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明信资产评报字〔2024〕第058号拍卖名称位于将乐县黄潭镇谢地村的2669亩森林资源资产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标的所有人谢超和权利限制情况1、被法院查封;2、有抵押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评估结果汇总表地类林种起源树种组龄组面积(亩)蓄积(m3)评估值(元)乔木林分用材林人工马尾松成熟林45202.547,100小计45202.547,100阔叶树近熟林2028129582,575,100成熟林1941451.7303,500小计222214409.72,878,600人工林计226714612.22,925,700天然阔叶树成熟林4022648.756,500小计4022648.756,500天然林计4022648.756,500乔木林分计266917260.92,982,200合计266917260.92,982,200各地类、林种、起源、树种组、龄组资产面积、蓄积统计表地类林种起源树种组龄组面积(亩)蓄积(m3)乔木林分用材林人工马尾松成熟林45202.5小计45202.5阔叶树近熟林202812958成熟林1941451.7小计222214409.7人工林计226714612.2天然阔叶树成熟林4022648.7小计4022648.7天然林计4022648.7乔木林分计266917260.9合计266917260.9';拍卖公告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15日10时至2025年4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将乐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将乐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位于将乐县黄潭镇谢地村的2669亩(林权宗地登记面积为2934亩)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范围为谢超和名下坐落在将乐县黄潭镇谢地村的2669亩森林资源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将政林证字〔2012〕第00284号等9本林权证9个宗地);经现场核查,具体详见附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明细表》
特别说明:一、所有的地租由买受人承担(2016年-2024年地租未交)
二、涉及到的纠纷由买受人自行找有关单位或个人合法协商解决
三、案涉林权地租等相关费用问题请向有关单位咨询,并由买受人承担
四、因历史原因,零星边界存在重叠,无法厘清,请自行赴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林权内零星林木与村民存在争议
上述无法厘清边界及争议,参与竞拍者视为自愿接受争议,自行处理五、林地地型及历史欠款请竞拍者自行与所在村委会协商,由竞买人承担
提醒意向买受人亲自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自行评估可能存在的标的物移交风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拍卖标的物可能涉及、标的物移交等方面的纠纷,报名参与竞买者视为上述风险及瑕疵有充分认识,且责任自负
详情参见附件评估报告起拍价:1789320元,保证金:178932元,增价幅度:8946元,评估总价:2982200元1、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嘉华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嘉华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870-8508(嘉华拍卖有限公司)预约看样
2、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3、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他人参拍的(含父子、夫妻等关系),须在竞买开始24小时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需先办妥委托手续后再报名,否则系统无法录入委托信息)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在竞买开始前向将乐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将乐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5、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网上拍卖不需要支付佣金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因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进行确定,所涉及的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应由原所有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从拍卖款中优先支付
买受人垫付税、费的,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30日内向本院提交所垫付税、费的发票,若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提交,请提前向本院提出延期申请,逾期未提交的且未向本院提出延期申请的,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有可能存在的未明确交付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果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程中需支付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
上述有关费用的具体金额请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
8、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9、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将乐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华信用社,账号:3914000000010001001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需通过贷款方式延迟一个月缴纳尾款的,应于开拍前三日,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于拍卖成交7日内向法院提供首付款缴清证明,并提交法院认可的金融机构或中介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交款时间可放宽至30日,否则应于拍卖成交7日内缴纳尾款
贷款未及时发放不能免除买受人的缴款义务,买受人未在30日内将拍卖余款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仍按悔拍处理)拍卖贷款:如需代办(咨询)产权过户及过户相关税费缴纳、银行按揭贷款事宜
请联系三明阳光房产经纪有限公司联系人:陈经理联系电话:152807157590598-5028193地址:将乐县碧水庄园小区5#一层08店“阳光房产”买受人在办理贷款前需了解自身征信情况是否符合条件,如因此造成贷款受阻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缴清拍卖款项的,相应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10、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网络拍卖咨询电话:19105082029400-870-8508(肖法官、嘉华拍卖有限公司)将乐县人民法院2025年3月31日拍卖须知将乐县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4月15日10时起至2025年4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将乐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将乐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拍卖成交价七日内将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将乐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华信用社,账号:39140000000100010010),并在交清全部余款后(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将乐县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水南龙井路20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法院将负责标的物的腾退
九、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98-2337159网络拍卖咨询电话:19105082029(肖法官、嘉华拍卖有限公司)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水南龙井路206号将乐县人民法院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