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30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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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45个废旧机械式停车设备转让(北京内蒙古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结束>

房源编号:8752991

7.51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6-25
起始日期
2024-07-01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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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7.515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7.51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东城区
  • 用途:机器设备
  • 起始日期:2024-06-25
  • 结束日期:2024-07-01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内大街
  • 评估价:7.51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e交易
  • 标签:
    空置情况:闲置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区人民政府
    竞价周期: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45个废旧机械式停车设备转让(北京内蒙古大厦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编号N0109WZ240465挂牌起始日期2024-06-25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4-07-0117:00:0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标的概况标的清单序号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位价格(元)145个废旧机械式停车设备转让以实地勘验为准1批75150.00合计75150.00存放地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内大街2号北京内蒙古大厦标的现状闲置评估情况评估价(元)75150.00评估基准日2023-12-31评估机构北京中泓信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转让底价(元)75150.00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北京内蒙古大厦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周宏飞联系电话:13718196112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党组会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特别告知1、本次转让标的为一批废旧资产,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安全保证及售后服务,标的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公告披露的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

本次转让的各类报废资产,均以现场勘验实物为准,参考明细表所披露的废旧资产的资产状态、重量、材质仅供参考,最终以现场资产实际状况进行交接

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本次资产转让,提货时以转让方提供的资产清单进行据实交接,如实际交接资产数量少于参考明细清单中披露数量,中心退还受让方多交纳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退款金额计算公式=不足部分资产的评估平均单价x(1+增值率)增值率计算公式=(成交价-挂牌底价)/挂牌底价x100%

退还交易服务费计算公式=退还的交易价款x公告披露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比例

2、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公告披露的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

3、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记录,并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联系人:周宏飞13718196112

4、本次挂牌价为含税价,资产转让后,转让方依据税法规定开具发票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

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营业范围中含废旧物资回收、再生资源回收(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废旧金属回收、废旧有色黑色金属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之一或具有废旧金属回收特种行业备案登记证

标的交割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

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并对明细清单进行书面确认(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要求向中心提起受让申请、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中心并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和《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最终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

3、受让方在接到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处办理提货手续,在标的现场查验交易资产并对交易资产无异议后与转让方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并由转让方将双方签订的《资产移交确认书》提交中心,中心收到《资产移交确认书》后,受让方方可进行资产清运工作,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运完毕后提交《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原件至中心

如未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经中心催告仍未履行资产移交、清运工作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自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后,标的资产便移交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拒绝履行后续义务,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4、中心在收到双方签署的《资产交接完毕说明》之日且收到全部交易服务费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并出具交易凭证

5、如标的涉及拆除,转让方负责与拆除所涉及第三方协调,由受让方负责施工,并由受让方承担拆除、保管、搬运、垃圾清理等工作和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

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后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6、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报废资产,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受让方参与本项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验环节产生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资产清运相关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不对此类费用做任何补偿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公告期间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4-06-2509:00:00至2024-07-0117:00:00报名手续受让申请书.doc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受让履约承诺书.doc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doc资产移交确认书.docx保证金及处置方式交纳:金额15030.00元,截止时间2024-07-01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清运工作的;(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6)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处置方法:(1)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2)受让方保证金在中心收到转、受双方签署的交接完毕说明后3个工作日内,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如受让方违反公告中转让相关条件,转让方及中心有权扣除保证金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1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4-06-2509:00:00-2024-07-0211: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附件下载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周宏飞咨询电话13718196112咨询时间公告期间工作时间咨询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技术支持艾伦18586095993其他白经理1858609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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