29日10:00时(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重庆市九龙坡区盛云路7号附44号房屋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7,户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购房资格才能申请参与竞拍
不具备资格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
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北京中拓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安排(电话:023-6555966915723044382刘老师)
六、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
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八、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标的物可能拖欠的物管、水、电、气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十一、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五、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查封、抵押,标的物现被案外人使用
本次标的物拍卖包括房屋正常使用下不可分割的共用设备设施、室内固定装饰装修,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2、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
3、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5、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过户)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税费,出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之后买受人可持税务机关出据的税收票据向本院申请领取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买受人应当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申请,提交领条、税收票据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领条中需载明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帐号,逾期请自行向原产权人(被执行人)追索]
6、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7、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8、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确认
9、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0、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1、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
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2025年5月9日24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银行八一路支行;账号:080101040011362270018)
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12、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北京中拓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辅拍机构电话:北京中拓国际拍卖有限公司023-6555966915723044382刘老师法院经办人员电话:周老师023-63692691法院拍卖监督电话:023-63692877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经纬大道513号附件:1、《评估报告》2、《执行裁定书》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