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30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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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振兴区金河大街69-18号302室房产一处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8752760

94.29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28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94.297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94.297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辽宁省 丹东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28
  • 结束日期:2025-04-29
  •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金河
  • 评估价:94.29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平台上(网址:htt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竞拍须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28日10时至2025年4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竞买人若虚构购房资格或者与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拍卖标的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

与本标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本次交易所产生的涉税款项(交易税目税率竞买人于参拍前务必咨询12366,了解可能产生的税费情况),以及有可能存在拖欠、补缴的涉税款项,对于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对于无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与涉税款项无关的其他欠缴的费用(如水电费、物业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就前述税费事项及其他费用具体情况,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至相关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详询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法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5年5月7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账号:6232810610000137736,联行号:105226000063),并于10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滨江中路3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权属变更手续

因本次拍卖产生的费用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被执行人欠付的其他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需于签收拍卖成交确认裁定之日起20日内完成涉案房屋的转移登记手续,如买受人在办理涉案房屋转移登记过程中垫付了因本次司法拍卖产生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可在垫付款项之日起5日内,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及核税清单,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退还已垫付的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15-6277195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咨询电话:辽宁诚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5942590523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详见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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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金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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