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1 23:41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房地产 >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白河大道白河花园公寓1幢3单元601室(产权证号:4061789号)房产一处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白河大道白河花园公寓1幢3单元601室(产权证号:4061789号)房产一处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8775710

35.244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21
起始日期
121.09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91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51.83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35.2444万元
  • 单价:0.2911万元/平米
  • 区域:河南省 南阳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21
  • 结束日期:2025-04-22
  •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白河白河花园
  • 评估价:51.8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21.09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绍简装修标的物估值
    空置情况:无人
    钥匙:有人钥匙无钥匙权利
    查封情况:查封被宛城区人
    看样时间:看样等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20日
    户型:三室两厅一厨一卫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房屋朝向:朝向南北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抵押有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3单元
    居室数:601室
    卫生间数:一卫
    小区:大道白河花园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位于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白河大道白河花园公寓1幢3单元601室(产权证号:4061789号)房产一处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豫1302执496号之十房屋产权信息产权证号:4061789号标的所有人陈某某评估鉴定基准日2024.5.30标的现状房屋用途设计用途住宅土地性质证载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期限土地使用权期限于1995年8月8日至2065年8月8日是否已腾空未腾空租赁情况无租赁过户情况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法院不做过户承诺共有情况无共有人钥匙无钥匙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宛城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有抵押(抵押权人芦某某,现债权转让至本案申请人赵某)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地综合情况房产面积建筑面积121.09㎡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房屋户型三室两厅一厨一卫房屋楼层总层数6层,位于第6层房屋朝向南北朝向其他介绍简装修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518300元特别提醒:该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共有人、租赁人等)请至少于开拍前一日与本院联系,逾期即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我院所做的一切文字说明、图片展示仅供参考

(详情请下载评估报告查看或现场看样,以实际现状为准)特别声明:拍卖结束后请务必按公告交款日期将剩余尾款交纳到我院指定账户,如无法按期交纳,则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公告郑重说明: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在网拍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

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

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联系

总层数6层,位于第6层,建筑面积121.09㎡,三室两厅一厨一卫,设计用途住宅,南北朝向,混合结构,证载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期限于1995年8月8日至2065年8月8日,无租赁,无钥匙,未腾空,无共有人,有抵押(抵押权人芦某某,现债权转让至本案申请人赵某),简装修

评估价格518300元起拍价352444元保证金70000元加价幅度3000元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

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时间为准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例外)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的五个工作日前向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非自然人的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受领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前述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受领标的物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拍金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2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联系方式见文末),咨询内容和立场不代表法院,仅供竞买人参考

竞买人也可自行去法院或相关机构部门了解标的物的有关信息及程序办理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接受本拍品一切已知或者未知的瑕疵并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本院对拍品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装饰损坏等瑕疵不作保证,拍卖成交之后本院将不动产、动产或其他类型等财产交付给买受人后,对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权利及使用所产生的义务亦移转给买受人

2、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

但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标的物原产权人已纳税(费)票据,自本院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十五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不具备缴纳税款条件的,本院不为买受人留存该项费用,本院将及时发放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其他所涉欠税(费)以及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由法院审查后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票据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税务、房管、规划和自然资源、不动产所在地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可能存在的物业费、能耗费、水、电、大修基金、燃气空调初装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提醒买受人在出价时谨慎考虑上述费用成本,理性出价

本次拍卖含室内装饰装修,不含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等动产及相关债权债务

本公告中确权的房屋、土地面积依据的是房管、不动产、国土资源和规划部门现有的登记资料

房产过户办证过程中若房管、不动产、国土资源和规划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房管、不动产、国土资源和规划部门测绘部门的数据为准,与本院无涉

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由于我国过户政策比较复杂,并且本市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和配套政策跟进不足的矛盾长期存在,部分房产有房产登记信息但缺少土地信息或未办理土地分割登记或集体还是国有土地性质不明晰、难以认定等问题

存在拍卖成交后,过户登记时政策性障碍或过户周期较长等现状提醒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向当地相关管理部门了解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是否符合政策法规的要求,以相关管理部门最后核定为准

欠缺土地登记的,可待登记机关查明后确认或登记条件具备时再申请办理,本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进行房产过户转移登记,但暂无土地信息,该权利登记证书可能申请抵押贷款不被批准,相应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请买受人知悉和理解

本院只配合适格的竞买人办理相应手续如竞买人不符合限购政策要求,则可能无法过户

3、限购说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意向竞买人请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受限购政策影响,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银行抵押不影响买受人权益,买受人所缴纳的拍卖款为全款,买受人缴纳尾款后,法院拿拍卖款优先和银行结算剩余贷款,再办理过户交接手续

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车管、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没收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价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额不足的,我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对恶意竞拍扰乱司法拍卖秩序者,视情况依法作出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决定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或首查封有异议者,请先行电话联系(0377-61661030)并于拍卖开始的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发布前暂无已经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十、拍卖竞价前通过网络拍卖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除冻结

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七日内将拍卖余款足额缴入本院指定账户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本院账户(户名: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宛城支行,账号:6228400977164930568)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按照此项规定,向淘宝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淘宝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

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

淘宝网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撤回拍卖

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告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卖须知咨询、预约看样电话:0377-66795555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法院监督电话:0377-61661178(只负责监督,不负责咨询)微信公众号:1、南阳宛城执行局2、法拍网联系地址:南阳市宛城区新华东路1468号(新华路与独山大道交叉口西北角)人民法院执行局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7/06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竞买须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4月21日10时至2025年4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户名: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7/06)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的五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拍卖标的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的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利害当事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公告》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出详尽的说明

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宛城支行,账号:6228400977164930568)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买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交入法院指定账户

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相关手续

本院告知能够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按交付时的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日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验收、过户时所发生的税费及其它费用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七、本院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2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咨询内容和立场不代表法院,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自行去法院或相关机构部门了解标的物的有关信息及程序办理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咨询电话:0377-66795555法院监督电话:0377-61661178(只负责监督,不负责咨询)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南阳市宛城区新华东路1468号(新华路与独山大道交叉口西北角)人民法院执行局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7/06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白河白河花园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