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1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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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玉潭街道新康路与春城北路交汇处(翡翠湖时代广场)6-301室 <结束>

房源编号:8767063

2288.08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02
起始日期
9656.21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37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2288.083万元
  • 单价:0.237万元/平米
  • 区域:湖南省 长沙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5-02
  • 结束日期:2025-05-03
  •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市玉潭街道新康中路与春城北路翡翠湖
  • 评估价:3268.6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9656.21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房屋装修现状为精装
    钥匙:有无钥匙?如需拍摄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是否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至起拍日止(节假日
    产权所属:单独所有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电梯:有电梯
    租赁情况:无租赁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产权年限:('', '007')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居室数:301室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房产被执行人已分别出
    装修配置:设备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执行案号(2024)湘0182执7351号标的物名称宁乡市玉潭街道新康路与春城北路交汇处(翡翠湖时代广场)6-301室,湘(2018)宁乡市不动产权第0010774号的房产情况说明1.标的物所在地(或为何人保管)被执行人2.产权证有无原件?原件在何处?有,抵押权人处3.有无钥匙?如需拍摄录像和看样联系何人?无,看样联系13319511346(刘女士)4.查封情况(是否本院首封或有无资产处置权限)已查封5.有无租赁?(租赁范围,租赁期限,租金数额,租金支付的起止日期,租赁合同,租户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有,该拍卖房产被执行人已分别出租给多户经营,6-301室按实际出租面积3332.81㎡收取租金,现已分别出租给乐园等多家租户经营,分别出租的租赁面积、租金、管理费均不相同,租赁期限为一年至五年不等

现有租户租赁的详细情况及6-301室的总体租赁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详询本院

竞买人如果竞买成功,拍卖房产的租赁关系及租金的收取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6.有无优先购买权?无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宁乡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宁乡市玉潭街道新康路与春城北路交汇处(翡翠湖时代广场)6-301室的商业房屋的公告(第一次拍卖)宁乡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2日10时至2025年5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宁乡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f.taobao.com/0731/07,户名:宁乡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位于宁乡市玉潭街道新康路与春城北路交汇处(翡翠湖时代广场)6-301室,房产证号为湘(2018)宁乡市不动产权第0010774号的商业房产,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竣工时间为2018年01月01日,登记时间为2018年05月14日,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房屋性质为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装修现状为精装,有电梯,房屋总层数为4层(含地下1层),标的物为3层,建筑面积为9656.21㎡,专有部分建筑面积6462.9㎡,分摊建筑面积3193.31㎡

土地使用期限为40年,从2007年10月30日至2047年10月30日止

1、该拍卖房产权利人为公司,设有抵押权,抵押权人为银行

2、该拍卖房产评估价由“湖南恒永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起拍价以评估价为依据,不包含房屋内的可移动的物品及设备设施等

3、该拍卖房产被执行人已分别出租给多户经营,6-301室按实际出租面积3332.81㎡收取租金,现已分别出租给乐园等多家租户经营,分别出租的租赁面积、租金、管理费均不相同,租赁期限为一年至五年不等

现有租户租赁的详细情况及6-301室的总体租赁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详询本院

竞买人如果竞买成功,拍卖房产的租赁关系及租金的收取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评估价:3268.6900万元,起拍价:2288.0830万元,保证金:300万元,增价幅度:3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至起拍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到12时,下午13时到17时);请意向竞买人在开拍前五天联系13319511346(湖南金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刘女士),将进行统一安排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本次拍卖以标的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未看样而参拍的,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的认可且无异议,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主体承担,其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2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标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自动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5月12日16时前缴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如下):户名:宁乡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营业部账号:6232637500105672409联行号:104551003714(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物品及“((2024)湘0182执7351号”;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电话:13319511346(湖南金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刘女士)举报监督电话:0731-87058095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宁乡市人民法院2025年4月1日拍卖须知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者,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有委托需求的,请委托人、受托人双方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授权手续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禁止本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竞买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禁止本次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的社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工作人员近亲属竞买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最迟应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向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有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和披露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5年5月12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应缴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宁乡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行营业部账号:6232637500105672409联行号:104551003714并在2025年5月19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宁乡市人民法院(地址:宁乡市高新区金水西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人民法院可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办理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主体承担

标的物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法院解封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及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

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人民法院咨询监督电话:0731-87058095咨询电话:13319511346(湖南金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刘女士)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宁乡市人民法院2025年4月1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市玉潭街道新康中路与春城北路翡翠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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