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2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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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西湖区蒋村花园如意苑底商14-16号房屋5年租赁权 <即将开拍>

房源编号:8792845

19.026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18
起始日期
306.63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62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9.0264万元

房产概况

房产描述

房产图片

地图交通

房产概况

  • 总价:19.0264万元
  • 单价:0.0621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杭州市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5-04-18
  • 结束日期:2025-04-17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蒋村花园如意苑
  • 评估价:19.026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306.63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杭州产金所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屋的装修部分不以展
    空置情况:空置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湖区蒋村花园
    经济类型:国有
    座位数:座27
    环境:花园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延时周期:延时报价周期5分钟

房产描述

房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所在位置交易公告交易须知标的附件交易记录标的名称杭州西湖区蒋村花园如意苑底商14-16号房屋5年租赁权标的编号HJS2024ZL288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10-24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5-04-17出租底价190264元/年房屋所在地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否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不涉及联系人陈女士、宣女士联系电话0571-85085587、85085367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中心A座27楼出租房屋基本情况其他披露事项1、租赁房屋位于杭州西湖区蒋村花园如意苑底商14-16号,租赁房屋无房产证,根据杭州市西湖区建设管理中心(现名称为杭州市西湖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蒋村街道办事处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为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蒋村街道办事处租赁所得,租赁期限至2031年11月15日

根据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蒋村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委托书》,由出租方杭州蒋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托负责房屋租赁、合同签订

本次租赁房屋招租面积约306.63㎡,若本次租赁房屋面积与上述明示的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

2、租赁房屋目前空置

租赁房屋质量、位置、招租面积及水、电容量等以实际为准,租赁房屋的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交付按移交时现状进行,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出租底价190264元/年出租面积(㎡)306.63租赁期5年起租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免租期45天,装修免租期在租赁期开始前不计入租期不收取租金体现

装修免租期届满次日为第一个计租年度起始日,即第一个计租年度为自免租期届满次日起至满一年之日止

租金支付要求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调整方式前3年租金不变,从第4年起,房屋租金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1%至租赁期满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按首年租金的20%计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详见《房屋租赁合同》出租用途要求不得从事餐饮、旅馆、快递中转站、易燃易爆危化品经营,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详见《房屋租赁合同》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

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时上传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至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和签署《成交通知书》、交易记录等相关文件,并在《成交通知书》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资金监管账户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承租方须在出租方通知签署合同的3个工作日内至出租方处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2)同意杭交所在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租赁房屋无房产证,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租赁房屋的权属资料仅限于《杭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非居住房屋)》等资料

承租方在租赁房屋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按《房屋租赁合同》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登记、审批等手续,出租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必须在营业前凭上述资料办理相关登记、审批等手续,若由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和租赁房屋现状原因导致承租方不能通过相关登记、审批等手续的,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租方应充分了解上述情况,由此无法办理工商登记或其他行政审批相关手续,承租方如有损失自行承担

(4)承租方必须每年与蒋村安监中队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如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负

(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变相转租、分租该房屋

(6)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4、本项目房屋交付以附件《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相关内容为准

5、本项目由出租方支付交易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踏勘安排展示时间信息披露期内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联系人邹先生联系电话13018975867交易保证金设定交纳交易保证金是交纳金额40000元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处置方式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等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的;(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等交易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期披露之日起10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竞价方式竞价方式在线报价在线报价自由报价期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15时延时报价周期5分钟是否专场否加价幅度2000元在线报价交易须知一、本《在线报价交易须知》(以下称“《须知》”)依据杭州产权交易所(以下称“杭交所”)《房屋出租交易规则》、《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并参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制定

二、意向承租方参加本次在线报价活动,应当知悉并遵守杭交所《房屋出租交易规则》、《在线报价实施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规定,认真阅读本《须知》并接受其全部内容

三、本次在线报价活动使用杭交所指定系统——杭交所旗下产金所网站(以下称“产金所”,www.chanjs.com),意向承租方应当在信息披露截止前,登录产金所完成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指引

四、杭交所网站(www.hzaee.com)和产金所展示的标的名称、图片、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根据出租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发布,属于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保证标的的品质和真伪,不构成对标的的状态、品质和瑕疵等的担保

意向承租方应当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五、本项目在线报价活动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

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六、报名程序:(一)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按钮,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符合承租资格条件的申请材料(复印件需签字盖章),完成报名登记:(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登记文件和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2)内部决策及批准文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章程或协议等和内部决策文件,如需上级批复的,需提交上级批复文件

(3)承诺函

(二)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以款到杭交所指定账户(户名: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账号:3301040160002045899)为准,并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时前进入产金所的个人中心——参与项目,完成交易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三)激活报价资格

承租申请材料审核通过且按时完成交易保证金确认付款的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价截止前登录产金所激活报价资格,报价资格激活后即成为竞买人

七、竞买人应当在信息披露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产金所进行报价:(一)在线报价的起始价为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

(二)在线报价采用加价的方式进行,各竞买人每次的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加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

(三)在线报价活动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自由报价期结束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由限时报价周期组成

自由报价期内,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有效报价进入限时报价期后,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出现新的有效报价的,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的,则当前有效报价方为该次在线报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该最高报价方即为承租方

设定为专场项目并行报价的,竞买人对专场项目中的所有标的同时开始报价;设定为专场项目串行报价的,竞买人对专场项目中的标的按序号先后报价

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含已竞得标的)对应的标的数量不得超过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份数

(四)优先权人参与在线报价的,在竞价阶段可以行使优先权或直接出价

行使优先权的,优先权人以当前最高报价的相同价格出价八、在线报价成交的,承租方应当通过产金所取得《成交通知书》

九、承租方应当按照信息披露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与出租方签约

十、交易服务费发票由杭交所开具

十一、出租方有权在在线报价活动开始前撤回转让标的,并不受意向承租方追索

十二、竞买人应当对其参与在线报价的注册帐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产金所的用户,在产金所中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十三、因竞买人下列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杭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一)未及时关注杭交所发布的在线报价活动相关信息的;(二)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帐户无法激活或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的;(三)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四)在线报价活动的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

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五)其他非杭交所原因造成报价不成功的

十四、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杭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杭交所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知各竞买人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的方式如下:报价记录可以恢复的,以中断时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继续报价;报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重新报价

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时将进行不少于3个小时的自由报价,且本项目累计的自由报价期的时间不少于原信息披露公告中约定的时间

1承诺函3.docx4租赁合同样本.doc报价号价格报价时间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蒋村花园如意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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