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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1%股权转让项目项目编号BBWCQJY24-1557挂牌起始日期2024/12/30挂牌截止日期2025/1/26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冀晓东成立时间1999年09月15日注册资本(万元)500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108718701228R所属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认证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安全评价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调査(不含涉外调査):社会调査(不含涉外调查);品牌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标准化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企业征信业务;固体废物治理;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运行效能评估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共192人,其中在岗180人,离退12人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中国标准化协会372北京信臻至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5.13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12.14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6.15浙江金汇资产管理经营有限公司5.26陕西国土测绘工程院有限公司47河南方圆标志认证服务中心3.58中国方圆标志认证委员会河北审核中心3.39北京中关村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公司2.410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2.1内部决议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76673.266513.655705.76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66649.6136381.2230268.40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4/11/3013001.107505.197484.19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59790.9334702.4425088.48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3/12/3176673.266513.655705.76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66649.6136381.2230268.40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评估机构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号中通评报字[2024]31181号评估基准日2023/12/31核准(备案)号/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371.01转让方情况转让方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注册地(住所)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永乐路2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500004985013893公司类型(经济性质)事业单位持有产(股)权比例1%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转让方决策文件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纪要〔2024〕第29次会议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同意自治区质检院转让所持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桂市监函〔2024〕1544号转让方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放弃(提示:非股东意向受让方报价后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可行权以同等价格受让,意向受让方的最高报价有最终不能受让标的的可能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特别告知1.风险提示
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认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2年第28号公告)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认证行业监管机构关于认证机构出资人及股东资格的规定与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股东资格、是否能否满足以自有资金入股认证机构等条件,决定是否受让本项目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意向受让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不代表交易所及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不代表交易所及转让方对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交易所及转让方亦不对受让方的股东资格能获得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核准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
受让方成交后按政策要求配合办理认证机构股东变更的业务监管备案手续
3.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①方圆集团申报的两项下属子公司房产无产权证书,方圆集团出具说明,该两项房产为其子公司所有,不存在权属纠纷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方法及项目时间要求,评估人员未对方圆集团的资产进行全面的盘点核实,但已对方圆集团的资产权属以及状态给予了必要的关注
详情请意向受让方到交易所查阅相关备查资料②方圆集团对下属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大连有限公司、方圆华旅信用评级(北京)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甘肃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的注册资本方圆集团尚未实缴,故未反映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账上反映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的,经过交易所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原股东厦门市方圆质量认证审核中心于2024年7月23日在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其所持有的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1%股权(编号(24)厦产公字第0723号)由福建省合力云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虽尚未完成工商备案及业务监管备案相关手续,但享有本次标的转让的优先受让权且不放弃行使优先权
6.《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其他未尽事项请意向受让方到交易所查阅相关备查资料
7.标的企业股东拟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相关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2《股权转让项目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元)3710100.00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受让方悉数付清成交价款,且转受让双方支付竞价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凭交易凭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业务监管备案等相关手续,交割无异议双方签署《交割单》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股权对应的标的企业的亏损或盈利均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不因过渡期损益调整成交价格
2.人员安置
不涉及3.债权债务
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4.成交签约
(1)受让方须按通知时间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
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
(2)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签约地点:另行通知)5.交易价款支付与结转
在《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交易所在足额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应付竞价服务费及转受让双方同意结转价款的书面文件(书面文件包括:经双方盖章的《交割单》,或双方来函同意结转,或提供完成股权工商和业务监管变更登记的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结转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6.交易税、费承担
本次转让成交价为含税价格,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国税部门规定为准
交易指南竞价须知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展示时间:挂牌期内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龙先生15007711801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附件3),严格按照转让方各项安全保密规定执行,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踏勘完后转受双方同时签章《现场踏勘确认书》,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4/12/30至2025/1/26报名手续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2.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
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2)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3)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③企业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关于同意受让项目的决议;④现场踏勘确认书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
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给予1次补正机会,意向受让方应于收到交易所通知(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之日起24小时内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
(3)交纳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
(注意事项: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②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当最高有效报价者为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原股东按照本公告附件2《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确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最终受让方;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最高有效报价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
3.注意事项(1)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办理转让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5)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在成交价款足额付清后全额无息返还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加价增价幅度1000元/次自由竞价时间具体时间以交易所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系统注册报名的手机信号畅通,以免因手机短信拦截无法收到信息而错过交易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180秒服务费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1.授权委托书.doc2《股权转让项目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docx3.踏勘确认书.doc联系方式标的咨询甘经理0771-5738059报名咨询林经理18707711554咨询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其他监督电话:0771-5808839(交易所)0771-5891035(自治区国资委)特别声明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
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1.期间损益
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股权对应的标的企业的亏损或盈利均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不因过渡期损益调整成交价格
2.人员安置
不涉及3.债权债务
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4.成交签约
(1)受让方须按通知时间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
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
(2)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签约地点:另行通知)5.交易价款结转
在《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6.交易税、费承担
本次转让成交价为含税价格,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国税部门规定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详见公告
(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