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2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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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贺州市八步区人民路1号1栋2单元402室住宅转让项目 <结束>

房源编号:8791903

3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3-03
起始日期
90.27平方米
建筑面积
0.3323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0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30万元
  • 单价:0.3323万元/平米
  • 区域:广西 贺州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3-03
  • 结束日期:2025-04-07
  •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路1号
  • 评估价:3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90.27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况/装修情况外墙为
    查封情况:依法查封
    产权所属:按份共有
    建筑类别:大厦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产权年限:('', '')
    单元名:2单元
    居室数:402室
    小区:地:安新小区
    竞价周期:3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法定代表人:陈丽娜
    注册地址:安新小区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转让
    配套情况:厨房
    楼栋总数:1栋
    装修配置:厨房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贺州市八步区人民路1号1栋2单元402室住宅转让项目项目编号BBWCQJY25-174挂牌起始日期2025/3/3挂牌截止日期2025/3/1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或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标的概况房地产标的坐落贺州市八步区人民路1号1栋2单元402室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90.27㎡套内建筑面积78.70㎡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9.57㎡(共有土地面积275.03㎡)使用期限2020年11月09日起2090年11月08日止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所在层数共8层/位于第4层房屋现状房屋户型/房屋朝向/租赁情况/装修情况外墙为墙砖

入户为铁门,客厅地面铺地砖,墙面、天面刮腻子;房间地面铺地砖,墙面、天面刮腻子;厨房、卫生间地面铺地砖,墙面贴1.2米高瓷砖墙,其余刮腻子

室内水电明设,通风采光较优综合评定为简单装修

抵押情况不属于依法公告列入征收、征用范围,也不属于依法查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或者受其他形式限制

未发现有所有权不明确或者归属有争议的情况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抵押或者作为出资、转让的财产

配备电梯/是否存在按份共有人/是否转让给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是否设立居住权否是否抵押否欠费情况无配套、环境、交通、亮点外墙为墙砖

入户为铁门,客厅地面铺地砖,墙面、天面刮腻子;房间地面铺地砖,墙面、天面刮腻子;厨房、卫生间地面铺地砖,墙面贴1.2米高瓷砖墙,其余刮腻子

室内水电明设,通风采光较优供水、排水、供电、通信、卫生、照明、步梯等系统和设备的配置较齐全

其它情况房地产位于贺州市八步区人民路1号1栋2单元402室,处于一栋总楼层为8层钢筋混凝土结构住宅楼的第4层,该商业楼朝向为朝南评估情况评估价(元)271900.00评估基准日2024/11/30评估机构广西科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转让底价(元)300000.00(含税)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桂林市能源贸易实业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4503041988818770注册地:安新小区126栋法定代表人:陈丽娜经济类型:全民所有制转让方承诺我方(桂林市能源贸易实业公司)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押或流质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桂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会议决议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桂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特别告知1.风险提示

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标的物建成于1998年,至价值时点已使用26年,综合成新率为57%,维护保养一般,能正常使用

3.法律、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4.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

不因房产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5.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如须续期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续期费用由受让方缴纳

6.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所在收到双方签署的资产交割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1.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缴入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

交易所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交割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结转给转让方

2.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维修基金、配套费及房产交付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过户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成交签约竞价结束后,转让方最后确定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前往签约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签约地点:桂林市安新小区126栋受让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时需向交易所递交以下纸质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法人、非法人组织提供)

(3)联合受让的,需提供《联合受让协议书》;2.交易税、费

(1)本次转让成交价为含税价格,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国税部门规定为准

(2)办理转让所需支付的官费或其他因办理转让产生的其他成本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3.因本项目可能涉及按份共有人、承租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可能出现非承租意向受让方报价后按份共有人、承租人以同等价格主张受让,非承租意向受让方的最高报价有最终不能受让标的的风险

按份共有人、承租人报价相同时,按份共有人的优先权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非承租意向受让方应提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判例,一旦报名并参与竞价即表明其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并愿意接受可能面临的纠纷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1.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间2.展示地点:贺州市八步区人民路1号1栋2单元402室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需提前预约):陈女士0773-3844137(注意事项: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遵守转让方的管理规定,听从转让方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2.若本项目挂牌延期,需意向受让方自行与踏勘联系人沟通后另行约定具体踏勘时间

项目贷款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先生13788111211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5/3/3至2025/3/14报名手续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2.报名手续(1)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

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2)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3)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②联合受让的,需提供《联合受让协议书》;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

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

(注意事项: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②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3.注意事项(1)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办理转让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5)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在成交价款足额付清后全额无息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加价增价幅度(元)10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4日17:3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1.授权委托书.doc2.标的图片.zip3.交易合同.doc4.联合受让协议书.doc联系方式标的咨询秦经理18076766249(交易所)报名咨询罗经理:0771-5885208咨询时间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联系地址交易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其他监督电话:0771-5808839(交易所)特别声明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

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详见公告(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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