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2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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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一层一层1#、二层、一层一层2#整体招租 <正在拍卖>

房源编号:8791933

未知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02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未知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未知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福建省 福州市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5-04-02
  • 结束日期:2025-04-23
  •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
  • 评估价:未知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福建省产权交易网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途、装修免租期、租
    看样时间: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
    建筑类别:大厦
    租赁情况:有租赁
    小区:负责向政府
    转让方:福建海峡纸业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
    座位数:座22
    配套情况:空调
    装修配置:空调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公告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房屋标识计租面积(㎡)状态首年月租金(元)竞价保证金(万元)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一层一层1#、二层、一层一层2#(整体)1380.33对外租赁状态,租赁期至2025年4月30日71777.1630标的情况: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一层一层1#、二层、一层一层2#,产权为福建海峡纸业有限公司所持有

现处于对外租赁状态,租赁期至2025年4月30日提示:上述租赁标的以现状整体出租,实际状况以看样为准

若实测面积不足,租金不予调整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用途、装修免租期、租金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以及有关税费规定1、租赁用途:仓储

(不得用于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毒化工、腐蚀性化工、加工工厂类生产经营及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

);2、租赁期限:5年(自租赁标的交付之日起算);3、装修免租期:租赁期内首年第1个月(含在5年租期内);4、履约保证金:3个月首年月租金,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缴交;5、水电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缴交;6、装修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缴交(装修保证金质押时间不少于装修免租期)

装修结束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7、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租金(先付后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即付首期租金,后续每期按合同约定每月10日前支付当月租金;8、租金递增方式:租金前两年不变,租金从第三年起(含第三年)开始递增,每两年递增5%

(即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基础上递增5%,第四年不变,第五年租金在第四年基础上递增5%);9、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三、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与福建省金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及权属公司曾有租赁关系但有违约行为的不能参加竞租,包括但不限于出现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物业费、房屋占用费等与租赁房屋相关的费用以及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后逾期腾退或未按合同约定腾退房屋返还给出租方等情形的,均不能参加竞租

3.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四、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1.承租方对租赁房产的装修须按福建省、福州市有关规范进行,且承租方在装修改造前,需向出租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进行备案,若装修方案涉及改变建筑外观、结构、楼梯通道和消防等,应符合消防通道、设施等相应规范,并附经相关专业机构书面评审意见

2.承租方须自行负责向政府部门申请办理与自身经营有关的所有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装修设施的消防手续、验收许可、环保及工商等),自行承担不能审批的风险和一切损失,出租方仅提供自身已有的书面材料(营业执照),由此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为由提出解除合同、减免租金等任何权利和主张

3.承租方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二次装修改造的,应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审,如被相关部门处罚,承租方应自行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并且赔偿出租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4.租赁房屋外部广告位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如果需要在租赁房屋外立面悬挂空调外机、广告、夜景照明等设备,整体方案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广告设置要求,并经过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向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若悬挂与承租方经营无关的广告,承租方有偿使用,收益归出租方租赁期间承租方的广告牌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负责;因广告设置引起的纠纷由承租方负责解决,与出租方无关,如因承租方设置广告造成出租方或其他第三人的损害,承租方必须负责赔偿出租方与其他第三人的经济损失及承担法律责任

5.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出借他人、抵押、留置或与第三人调换使用、共同使用,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已缴纳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租赁房屋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因此造成出租方的直接及间接损失

6.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标的及其所有构筑物负有发现、排查和排除隐患的义务,负责对租赁标的和配套设施的维修、维护、日常管理等,对失修、损坏部分及时修复,并承担所发生各项费用

承租方需维护好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尤其承重结构和消防设施)

7.承租方应严格遵守《房屋租赁合同》的各项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并自行缴纳水、电等各项费用,自行承担拖欠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

8.承租人为企业法人单位(国有控股企业除外),必须由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共同作为租赁合同的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共同承担并履行合同全部义务

9.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产权所有人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优先权情况:原承租户报名参与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七、竞价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

八、公告期限: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23日

(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经办联系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九、咨询电话: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2025年4月2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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