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30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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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海城镇西坎头坑金色家园D栋1梯303号不动产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8752721

60万元
用途
98.08%
折扣率
2025-04-29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61.1751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6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汕尾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29
  • 结束日期:2025-04-30
  •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
  • 评估价:61.175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98.08%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交易状态:一拍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须知(一拍)(202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须知(一拍)(2025)粤1521执恢5号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29日10时起至2025年4月30日10时止在本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572,户名: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院试行委托社会机构承担网络司法拍卖的辅助工作,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欢迎社会各界对该机构的服务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660-6629725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为限购地区不动产请自行确定是否具有相关资格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自行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

本次竞拍前,竞买人可以自行通过网银、微信支付、虚拟账户等任何一种方式缴纳足额保证金(本标的物的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0元)

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将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本院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的担保责任

看样并不免除竞买人对标的物瑕疵的预判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5年5月7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丰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海丰支行,账号:658779772535],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拍卖标的物名称及案号(2025)粤1521执恢5号

本院工作人员核对拍卖款汇款情况和办理相关手续后,会及时通知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执行局办理成交手续

为避免因迟延纳税产生滞纳金,买受人在取得成交《执行裁定书》后尽快到税务部门缴纳税款,具体的征税标准和纳税流程应以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支付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如在拍卖或变卖过程存在上述不良记录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本院将禁止相关人员再次参与本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开展的拍卖或变卖活动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以及有可能发生的一切欠费(如物业费、水电费等)

买受人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的义务,自行解决相关欠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咨询电话:京东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人员:18138169686海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郑法官:0660-6398336法院纪检电话:0660-6622918联系地址: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南侧小路坡段网址:http://www.hffy.gov.cn/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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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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