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出售<\/span><\/div>物业类型:<\/span>商业用房<\/span><\/div>房屋用途:<\/span>商铺<\/span><\/div>当前租赁情况:<\/span>未出租<\/span><\/div>建筑面积:<\/span>140.80平方米<\/span><\/div>房源类型:<\/span>新房<\/span><\/div>新房状态:<\/span>现房<\/span><\/div>商铺类型:<\/span>临街商铺<\/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Â标的正面<\/span><\/p>Â标的所在楼宇1层平面图<\/p>Â<\/p>Â<\/p>ÂÂ标的所在楼宇<\/span>2层平面图<\/span><\/p>Â标的1层局部Â<\/p>ÂÂ标的1层局部<\/span>Â<\/span><\/p>ÂÂ标的1层局部<\/span>Â<\/span><\/p>ÂÂ标的1层局部<\/span>Â<\/span><\/p>Â<\/p>Â电表<\/p>Â<\/p>Â水表<\/p>Â<\/p>标的2层局部<\/p>ÂÂ标的2层局部<\/p>ÂÂ标的2层局部<\/p>ÂÂÂ<\/span>标的2层局部<\/span>Â<\/span><\/p>Â<\/p>标的2层北窗外景观<\/p>Â<\/p>Â标的2层南窗外景观<\/p>Â<\/p>Â<\/p><\/span><\/div><\/div><\/div>权利和限制情况<\/div><\/div><\/div><\/div>无诉讼<\/div><\/div><\/div>无查封<\/div><\/div><\/div>无抵押<\/div><\/div><\/div>无经营情况<\/div><\/div><\/div>无租赁<\/div><\/div><\/div>无过户情况<\/div><\/div><\/div>无共有情况<\/div><\/div><\/div><\/div><\/div><\/div><\/div>';拍卖公告受有关单位委托,国傲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于2025年5月9日12:00至10日12:00(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资产(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公开进行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标的名称: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辉山西路41号5门沿街商铺(建面:140.8㎡)
二、标的基本情况: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所在楼层:1-2层;用途:商铺;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开发商: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标的类型:一手房
三、起拍价:422,25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贰万贰仟贰佰伍拾元整);加价幅度: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及其倍数
四、竞买人条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国家以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政策等若对标的受让资格另有规定的,竞买人应符合其规定
五、保证金的交纳与处置: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拍卖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经淘宝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拍卖结束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由淘宝无息退还;竞得标的的竞买人即成为买受人,其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拍卖人指定账户
六、拍卖方式: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七、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请竞买人在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工作日联系拍卖人并预约看样(含实地查勘标的及查阅相关文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八、拍卖佣金: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的拍卖佣金为标的拍卖成交价的5%
九、付款期限: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0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扣除拍卖保证金)和拍卖佣金支付到拍卖人账户(拍卖人账户信息:户名:国傲拍卖有限公司账号:8110201012001811591开户行:中信银行大宁支行;买受人支付的款项到达上述账号方视为拍卖人收到,任何在途或付至第三方账户的款项,均不视为拍卖人收到);买受人若未按期付款,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作违约金不予退还,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买受人应向淘宝网支付的软件服务费按淘宝相关规定执行,且不包括在拍卖成交价和拍卖人的拍卖佣金中
十一、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二、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及拍卖佣金后,拍卖人安排开发商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相关文件,并办理标的实物交付,不动产权证办理期限按开发商与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约定执行
十三、拍卖标的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过程中的所有税费,由开发商和买受人按国家和标的所在地规定各自承担(即买受人无需承担标的出售方的税费)
十四、标的若有拍卖成交前的水、电、供暖及物业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根据开发商签署的文件,该标的物业管理费买受人仅需自2025年8月1日起承担)
十五、若有委托代理人竞买、联合竞买人等事宜,应事先向拍卖人咨询并提交相关材料,经拍卖人确认后再到淘宝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十六、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标的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按开发商和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约定执行)
2.鉴于标的为一手房,故开发商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即视为产权过户完成;若拍卖人以书面、电话、短信或微信等任何一种方式通知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该合同及相关文件,而买受人未在七日内签署,则视为拍卖人的全部服务均已完成,且委托人的义务已履行完毕,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与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与拍卖人及委托人无关
十七、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阅读拍卖人发布的《竞买须知》、《特别规定》等拍卖会文件
拍卖人:国傲拍卖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长治路271号1至2层网址:www.33770000.com电话:021-33770000、18717991778、15221616166联系人:俞先生国傲拍卖有限公司2025年4月1日拍卖须知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拍卖须知》(以下简称:“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应在付款期限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账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账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提交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
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五、委托人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
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八、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拍卖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拍卖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九、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税费
十一、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账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账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二、拍卖标的竞拍倒计时少于5分钟时有人出价,则倒计时时间延长至5分钟,直到无人出价倒计时归零,竞价结束
