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沁水县梅园城市综合体13#-8商业房招租项目编号N0349FCZZ240108产权子类型房产挂牌起始日期2024-12-24挂牌截止日期2024-12-3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标的概况房产标的坐落沁水县龙港镇新建东街539号基本属性房产类型商铺使用期限3年租赁建筑面积约(㎡)154.94租赁土地面积约(㎡)租金支付方式先付款后使用承租押金(元)5000权属类型所有权人房屋现状标的状态空置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否配套、环境其他情况规划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评估情况评估价(元/年)43460.00评估基准日2023-06-01评估机构山西晋城元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租金底价(元/年)43460.00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沁水县盛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裴朝阳联系电话:18035617878出租方承诺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沁水县梅园城市综合体13#-8商业房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招租信息,请予审核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房屋招租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本次交易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4、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5、涉及优先承租权人未放弃优先承租权的,我方承诺按照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中场内行权的有关规定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优先承租权人
6、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总经理办公会决议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沁水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特别告知1、本次出租沁水县梅园城市综合体13#楼商业房1个标的;2、合同为一签三年,租金采取逐年缴纳的方式
租赁房屋的用途必须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不符合用途规定的限期纠正,否则终止并解除合同
3、承租户缴纳5000元/户押金,待租期到期后结清水电等费用后无息退还
4、物业费用由承租人自行缴纳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先付款后使用承租方资格条件意向承租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等标的交割以实物现状为准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承租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缴纳项目保证金至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若挂牌期间仅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除原租户之外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首先由该意向承租方单独进行报价,该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再由原租户就此价格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若征集到除原租户之外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首先由非原租户意向承租方进行竞价,产生最终报价,再由原租户就此价格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
3、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持相关材料至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后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约定将首期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1)接受并同意出租方按标的房产的实际状态交付;2)同意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房屋实际交付之前产生的费用由原承租方承担,没有原租户的由出租方承担,交付之后产生的费用由本次中标承租方承担;3)同意本次标的出租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当地税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出租房、承租方各自承担;4)同意确因特殊情况导致本次出租无法进行时,出租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房屋租赁款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5、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
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
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6、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17:00前通过e交易网站检索项目名称,上传相关资料进行线上报名
7、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因系统传输原因,部分项目挂牌截止日期可能未做实时更新,项目报名具体截止日期详见:http://www.ejy365.com/,请检索项目名称查看项目挂牌具体情况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1、展示地点:沁水县龙港镇新建东街539号2、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3、联系人:裴朝阳联系电话:18035617878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4-12-2409:00:00至2024-12-3017:00:00报名手续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17:00前通过e交易网站检索项目名称,上传相关资料进行线上报名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10000元2、缴纳截止时间:资格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3、缴纳方式:按系统提示缴纳4、保证事项: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承租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①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后续承租义务的;②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③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⑤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规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成交确认文件及租赁合同的;⑥未按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在竞价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未支付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的;⑦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⑧相关法律法规及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承租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5、处置方法: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在支付首期承租租金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他意向承租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增价幅度(元)500自由竞价时间另行通知延时竞价周期(秒)30服务费无附件下载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郭先生咨询电话0356-2218437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咨询地址晋城市政务大厅东4楼436室技术支持其他(以公告内容为准)意向承租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等(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承租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缴纳项目保证金至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若挂牌期间仅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除原租户之外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首先由该意向承租方单独进行报价,该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再由原租户就此价格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若征集到除原租户之外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首先由非原租户意向承租方进行竞价,产生最终报价,再由原租户就此价格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
3、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持相关材料至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后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约定将首期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1)接受并同意出租方按标的房产的实际状态交付;2)同意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房屋实际交付之前产生的费用由原承租方承担,没有原租户的由出租方承担,交付之后产生的费用由本次中标承租方承担;3)同意本次标的出租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当地税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出租房、承租方各自承担;4)同意确因特殊情况导致本次出租无法进行时,出租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房屋租赁款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5、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
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
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6、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17:00前通过e交易网站检索项目名称,上传相关资料进行线上报名
7、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因系统传输原因,部分项目挂牌截止日期可能未做实时更新,项目报名具体截止日期详见:http://www.ejy365.com/,请检索项目名称查看项目挂牌具体情况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