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30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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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天水市秦州青年南路中华东路121号房屋公开租赁公告(第二次) <结束>

房源编号:8760298

46.151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3-21
起始日期
647.47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713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6.1517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46.1517万元
  • 单价:0.0713万元/平米
  • 区域:甘肃省 天水市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5-03-21
  • 结束日期:2025-03-27
  •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民主东路天麟金融大厦
  • 评估价:46.151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647.47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e交易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租人装修和经营过程
    空置情况:空置
    建筑类别:大厦
    小区:将受到政府
    竞价周期:-延时竞价周期(秒)--服
    经济类型:国有
    开发商:租赁,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青年南路中华东路口(121号)项目编号N0118FCZZ250374产权子类型房产挂牌起始日期2025-03-21挂牌截止日期2025-03-27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概况标的名称面积/㎡(约)挂牌价(年租金/元)保证金(元)租赁现状青年南路中华东路口(121号)647.47461517.0050000.00有电、水、暖,目前空置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天水市秦州区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出租方承诺我方作为出租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依法拥有的租赁标的公开租赁,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竞价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公开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租赁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租赁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天水市秦州区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国有直管经营性房屋租金标准方案的请示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特别告知标的房屋租赁期限为1年,以房屋现状租赁,租金年付,租赁押金按年租金的10%交纳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房屋租金及租赁押金,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扣除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款项在5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

承租方资格条件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由出租方交割承租方确定方式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公告期: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7日17:00止

2.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承租人取得参与租赁资格

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

未承租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3.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房屋租金及租赁押金,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扣除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款项在5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

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4.承租人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

如承租人不能按本次租赁规(约)定使用房屋并导致《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5.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

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房屋租金、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6.承租人装修和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得对房屋造成损害,且装修装饰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标准要求,所有装修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租赁期满后,若原承租人不再取得承租权不再续租,原承租人在不破坏房屋主体装修的前提下,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10天内对可移动的设备及物品自行搬运,逾期不进行搬离的,归出租人所有

7.租赁标的房屋的水、电、暖、物业等费用由承租人按计量向各征收部门按时交纳,其它费用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执行

8.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出租人及有关部门咨询

意向承租人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租赁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

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或租赁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房屋租金

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9.其他详见《租赁申请承诺书》《租赁须知》《租赁合同》等待签文件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意向承租方请务必在提交《租赁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5-03-2109:00:00至2025-03-2717:00:00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1.主体资料

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17:00,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未承租者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若意向承租人成为承租人,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剩余款项无息原渠道退还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出租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出租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价格确认书》及《租赁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4)意向承租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5)意向承租方泄露出租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6)意向承租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7)成交后,承租方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状况或出租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拒付租金的

特别提示: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租赁的,若二次挂牌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时,该承租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交易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挂牌转让/--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按照《租赁须知》《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约定收取

附件下载--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王经理咨询电话18093860844咨询时间公告期内:09:00-17:00(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民主东路天麟金融大厦12其他甘交所集团网站:www.gscq.com.cn微信公众号:GSCQ456(以公告内容为准)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1.公告期: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7日17:00止

2.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承租人取得参与租赁资格

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

未承租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3.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房屋租金及租赁押金,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扣除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款项在5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

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4.承租人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

如承租人不能按本次租赁规(约)定使用房屋并导致《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5.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

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房屋租金、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6.承租人装修和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得对房屋造成损害,且装修装饰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标准要求,所有装修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租赁期满后,若原承租人不再取得承租权不再续租,原承租人在不破坏房屋主体装修的前提下,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10天内对可移动的设备及物品自行搬运,逾期不进行搬离的,归出租人所有

7.租赁标的房屋的水、电、暖、物业等费用由承租人按计量向各征收部门按时交纳,其它费用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执行

8.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出租人及有关部门咨询

意向承租人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租赁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

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或租赁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房屋租金

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9.其他详见《租赁申请承诺书》《租赁须知》《租赁合同》等待签文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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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民主东路天麟金融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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