十三、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形式,由竞买人按网页内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价无效,至拍卖倒计时结束,最高出价者竞得拍品;竞买人在竞买时应理性竞价,避免因冲动或义气用事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所有出价一旦生效,不得撤回;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一定要认真严肃地进行竞价,一经竞价,不得反悔,否则拍卖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其他经济责任
十四、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十五、拍卖标的拍卖成交,最高应价的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并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成交价款和佣金
十六、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由淘宝无息退还
十七、拍卖成交后,拍卖人须按照约定向买受人交付拍卖标的;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十八、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
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十九、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二十、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本《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其支付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十一、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可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若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二十二、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特别约定》的,另应遵从《专项规则》或《特别约定》
拍卖人:国傲拍卖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长治路271号1至2层网址:www.33770000.com电话:021-33770000、18717991778、15221616166联系人:俞先生特别规定一、本次拍卖的不动产标的以房屋、土地和相关权属等现状进行拍卖,标的内的可移动的物品(若有)不包括在拍卖范围内
二、竞买人应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认真了解本次拍卖标的,并亲自前往现场查勘标的;竞买人应在充分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后报名参加拍卖;竞买人一旦应价,即代表其已完全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愿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
三、标的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过程中的所有税费,由开发商和买受人按国家和标的所在地规定各自承担(即买受人无需承担出售方的税费),应由买受人承担的契税、印花税(若有)等税费均不包括在拍卖成交价中
四、付款期限: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扣除拍卖保证金)和拍卖佣金支付到拍卖人账户(拍卖人账户信息:户名:国傲拍卖有限公司账号:8110201012001811591开户行:中信银行大宁支行,任何在途或付至第三方账户的款项,均不视为拍卖人收到);买受人若未按期付款,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作违约金不予退还,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买受人应向淘宝支付的软件服务费,按淘宝相关规定执行,并且不包括在拍卖成交价和拍卖人的拍卖佣金中;买受人若未按淘宝规定如期支付,同样属于买受人违约,拍卖人和委托人有权不办理标的交付
五、竞买人须按拍卖人及淘宝规定在竞价程序结束前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支付保证金(鉴于可能受网络延时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故提醒各位竞买人务必尽可能提前办理报名登记并缴纳保证金,以免错失机会);若委托他人办理,须在拍卖前向拍卖人提交委托书原件及相关资料
六、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且如期付清全款后,应按拍卖人通知的时间及时与开发商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签订及标的交付;若因买受人未及时办理所导致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与拍卖人及委托人无关
七、竞买人、买受人应当符合国家以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政策等关于受让资格的规定;不动产类标的竞买人应在报名参加拍卖前,自行向标的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咨询标的的受让条件并自行审核是否具备受让条件;竞买人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其自审合格,并自愿承担与受让资格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拍卖成交后,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办理产权变更、过户、登记而产生标的无法交割(包括但不限于退款、解除拍卖成交合同等),均视为买受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且保证金和拍卖佣金不予退还
八、关于贷款:1.该标的原则上不办理按揭贷款;若买受人希望办理按揭贷款,则应自行付清全款后,再办理贷款手续;并在银行放贷后,由开发商将多余款项退还买受人,退款期限以开发商实际办理为准,拍卖人及委托人均对此不做担保
2.买受人能否办理按揭贷款以及贷款额度,取决于标的客观情况、银行贷款政策以及买受人自身条件和资质是否符合银行要求等因素,拍卖人及委托人对以上情况以及买受人能否获得银行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额度以及放款时间等均不做任何承诺
3.竞买人一旦参拍,则银行是否批准贷款申请、批准的贷款额度以及放款时间等,均不影响或者改变标的的拍卖结果以及付款期限
九、关于第三方服务:1.拍卖人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在线上或者线下为拍卖人拍卖的标的提供任何服务,特别是收费服务
2.竞买人或者买受人若需选择第三方服务,应充分考察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的资质、服务质量和能力,并审慎选择;若有因选择第三方服务产生的相关纠纷均与拍卖人无关,并且不影响拍卖结果以及竞买人或者买受人应对拍卖人和委托承担的义务
3.拍卖人为竞买人、买受人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无差别的服务,除买受人应支付的拍卖佣金外,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拍卖人的服务向买受人支付其它任何费用(拍卖成交价款系代收代付款,而非拍卖人的收费或者营业收入)
十、特别提醒:1.本标的属于一手房,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并付清全款后,按拍卖人通知的时间与开发商按备案价(该备案价与此次拍卖的成交价无关)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2.竞买人应在办妥报名手续后,于出价前向拍卖人询问该备案价的具体数额,竞买人若未向拍卖人询问此事,代表竞买人不在乎该备案价的高低,一旦竞买成功,则不得以该备案价与拍卖成交价不一致或其它任何理由要求改变或撤销本次拍卖的结果
3.鉴于标的为一手房,故开发商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即视为产权过户完成;若拍卖人以书面、电话、短信或微信等任何一种方式通知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该合同及相关文件,而买受人未在七日内签署,则视为拍卖人的全部服务均已完成,且委托人的义务已履行完毕,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与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与拍卖人及委托人无关
4.拍卖成交后,若发生因非买受人原因导致标的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或无法交付的,由拍卖人无息全额返还其所收到的所有买受人支付款项,除此之外,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21-64220000拍卖人:国傲拍卖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长治路271号1至2层网址:www.33770000.com电话:021-33770000、18717991778、15221616166联系人:俞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