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2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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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赫山区赫山社区东森鹏利广场2号楼301号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8783619

30.547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06
起始日期
84.16平方米
建筑面积
0.363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3.9417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30.5475万元
  • 单价:0.363万元/平米
  • 区域:湖南省 益阳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5-06
  • 结束日期:2025-05-07
  • 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赫山社区鹏利广场2栋
  • 评估价:33.941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84.16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钥匙:有无钥匙?如需拍摄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是否
    看样时间:看房:是。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
    建成年限:('', '2016年')
    户型:2室1厅1卫
    租赁情况:无租赁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居室数:301房
    卫生间数:1卫
    小区:山区赫山社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未
    装修配置:家具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执行案号(2025)湘0104执恢108号执行员和电话刘法官0731-88926904标的物名称位于益阳市赫山区赫山社区东森鹏利广场2号楼301房(不动产权证号:益房预字第14025303号)情况说明1.标的物所在地(或为何人保管)益阳市赫山区赫山社区东森鹏利广场2号楼301房2.产权证有无原件?原件在何处?预告登记3.有无钥匙?如需拍摄录像和看样联系何人?看样请与法院委托机构联系:15073182266(佘女士)4.查封情况(是否本院首封或有无资产处置权限)已查封,本院有处置权5.有无租赁?(租赁范围,租赁期限,租金数额,租金支付的起止日期,租赁合同,租户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无6.有无优先购买权?无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2020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物业欠费4284元,2023年6月30日后一直未交物业费,具体金额以物业公司为准

未经本院允许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的或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于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

建成时间2016年9月14日占用情况:无占用

承租情况:无租赁是否可以看房:是

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网络询价:33.9417万元,起拍价:30.5475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起拍价不包含家具家电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1、自公告日起接受咨询(9:30-16:30);2、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佘女士150731822663、初步定于开拍前三天实地看样,如需看样,请在前一天拨打咨询电话或短信报名确认(短信报名格式:姓名+标的物名称)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本次拍(变)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相关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天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5月17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标的名称及本案执行案号(2025)湘0104执恢108号;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淘宝账户)

户名: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长沙银盆南路支行账号:6232610640005819485银行联行号:30155100017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经本院通知后仍不按期支付拍卖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

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0731-88926904刘法官监督电话:0731-88926125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69号岳麓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网址:http://sf.taobao.com/0731/01此公告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拍卖须知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最迟于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5年5月17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标的名称及本案执行案号(2025)湘0104执恢108号;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淘宝平台)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经本院通知后仍不按期支付拍卖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

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因交易而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五日内至本院凭票据原件报支,逾期不报支的,相关垫付费用导致无法在法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果涉及到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十三、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731-88926125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31-88926904刘法官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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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赫山社区鹏利广场2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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