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盐城市市区戴庄路17号蔚蓝水岸花园5幢203室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苏0991执1604号不动产权证号苏(2018)盐城市不动产权第0048622号土地产权证标的所有人价格认定基准日日期2025年3月11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用途租赁情况经营情况钥匙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203室建筑面积为138.49平方米房产年龄装修情况房屋户型房屋楼层位于第2层房屋朝向周边配套标的物询价标的总价1296752元';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对黄传纳名下的位于盐城市市区戴庄路17号蔚蓝水岸花园5幢203室的房产进行拍卖的公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15/10,户名: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黄传纳名下的位于盐城市市区戴庄路17号蔚蓝水岸花园5幢203室的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盐城市市区戴庄路17号蔚蓝水岸花园5幢203室(不含室内家具家电及一切可以移动的物品);该房为住宅用房,标的物位于第2层
203室建筑面积为138.49平方米,混合结构,以室内实际为准
于2025年3月11日通过司法网络询价平台进行网络询价: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作出网络询价报告,参考价为1252642.05元;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作出网络询价报告,参考价为1340861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以上述两家询价结果的平均值1296752元为该不动产的参考价
现被本院查封,本院采取集中公告
若第一次拍卖成交,则取消第二次拍卖,成交后至交付前,本院将预留一段时间给被执行人腾空房屋用
事项第一次拍卖第二次拍卖拍卖时间2025年5月14日10时至5月15日10时2025年6月10日10时至6月11日10时起拍价907727元726182元保证金180000元140000元增价幅度9000元7000元看样时间有占用,无钥匙看样地点被拍卖房产内被拍卖房产内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信投益达企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负责对拍卖标的物的咨询、组织看样及其他拍卖辅助工作,开拍前十天内接受咨询,看样请提前预约(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双休日除外),(咨询、看样电话:蒋女士0515-80891272、400-1822580)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学区房及学区名额、户口迁移等问题,有意者请亲自向有关单位、部门查询,自行作出判断,责任自负,法院不承担相关责任
六、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买卖双方应承担的过户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缴纳后,买受人凭相应的发票到本院,由本院从拍卖价款中支付,买受人应在接到过户裁定书后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向法院提供垫付的税费票据以便法院及时退支垫付的费用,如买受人接到过户裁定后满三十日仍未向法院提交垫付税费的票据,则法院不再为买受人保留垫付的费用,相应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可抗力除外)
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拍品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网上司法拍卖由法院自主开展,不收取任何佣金八、认为对拍卖的标的物享有占有、使用、租赁或其他权益者,对拍卖有异议的,请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书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不参加竞拍视为放弃相应权益
十、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的,竞得者应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将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开发区支行,账号:6232636100162585130)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的,人民法院可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0515-80891252联系人:刘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赣江路22-1号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拍卖须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15/10,户名: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黄传纳名下的位于盐城市市区戴庄路17号蔚蓝水岸花园5幢203室的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一日前向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高于保证金)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竞得者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开发区支行,账号:6232636100162585130),并在缴纳余款后五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赣江路22-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并按期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如交付的标的物须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交付的,法院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过程中所需的时间均为必要的合理交付时间,竞买人在竞买时应予充分考虑;并且如存在确实无法交付的特殊情形,按拍卖须知或拍卖公告的相关约定处理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在相关时间内如万一遇有拍卖标的物确实无法交付的特殊情形,本院视情决定或根据竟买人的申请并经本院审查,本院按原交款数额如数退还竟买人支付的所有款项(不计利息)
一旦拍卖款退还后本次拍卖即告终结,拍卖标的物本院将另行重新处置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15-8089121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515-80891272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