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1、标的位置:该标的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果树巷11号;
2、建筑面积:约为27.98平方米;
3、建筑结构:砖混结构;
4、年租金34300元,租赁期为五年;按五年租赁期进行拍卖
乌鲁木齐市商铺、房产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5年4月9日12时-2025年4月10日12时北京时间(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公拍网“资产频道”(http://zc.gpai.net/zc/index)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标的1、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旗路35号八层房产五年期租赁权,建筑面积约为310平方米,参考价:290000元,保证金:60000元;
标的2、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果树巷11号门面房五年期租赁权,建筑面积约为27.98平方米,参考价:171500元,保证金:30000元
二、标的预展时间:2025年4月2日-4月8日(10:30—18:00、看样请提前预约)
三、标的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四、竞买登记:
1、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应先登录公拍网(www.gpai.net)资产拍卖频道完成注册登记;在线办理竞拍登记手续时企业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在网拍平台完成参拍注册和实名认证,拍卖人审核通过后,在线支付拍卖保证金,完成竞拍登记手续,获得参拍权,拍卖成交后,不得更名
2、在线支付保证金(请注意“重要提示“、网银支持列表,因需审核、保证金在线支付,请提前办理),保证金收取期间不计利息:如未竞买成功,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退回
3、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详情及相关约定请至本公司或至公拍网了解
五、报名、缴纳保证金及办理手续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16时
六、咨询电话:0991-2811046、15699229801(张女士)
新疆双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2日竞 买 协 议
一、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会,就应当遵循本规则,须依此对自己在拍卖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二、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前凭身份证或护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其他有效证件在网上办理竞买手续,交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数额详见拍卖公告)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全额退还竞买人,保证金收取期间不计利息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前注册、办理网上竞买手续,取得网络竞买资格,并应亲自参与网络竞价,也可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价,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价的,须竟买人及代理人双方至我公司现场办理委托代理授权,竞买人或代理人的网络竞价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四、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实地勘查拍卖标的物现状、瑕疵及潜在或未知的风险(包括聘请专家鉴定),未咨询或对拍卖标的未作全面了解而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拍卖标的之一切现状
竞买人交付拍卖保证金后方可获得在线拍卖的授权,即视为认可并遵循本次拍卖会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特别规定及拍卖标的现状和有关说明,并愿意遵守执行和承担一切责任,不再提出异议,包括拍卖标的物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的风险,竞买人须依此对自己在拍卖过程中的行为负责
五、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拍卖人所有;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条款,承担由此给本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相关违约责任
六、拍卖成交,拍卖人按照总成交价的3%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成交之日起3日内(自然日)付清全款(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超过期限未付清全款者,则该拍卖标的物视为未成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将拍品再次拍卖
八、租赁权:①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除应支付首期租金(首期租金不含拍卖保证金)至拍卖人指定账户外,另须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佣金为拍卖成交价的3%;拍卖首期租金和拍卖佣金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自然日)到达拍卖人指定账户内;买受人若逾期支付拍卖款项或拍卖佣金,均视作买受人违约,已付的保证金作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②竞买人须实地勘察、了解拍卖标的,预拍卖的租赁权项目的状况、面积等以实际状况为准,因标的瑕疵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并解决;租赁权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
③、租赁权标的拍卖成交后,标的只能作为办公或商业经营;不得经营损害公共利益或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法律法规禁止的相关行业
买受人的经营范围只能用作委托人规定的用途,具体以与委托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将标的物用作其他用途
④买受人如需装修需向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装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拉运、装修、安全(含人员人身安全)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⑤买受人不得将标的物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借,租赁期间的水、电、暖、物业等相关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与报名登记时的名称一致,不得更名
十一、拍卖人已依照本竞买人的要求对《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拍卖特别说明》等拍卖文件中涉及本竞买人及拍卖人的权利义务的条款进行了充分的说明,本竞买人了解并接受《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竞买协议》、《特别规定》等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未约定的事项,按《拍卖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因报名、支付款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变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三、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如您对拍卖人提供的服务有建议或意见,请致电:0991-2811046
拍卖成交款及佣金收款帐户:
收款人:新疆双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大西门支行
行号:301881000042、账号:651100852018000329540
新疆双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2日
竞 买 须 知
我公司定于2025年4月9日12时-2025年4月10日12时北京时间(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公拍网“资产频道”(http://zc.gpai.net/zc/index)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1、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旗路35号八层房产五年期租赁权,建筑面积约为310平方米,参考价:290000元;
标的2、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果树巷11号门面房五年期租赁权,建筑面积约为27.98平方米,参考价:1715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新疆双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我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我公司人员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我公司发布的竞买协议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优先购买权:原承租人须在报名前提交租赁相关资料,经拍卖人及委托人确认后方可拥有优先购买权,否则视同放弃优先购买权资格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图片、文字介绍仅供参考
如标的物所有权变更、办证登记手续由委托方协助买受人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拍卖之前可能存在的水、电、暖等欠费均由委托方承担,拍卖成交之后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的名称不得更改
七、租赁权拍卖,竞买人须实地勘察、了解拍卖标的,预拍卖的租赁权项目的状况、面积等以实际状况为准,因标的瑕疵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并解决;租赁权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
八、租赁权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经营范围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执行,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将标的房屋用作其他用途
买受人如需装修需向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装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拉运、装修、安全(含人员人身安全)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公拍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我公司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3日内(自然日)缴纳入我公司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我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手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名称无法变更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进行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拍卖人所有,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申请向法院强制执行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1、企业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的原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须提交正反两面(须在有效期内);
2、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正反两面须在有效期内)
3、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不得更名
特 别 规 定
一、拍卖公司的拍卖目录对拍卖标的的描述力求详实,但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自行审视拍卖标的(包括聘请专家鉴定),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拍卖标的之一切现状
二、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实地勘查拍卖标的现状、瑕疵及潜在或未知的风险,未咨询或对拍卖标的未作全面了解而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
三、委托人和拍卖人在拍卖会前均已履行标的展示及告知的义务,委托人和拍卖人向竞买人提供的标的清单、说明、图片等拍卖资料及明细仅供参考,不作拍卖成交依据,委托人和拍卖人对其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至实地勘查标的,接受标的现状方可参与竞买
四、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全额退还竞买人,保证金收取期间不计利息
五、拍卖成交,买受人须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后,由委托人给买受人办理移交手续
六、租赁权拍卖,竞买人须实地勘察、了解拍卖标的,预拍卖的租赁权项目的状况、面积等以实际状况为准,因标的瑕疵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并解决;租赁权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委托人约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七、租赁权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经营范围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执行,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将标的房屋用作其他用途
买受人如需装修需向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装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拉运、装修、安全(含人员人身安全)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八、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应先登录公拍网(www.gpai.net)资产拍卖频道完成注册登记;在线办理竞拍登记手续时企业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在网拍平台完成参拍注册和实名认证,在线支付拍卖保证金,完成竞拍登记手续,获得参拍权;拍卖成交后,不得更名
九、竞买人交付拍卖保证金后方可获得在线拍卖的授权,即视为认可并遵循本次拍卖会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特别规定及拍卖标的现状和有关说明,并愿意遵守执行和承担一切责任,不再提出异议,包括拍卖标的物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的风险,竞买人须依此对自己在拍卖过程中的行为负责
重 要 提 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竞买协议》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拍卖机构
3、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
办理网上银行U盾,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并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